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zel0093: 舉個例子吧,本串的Aotearoa整天大談帝王將相多遙遠08/15 16:25
→ hazel0093: 可是他整天在戰國版發甚麼伊達織田島津的,那些是平民08/15 16:26
→ hazel0093: 嗎?這個就是大腦的兩個部份精神分裂08/15 16:26
→ hazel0093: WarringState版一串,我看不出來那裡在講社會文化08/15 16:27
→ hazel0093: 這根本精神分裂啊...一邊說課本不能講這些自己愛提得要 08/15 16:33
→ hazel0093: 死,很疏遠平民你談那麼快樂幹嘛?08/15 16:33
→ hazel0093: 說到扯別版 我在棒球版推個文 你就說反串 08/15 16:38
→ hazel0093: 只有我可以扯別版 別人不行 這就是A兄偉大的邏輯 XD 08/15 16:39
→ hazel0093: 唉,自己在戰國版談那麼快樂,到歷史版為了護航執政黨 08/15 16:54
→ hazel0093: 就把快樂的東西都丟了 真可憐 08/15 16:54
→ hazel0093: 學歷史就是要快快樂樂,而不是灌輸洗腦 08/15 16:54
→ hazel0093: 不通俗你還刷刷刷寫了好幾十篇?xd 08/15 16:55
以上
鱈魚板主公告之板規為舊板板規之統合,內容並無更動,故直接以此板規條目判決
首先,討論伊始提到的日本戰國史板討論內容,還在符合板旨的討論範圍
不過後來扯到棒球板的恩怨,顯然就離題,涉私人恩怨
故依照以下板規:
第 12 條
發文及推文對人不對事,牽涉到無關本文內容討論議題之惡意嘲諷等,初犯水桶一週,再
犯水桶一個月,三犯發文者劣退,推文者水桶三個月。
由於此條目為2017年頒布,既往不咎,故以初犯水桶一週為判決。
另,以精神分裂形容板友,涉及人身攻擊
亦依照以下板規:
第 10 條
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及侮辱任何民族、宗教。
違反者水桶二週;情節輕微或初犯者,警告一次;一年內累犯者,水桶三個月。
查被檢舉板友,在本板2015年5月有違規爭吵紀錄(#1LNWjtdx)違反此等板規,非初犯;
處以水桶兩週。
以上兩項違規合併計之,處以水桶三週處分。
檢舉方與被檢舉方認為判決有異議,可先來信與板主溝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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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可直接處理之判決,另有以下意見另行說明:
護航執政黨,是否要依現行板規17處理?
發文及推文政治意識形態爭吵,明顯偷渡政治議題,
初犯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一個月,三犯發文者劣退,推文者水桶三個月。
由於目前對政治文尚無定論,我在處理板務上,政治文相關板規我都凍結處理
所以我會先不以此條判決
請板主附議,附議完畢即板上公告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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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1.210
→ killeryuan: 我沒有意見 但請不要把我附議進去 免得申訴信只寄給我 08/19 21:11
→ a00080245: 附議已經取消了,不過只寄給你顯然不是因為附議qq... 08/19 21:15
→ a00080245: 還有,若沒意見是要當成同意嗎?還是不置可否? 08/19 21:16
→ JustSad: 申訴信,通常我們會寄給「我們認為較公正或理性」的 08/19 22:40
→ JustSad: 或板主ID好記不會打錯 08/19 22:40
→ JustSad: 而且,寄給你的討論也算溝通流程一環。 08/19 22:41
→ JustSad: 除非你認同他再提出的申訴或說明,否則你可回答: 08/19 22:42
→ JustSad: 你仍認同原判決。 (他才能向組務申訴) 08/19 22:42
→ JustSad: 除非是很煩或一直寄信但沒其他內容…… 08/19 22:44
→ JustSad: 你是板主但不想收信= =? 08/19 22:44
→ JustSad: 也可以在歷史板公告你不能或不方便收信,請寄其他兩位 08/19 22:45
→ JustSad: 很煩那類,你可以回信告知不想收信(沒意義)。 08/19 22:46
推 DarthCod: 同意。另,條目(x => 條(o 08/19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