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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事情有些雜亂, 連帶著心情也隨之混雜。 看到一些不公的事情,心情又更加不好, 真希望枉顧法律的人能夠受到制裁, 明明知道違法怎麼還執意去做, 即便你有你認為的不可抗力的理由, 但情理法上你完全站不住腳。 憑什麼你可以恣意的進入生態保護區, 享受國家公園的美景, 大家都愛這自然環境, 你卻在違規之後還可以得意的貼上自己的遊記, 滿足自己心中的虛榮, 這樣是不是要告訴大家 「嘿!你們看,我沒有經過繁複的申請,我就可以進去保護區喔!」 「嘿!你們看,規定上說要五人成行,我一個人就能一夫當關耶!」 我在ppt裡從來沒有噓過人, 但你的行為真的讓我破了戒。 縱使是大家所不起眼的國家公園法, 縱使你家財萬貫,不在意罰鍰三千到一萬五元, 縱使你認為小奸小惡不足為奇, 但你無疑是把遵守規定的人當作是笨蛋。 也許你會想說,只有我一個人進去,不會對生態造成影響, 那你就錯了,只要你進去生態區就對它造成影響, 更何況你不是還拿登山杖「輕敲」那隻烏龜嗎? 希望你未來沒有申請的登山區你都能平安, 不然出動救援的費用可是所費不貲, 特別是專門就你一個, 不過也沒差, 我想你應該是有錢公子哥, 應該也不在忽那幾個銀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3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