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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evian: #1Rx_VLCd,Aotearoa觸板規1、7 推文離題且多次稱作者吹 11/18 09:13
nerevian: 噓 還人身攻擊 諷刺文章作者適合當汪報記者11/18 09:16
nerevian: 推 Aotearoa:滿適合去當汪報記者的(稱贊意味) 11/18 09:21
nerevian: 樓上這種人身攻擊把汪報換成其他媒體恐有樣學樣泛濫本板11/18 09:24
違規內容:
Aotearoa: 滿適合去當汪報記者的(稱讚意味) 11/17 21:03
Orz 這篇我覺得不是很好判 Aotearoa此發言是對於作者a874622文中,對於中共評論的回覆 多次推文猶在回覆此文之上 故板規一不予成立 「汪報記者」應是指中時體系的旺報, 用汪字代之,有借指狗的意思, 以此形容板友,判人身攻擊成立 判決水桶一週 請協助異議或附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1.210
killeryuan: 不是有個離題可以判嗎? 11/20 01:39
a00080245: 覺得板規1該判嗎?那也請鱈魚表示意見 11/20 07:03
DarthCod: 我覺得判人身攻擊就可以了,這樣就離題太嚴重 11/21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