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版上總是有「某篇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的爭議,而導致
被砍文者總因為「自認PO的是歷史文,版主卻不認同」而自覺被砍文很冤!
而一直在「歷史」的定義問題上打轉! 本人覺得你們把問題都搞錯了....
首先,這是一個看版,爭論「什麼是歷史」或「什麼屬於歷史的範疇」
然後想得到一個根本不可能有共識(即便有某程度共識)的結論,解決
「某篇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的爭議,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
在現實的版面管理上,版主有權判定「某篇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
只要不到「指鹿為馬」的程度!
※ 引述《kyoyagami (道德的無限擴張就是專制)》之銘言:
: ※ 引述《ohmylife (小弟「o」)》之銘言:
: : 歷史哲學那塊問題先不提,就您說的這點,請見本板板規
: : 一、總則
: : 1.本板為一討論歷史問題、提供歷史知識分享、交流、
: : 發表歷史解釋、見解,以及存放關於歷史學習相關資源、
: : 資訊、情報、方法的園地。
: : 這算是本板奧義之總論吧我想,從這個一之1的板規來看(這板規並非MRZ定的)
: : 考歷史所的準備,確實是本板可以喇賽的文章
: : 至於算不算是歷史問題?這要看發問的方式
: : 單問科目與準備,好像就很弱
: : 如果大家來探討台灣從有歷史所以來的考題、科目、範圍的變化,那就是歷史問題了
: : 大致上就是這樣
: 您的定義我並沒有什麼意見
: 事實上,這條總則的可解釋範圍相當寬廣
: 我認為非常符合歷史的開闊感
: 所以,問題仍然只是在:
: 板主在認定文章類型時,有沒有標準?
版主的標準在於他心中主觀的判斷,
所以可以說是人人的標準不一,換個版主,可能換個標準!
: 舉個例子,在我的那篇文章被砍之前
: 有人問了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有何不同
: MRZ的回答是:這不是歷史問題,請轉馬克思板
: 我底下推文是:如果解釋者以歷史主義的方式進行論述,他就是歷史問題
: 當然這種建議沒有任何作用,該文章仍然直接大D消失
: 而且就算轉了馬克思板,馬克思板的板主如果照著MRZ邏輯說:社會主義請找他板
: 那不要討論是不是比較快一點?
PTT的規則就是版主認定一切標準,
包括某篇文章符不符合該版討論範圍!
包括一句話算不算 攻詰 引戰!
總知,這一切是版主的自由心証! 他說了算!
: 剛剛翻精華區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歷史是科學?文學?還是社會學?
: 探討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歷史哲學
: 我的文章被砍,然後同類型的東西出現在精華區,豈不奇怪?
: 當然該文並非MRZ所收錄
這就是各版主的標準不同呀!
前版主的標準和MRZ的標準不同,在於他們心中的主觀認知是不同的。
即便是同一個版主也常常出現「雙重標準」,不一致的原因當然是基於某種不可告人
的原因!
: 我要點出的是:
: 所謂的板主認定討論範圍,單一一個板主主觀認定也不能代表板主群的意識
: 今天一個板主收了歷史哲學文章,另外一個說這東西不能討論叫你轉去哲學板
: 這種管理層都意見不一的問題卻要使用者背負被砍文+劣文的後果
版主群的意識通常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今天A版主來版上看到你的「歷史學」文章,他主觀認定屬於本版的討論範圍,
就讓你的文章留著。明天B版主來版上看到你的「歷史學」文章,他主觀認定不屬於本版
的討論範圍,就給你劣文。你認為B版主會與A版主先討論再賞你劣文嗎?
I don't think so!
所以,版主群的共同意識通常是不存在的
這只是管理制度與執法程序造成的問題..
: 是不是你們也要好好討論一下問題的癥結何在?
癥結的所在就在於對「文章屬不屬於"歷史文"」在界定上,
很難像「鐵屬於金屬」那樣沒有爭議的界定!
這時一種作法是 請出"權威的人士或文件"來作為判斷,
人們會對此有較高的信服度,而當成一個標準!
另一種辦法就是版主自行判斷
就現實面來說,權威不夠威,或只是許多不同見解的權威之一,
那版主自行判定是必然的結果。
總知,世上許多事情不是那樣簡單的用尺量 用磅秤秤重 就能得出沒有爭議的
這有多長,這有多重。特別是對於一個抽象名詞的定義,這本來存在「模糊空間」。
在ptt 的任何版上,一篇文章是否屬於該版的討論範圍,一句話構不構成攻詰、引戰,
這全憑版主主觀的認定。也就是,換了版主,可能認定從寬從嚴就大大不同。
ptt給予版主一切對該版事務的裁決與解釋權,所以版民與版主辨論
一篇文章是否屬於該版的討論範圍,一句話構不構成攻詰、引戰,
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版主制定版規時 也可以幾乎不受任何規範的
所以,去扯那些學術定義 去扯什法理原則,都是無意義的!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若有一個板制定了一個"看似獨裁的板規":
如果不服版主的判定,可以向小組長上訴
不服裁判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勝訴者徹回處分,敗訴則作為造反處分.
該敗訴處分方式為終身水桶.
那麼,是否可以 "法理原則" 向板長爭辯,你所謂的敗訴造反處分(終身水桶),
是一種威脅條款呢?
註: 讓被版主辦的人不敢再向上申訴的威脅條款
答案是,不行嘛!
請問 有人會以"法理原則" 去挑戰 版主制定的板規嗎?
那麼,板民要向板主爭辨「歷史的範疇」或「本版認定的歷史文」為何?
來挑戰版主對該版的「裁決權」與「解釋權」,一樣是沒意義的!
您提出的癥結所在,很簡單
這一切是版務管理的問題,那些對歷史定義的學術性的爭辯是無意義的!
因為,版主有權,就如版主有權制定出一個"看似獨裁"的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3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