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080245 (Akon)
看板historia_BM
標題Re: ksacet: JustSad #1RqwxA8f
時間Sat Nov 3 21:36:39 2018
※ 引述《JustSad (職業路人)》之銘言:
: 我一直在等你們判決確定,才打算說明清楚,免得被自以為正義魔人卻兩套標準的奇人以
: 為我解釋是辯解。
: 先前在本版的討論串我就表明過立場,一般我是不會去檢舉任何人人身攻擊的部分。
: 簡單說,我都會反擊回去,要桶一起桶。
: 所以我不懂有什麼為何對我會有「閃避人身攻擊」的控訴。
: 很簡單,要嘛是路見不平,要嘛是針對我而已。
: 該篇文章中,對於很多人不是要討論的我已經避開回應,簡單說,就算我國小沒畢業而且
: 舉例錯誤,雙博士學位的人也沒資格評論過度、人身攻擊。
: 就算我有邏輯錯誤,就叫恥度全開?
: 同樣的道理,我覺得能這樣評論別人的人也恥度全開,他媽媽生下他也恥度全開,有何不
: 同!
: 回應他,不是閃人身攻擊,只是突顯他也是。
: 但當下板主已經有不同見解,尊重板主的裁量,當時解釋發言並不是要脫罪,而是要突顯
: 兩個都有罪。
: 會有閃避人身攻擊問題的是他,不是我!
: 結果也證明大家不覺得他有人身攻擊,荒謬。
我先一項項說明好了
1.恥度全開等語,他是爭吵引戰,你是人身攻擊
關於爭吵跟人身攻擊的裁量,其實是我一直在修正的。
剛上任不久,alantsuei曾經推文說人沒讀書等等,當時我的判決是人身攻擊,
後來他指出了這個判決會有雙重標準的問題,不滿意判決等等…
雖然他後來在本板繼續吵,被我請出去了,好像也不來歷史板了
不過這個提醒我倒是一直記得,
也一直在想,自己對於違規的標準在哪裡?
跟人身攻擊的界線是?
又會不會構成某種程度的言論的箝制與文字獄?
有時候板友只是比較劇烈的發表意見,
輕微的像是傳教士等等
嚴重點的像是廢人轉廢文、腦袋有洞才寫得出這等文章…
什麼是爭吵,什麼是人身攻擊?
我的邏輯是,只要回覆是因為原文觀點而產生
我就盡量不以人身攻擊論處,違規就以爭吵處之
他對您的形容,不論您是不是,都是因為讀了您文章的想法
我就盡量不以人身攻擊論處
但是您扯到對方的媽媽,對方媽媽跟這文章有什麼關係?跟他的評論又有什麼關係?
這是我判決人身攻擊的原因..
之後將板規六跟七合併,我想這個爭議應該可以暫告一段落
說實在的,都爭吵了,要不算人身攻擊好像很難
我每次為了什麼是人身攻擊什麼不是而煩惱,好像也有點捨本逐末
重點應該放在處理爭議比較好
: 同此邏輯,有人說他客觀公正,結果四個人違規,他只檢舉我,我也能說這件事他瞎了狗
: 眼。
: 這樣就不是人身攻擊嗎?
: 先罵我的人,我回罵,兩個人噓文超過三次,全部焦點只放在我身上?
: 恥度全開是我先挑起的?
: t的部分,鎖文了還能編輯回應,鎖心酸的嗎?
: (我這篇文章並不是要你們重新處罰)
: 舉例時,我就想過到底要加共產黨、阿扁、還是柯p,前兩個怕變成政治爭論,所以後來
: 選柯p,沒想到一堆人居然覺得我在影射= =
: 當時天真以為因為g與許多人的政治立場偏藍,這種類比他們不會同意後者能因此除罪化
: 。
: t的回文讓我發現自己白忙一場,我都不覺得他說我有什麼,g與其他人更不會覺得我的類
: 比能說服他們。
2.K大的檢舉
其實我也覺得你那句的邏輯有些問題..orz
而後來硬凹什麼的吵這麼兇都是因為這句發生的,想來也很不值
語言只是溝通的工具,辭不達意修改一下就好了咩QQ
我不知道K大的想法,
但在我看來,我覺得K大非特別針對您,而是指出一個容易引起糾紛的點
若以眾板友誤會的意思來看
說的閃避人身攻擊,是指柯文哲,不是其他板友
他意思是,若是這樣的句子可以成立,
那以後諸如:
請問古代貪官汙吏會被處罰嗎?
不只古代,蔡英文馬英九貪汙也沒被抓去關阿
類似這樣的句子可能都得成立了
但蔡英文跟馬英九有貪汙嗎?
這是對他們的人身攻擊阿~
因為我認定板規7不保障非板友,所以這些句子還是會用其他方式處理
不過我想K大要提的是這個問題
這個就不只是一次板上爭吵,而是發文需不需要有證有據,對人亂抹了
當然您後來說明是大家誤會那句話的意思,
因此也就不深究了,應該可以就此打住了
: 跟他爭論的部分,我覺得他只是想突顯問題。
: 回應他,並非想檢舉他人身攻擊,而是他自己玩過頭已經踩線,後面的辯解只突顯他自己
: 也是兩套標準,沒想到他還是繼續玩。
: 我覺得,並不是你歷史比我懂,或我想法與你們不同,就等同我有被攻擊謾罵的免責權。
: 一碼規一碼。
: 不是學問比較飽就能罵人,更不會因為被攻擊就改變想法。
: 真相並不會因為我不認同而改變,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 不懂、有疑問才提出討論,如果我定調項羽沒殺懷王,要嘛找證據寫文章翻案,要嘛死咬
: ,何必討論(顯然很多人覺得我像死咬)= =?
: 如果有閃避人身攻擊的疑慮,就該從嚴審理,而不是什麼評論事情不算。
: 評論事情就能夾帶人身攻擊的言語,才是開閃避人身攻擊的大門。
: 罵人不帶髒字我不是不會,我的重點是討論不是筆戰,況且能讓其他人也認同有許多不合
: 邏輯或矛盾,才是整串文我想回應表達的目的。
: 大家自己會找答案。
3.討論
首先我覺得,大部分板友現實生活都素不相識,認識一個人就是從他的文章來的
有些人被敬佩,就是因為文章寫得精彩
在BBS這種論壇,發文內容才代表了一個人
所以什麼是人身攻擊,也是我一直在疑問與檢討的,此在1.回應了
再來就是關於討論,
J大您也有在逛日本戰國史板
應該也不陌生之前的chen5566發文,您亦有回覆
他的文就是各種推論猜想,結果被戰翻
當然他的文是太離譜,而其實我也覺得項羽殺懷王沒問題
然姑不論是討論,是翻案,乃至是筆戰
我還是覺得從材料上來討論都是比較好,也是比較沒有爭議的方式
最後,我還是得幫k大跟自己說話一下
我真沒有覺得自己任何判決有被k大干涉過
而硬要說有的話,那就是檢舉人可以引用板規檢舉,
我就必須先從此思路想是否有違反板規
但這也是載明在板規的地方,要求檢舉人提供具體板規
我不是很確定你所指k大的部分是什麼,
累犯、超過十行這種規定是蠻死的,沒有什麼心證裁量空間
會被提醒就是我的問題啦orz
: 任何的判決,板主比法官的權限更靈活更大,只要你們能自圓其說就好,不必太遷就理會
: 不同的意見,不管是否有盲點。
: 除非嚴重違法中華民國法律或站方、組務規定,否則就算當事人申訴,大部分也是依照原
: 板主裁量。
: 換句話說。
: 你們判決前不必想要面面俱到,只要符合目前所有的版規而且解釋的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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