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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是很想清楚地描寫犯案過程 一來是容易混淆焦點 二來是也就不那麼適合所有人觀看 但在描述事件上不得不講的也會盡量修飾一下 請絕對不要模仿 https://i.imgur.com/seDLCpN.jpg - 最後一個案件就相對單純 D自從因為兒子曾在寵物店工作而跟關根認識以來 就從關根那用高價收購了幾隻狗 甚至還拿出自己的儲蓄,只為了成為寵物店的「股東」 關根因為擔心總有一天會與A一樣產生金錢糾紛 又擔心自己與D的婚外情會暴露出來 而非常病態地就這樣下了手 關根用「在B、C事件時這位小姐不小心目擊了,為了我們安全只好將她滅口」欺騙山崎 與前面一樣的手法處理掉了D 為什麼當初承辦警員要這麼懇切地拜託山崎一定要提供證詞的理由 我想大家應該都明白了 1971年發生的「大久保清事件」為什麼案件描述顯得那麼的不合理 雖然警方在犯人的車內搜到了受害者的毛髮 但沒有找到遺體就沒有足夠的證據正式逮捕起訴大久保清 在沒有口供的情況下,為了破案,警方只得用盡各種方法來拜託大久保清說出案件過程,還有埋屍的地點 更何況是本次案件,連遺體都被處理掉了 山崎說,關根曾經得意地跟他說,只要處理得當就只能當作「失蹤人口來辦」 因此「將人變得透明是最重要的」 https://i.imgur.com/LapLii8.jpg 警方在山崎的帶領下重回群馬縣 經過懸命地搜索找到了本案被害者的手機碎片、骨片等 用這些當作證據,再加上山崎鉅細靡遺的供詞,才正式起訴了三人(山崎也被起訴) 關根與風間在被收押後 雖然對於自己的涉案並無太大異議 但對於案件中的主、從位置存在完全相反的說法 簡單來說,關根一概認定自己是被唆使的 而風間則訴求自己是像「北九州監禁事件」中的女性嫌犯一樣 長期籠罩在關根的家庭暴力之下 涉案都是被關根所逼的 由於警方對案情的瞭解都基於山崎的供詞 而山崎最初的供詞就與前面他寫在書中的一樣 說風間「非常享受那個過程」 但上訴途中山崎卻又翻供 說風間的立場與自己一樣,自己當時那樣說只是因為是受了承辦單位的引導 書裡寫的是因為「不那麼寫就不有趣了」 但上訴過程中不採用山崎後來的證詞 將關根、風間當作主犯求處死刑 而山崎只被判了三年 風間截至今日仍以死刑犯的身份訴說著自己的冤屈 在網路上也有一些支持她的民眾,甚至有人認為,她受到了冤罪 https://i.imgur.com/5csaSpM.jpg 風間博子在獄中無師自通的繪畫作品 2017年3月27日 死刑犯關根元等不到執行因病在獄中往生 年75 這名惡魔據說曾經與旁人透露 自己用同個手法處理過30多個人 每次有犯人這樣說,大家都會覺得是在吹牛 令人害怕的是 這次可能是真的。 https://i.imgur.com/m53xf5E.jpg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80.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89383977.A.2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