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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這就是要好好討論歷史的地方 : 給個情境問題,台灣有公娼大家都知道吧 : 有個不肖的公娼負責人,和歹徒聯手誘騙鄉下的婦女來城市打工 : 以暴力和誘騙的方式聯合不肖政府官員取得公娼執照 : 因此公娼的從業婦女都是被暴力、誘拐甚至被中華民國政府徵用的(如八三一) : 問題點看懂在哪邊了嗎? : 慰安婦在當時的日本是合法職業,擁有軍方保護和軍眷的資格,依照史料 : 領有相對高薪300日元/月(京城日報1944年) : 陸軍小兵一個月是6日元,帝大畢業生新人是75日元/月 : 錢是小事,重要的是慰安婦可以領有特殊配給,罐頭、糧食、化妝品等等 : 像韓國的文玉珠女士日本方面在開庭時就拿出歷史資料,該女士在擔任慰安婦的 : 兩年期間總計向家裡匯款26145日元 : 總計可購買 : 鋼盔 2546頂/8.5元 : 刺刀 2022把/10.7元 : 95式軍刀 601把/36元 : 三八式步槍 270把/80元 要講我也會講,國民政府辦831,屢有擄人拐騙與雛妓弊端,政府積極查辦,成果公諸於 報,顯現維護軍妓制度與婦女權益的能力與決心: http://i.imgur.com/2yHlCst.jpg http://i.imgur.com/O3FGXJ9.jpg http://i.imgur.com/eUrTElO.jpg 我不信慰安婦沒有強擄的事實,也不信日本政府有查辦的可能。 不然你去找相關報導出來看看。 哇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54.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01126772.A.398.html
godivan: 當然,這時候覺青們就無視這些報導 07/2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