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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版上總是有「某篇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的爭議,而導致 被砍文者總因為「自認PO的是歷史文,版主卻不認同」而自覺被砍文很冤! 而一直在「歷史」的定義問題上打轉! 本人覺得你們把問題都搞錯了.... 首先,這是一個看版,爭論「什麼是歷史」或「什麼屬於歷史的範疇」 然後想得到一個根本不可能有共識(即便有某程度共識)的結論,解決 「某篇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的爭議,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 在現實的版面管理上,版主有權判定「某篇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 只要不到「指鹿為馬」的程度! ※ 引述《kyoyagami (道德的無限擴張就是專制)》之銘言: : ※ 引述《ohmylife (小弟「o」)》之銘言: : : 歷史哲學那塊問題先不提,就您說的這點,請見本板板規 : : 一、總則 : : 1.本板為一討論歷史問題、提供歷史知識分享、交流、 : : 發表歷史解釋、見解,以及存放關於歷史學習相關資源、 : : 資訊、情報、方法的園地。 : : 這算是本板奧義之總論吧我想,從這個一之1的板規來看(這板規並非MRZ定的) : : 考歷史所的準備,確實是本板可以喇賽的文章 : : 至於算不算是歷史問題?這要看發問的方式 : : 單問科目與準備,好像就很弱 : : 如果大家來探討台灣從有歷史所以來的考題、科目、範圍的變化,那就是歷史問題了 : : 大致上就是這樣 : 您的定義我並沒有什麼意見 : 事實上,這條總則的可解釋範圍相當寬廣 : 我認為非常符合歷史的開闊感 : 所以,問題仍然只是在: : 板主在認定文章類型時,有沒有標準? 版主的標準在於他心中主觀的判斷, 所以可以說是人人的標準不一,換個版主,可能換個標準! : 舉個例子,在我的那篇文章被砍之前 : 有人問了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有何不同 : MRZ的回答是:這不是歷史問題,請轉馬克思板 : 我底下推文是:如果解釋者以歷史主義的方式進行論述,他就是歷史問題 : 當然這種建議沒有任何作用,該文章仍然直接大D消失 : 而且就算轉了馬克思板,馬克思板的板主如果照著MRZ邏輯說:社會主義請找他板 : 那不要討論是不是比較快一點? PTT的規則就是版主認定一切標準, 包括某篇文章符不符合該版討論範圍! 包括一句話算不算 攻詰 引戰! 總知,這一切是版主的自由心証! 他說了算! : 剛剛翻精華區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歷史是科學?文學?還是社會學? : 探討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歷史哲學 : 我的文章被砍,然後同類型的東西出現在精華區,豈不奇怪? : 當然該文並非MRZ所收錄 這就是各版主的標準不同呀! 前版主的標準和MRZ的標準不同,在於他們心中的主觀認知是不同的。 即便是同一個版主也常常出現「雙重標準」,不一致的原因當然是基於某種不可告人 的原因! : 我要點出的是: : 所謂的板主認定討論範圍,單一一個板主主觀認定也不能代表板主群的意識 : 今天一個板主收了歷史哲學文章,另外一個說這東西不能討論叫你轉去哲學板 : 這種管理層都意見不一的問題卻要使用者背負被砍文+劣文的後果 版主群的意識通常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今天A版主來版上看到你的「歷史學」文章,他主觀認定屬於本版的討論範圍, 就讓你的文章留著。明天B版主來版上看到你的「歷史學」文章,他主觀認定不屬於本版 的討論範圍,就給你劣文。你認為B版主會與A版主先討論再賞你劣文嗎? I don't think so! 所以,版主群的共同意識通常是不存在的 這只是管理制度與執法程序造成的問題.. : 是不是你們也要好好討論一下問題的癥結何在? 癥結的所在就在於對「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在界定上, 很難像「鐵屬於金屬」那樣沒有爭議的界定! 這時一種作法是 請出"權威的人士或文件"來作為判斷, 人們會對此有較高的信服度,而當成一個標準! 另一種辦法就是版主自行判斷 就現實面來說,權威不夠威,或只是許多不同見解的權威之一, 那版主自行判定是必然的結果。 總知,世上許多事情不是那樣簡單的用尺量 用磅秤秤重 就能得出沒有爭議的 這有多長,這有多重。特別是對於一個抽象名詞的定義,這本來存在「模糊空間」。 在ptt 的任何版上,一篇文章是否屬於該版的討論範圍,一句話構不構成攻詰、引戰, 這全憑版主主觀的認定。也就是,換了版主,可能認定從寬從嚴就大大不同。 ptt給予版主一切對該版事務的裁決與解釋權,所以版民與版主辨論 一篇文章是否屬於該版的討論範圍,一句話構不構成攻詰、引戰, 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版主制定版規時 也可以幾乎不受任何規範的 所以,去扯那些學術定義 去扯什法理原則,都是無意義的!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若有一個板制定了一個"看似獨裁的板規": 如果不服版主的判定,可以向小組長上訴 不服裁判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勝訴者徹回處分,敗訴則作為造反處分. 該敗訴處分方式為終身水桶. 那麼,是否可以 "法理原則" 向板長爭辯,你所謂的敗訴造反處分(終身水桶), 是一種威脅條款呢? 註: 讓被版主辦的人不敢再向上申訴的威脅條款 答案是,不行嘛! 請問 有人會以"法理原則" 去挑戰 版主制定的板規嗎? 那麼,板民要向板主爭辨「歷史的範疇」或「本版認定的歷史文」為何? 來挑戰版主對該版的「裁決權」與「解釋權」,一樣是沒意義的! 您提出的癥結所在,很簡單 這一切是版務管理的問題,那些對歷史定義的學術性的爭辯是無意義的! 因為,版主有權,就如版主有權制定出一個"看似獨裁"的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3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