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不是很想清楚地描寫犯案過程
一來是容易混淆焦點
二來是也就不那麼適合所有人觀看
但在描述事件上不得不講的也會盡量修飾一下
請絕對不要模仿
https://i.imgur.com/seDLCp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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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案件就相對單純
D自從因為兒子曾在寵物店工作而跟關根認識以來
就從關根那用高價收購了幾隻狗
甚至還拿出自己的儲蓄,只為了成為寵物店的「股東」
關根因為擔心總有一天會與A一樣產生金錢糾紛
又擔心自己與D的婚外情會暴露出來
而非常病態地就這樣下了手
關根用「在B、C事件時這位小姐不小心目擊了,為了我們安全只好將她滅口」欺騙山崎
與前面一樣的手法處理掉了D
為什麼當初承辦警員要這麼懇切地拜託山崎一定要提供證詞的理由
我想大家應該都明白了
1971年發生的「大久保清事件」為什麼案件描述顯得那麼的不合理
雖然警方在犯人的車內搜到了受害者的毛髮
但沒有找到遺體就沒有足夠的證據正式逮捕起訴大久保清
在沒有口供的情況下,為了破案,警方只得用盡各種方法來拜託大久保清說出案件過程,還有埋屍的地點
更何況是本次案件,連遺體都被處理掉了
山崎說,關根曾經得意地跟他說,只要處理得當就只能當作「失蹤人口來辦」
因此「將人變得透明是最重要的」
https://i.imgur.com/LapLii8.jpg
警方在山崎的帶領下重回群馬縣
經過懸命地搜索找到了本案被害者的手機碎片、骨片等
用這些當作證據,再加上山崎鉅細靡遺的供詞,才正式起訴了三人(山崎也被起訴)
關根與風間在被收押後
雖然對於自己的涉案並無太大異議
但對於案件中的主、從位置存在完全相反的說法
簡單來說,關根一概認定自己是被唆使的
而風間則訴求自己是像「北九州監禁事件」中的女性嫌犯一樣
長期籠罩在關根的家庭暴力之下
涉案都是被關根所逼的
由於警方對案情的瞭解都基於山崎的供詞
而山崎最初的供詞就與前面他寫在書中的一樣
說風間「非常享受那個過程」
但上訴途中山崎卻又翻供
說風間的立場與自己一樣,自己當時那樣說只是因為是受了承辦單位的引導
書裡寫的是因為「不那麼寫就不有趣了」
但上訴過程中不採用山崎後來的證詞
將關根、風間當作主犯求處死刑
而山崎只被判了三年
風間截至今日仍以死刑犯的身份訴說著自己的冤屈
在網路上也有一些支持她的民眾,甚至有人認為,她受到了冤罪
https://i.imgur.com/5csaSpM.jpg
風間博子在獄中無師自通的繪畫作品
2017年3月27日
死刑犯關根元等不到執行因病在獄中往生
年75
這名惡魔據說曾經與旁人透露
自己用同個手法處理過30多個人
每次有犯人這樣說,大家都會覺得是在吹牛
令人害怕的是
這次可能是真的。
https://i.imgur.com/m53xf5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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