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080245 (啊)
看板historia_BM
標題Re: [討論] 預計繼續討論
時間Tue Aug 21 22:47:17 2018
※ 引述《DarthCod (鱈魚)》之銘言:
: ※ 引述《a00080245 (啊)》之銘言:
: : 1. 版規是否要限制推文五行?
: 五行似乎太短,您剛剛在K大那篇就直接推超過五行了,有時候人會不小心推一個段落
: 十行應該差不多可以讓人注意一下了。
本來覺得十行好像有點太多
不過想想畢竟是警告,寬一點也無妨
我是覺得五行較好,不過也不堅持,就以十行為主囉
: : 2. 目前版規的多篇違規認定標準,
: : 希望多篇違規加總計之,單篇違規合併計之
: 看不懂
當某篇文章含推文,有多項違規
例如總共由3個兩週水桶,兩個警告等等
可以合併算成一個月
而不同篇的多個違規,採合併採計
a篇水桶兩週
b篇水桶一週
就要累計,算成三週
不過k大提出的也確實是個問題,警告本質是提醒而非懲罰
是否要為警告設上限?
未判決前,縱有多篇警告,也不得水桶?
若以此,之前累犯的罰則我就跟著修改
: : 4. 政治文存廢與規範
: 我無法給出明確定義,放棄折衷了,改投龍鳥的方向
真要這樣那也只能依照多數,尊重這個決定
但像上次課綱文後來各項泛政治爭吵
幾乎都是沒有給任何處罰的
以後會不會有人拿當時案例說是雙重標準?
或者許多泛政治化幾乎無涉歷史,也可以接受?
像上次水桶完,底下推文又換人繼續吵
開放政治文就勢必會這樣
我希望鱈魚跟龍鳥兩位可以負責起關於討論跟爭吵的執法標準
因為以我的標準而言,這幾次扯到政治的許多言論我都覺得不行
而既然我的標準不被接受,就以你們裁決為主了
廢除政治文禁令就先試辦
屆時看版面狀況,再討論後續要不要修改吧
: : 5. 板友申訴期限,是否要壓定日期,若逾期未申訴則不受理?
: 從去年8月17到我們制定新板規前的案子可能得無限期追溯。
: 至於新板規的申訴期限我想一個月足夠了
這個主要是對上次竹王子分身案的想法
將分身帳號送組務前
若申訴成功,則送帳號部勢必得退回
如果帳號部已預先砍了帳號,後來申訴成功
就會發生問題
再來,
檢舉者後來來信,說竹王子帳號有不斷多次上下線洗ip的狀況
也許下次送帳號部的方式要有所改變
例如等判決申訴都完畢,送帳號部再公告另文處理,申訴就專由組務程序負責
若可,則組務規定申訴是15日,依然以此為期限
這樣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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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Sad: 分身帳號問題可參考最近的案例 08/21 23:01
→ a00080245: 謝謝,確實頗有參考性 08/21 23:41
推 JosephChen: 簡單說 可以用板規罰分身 但絕不能寫因為是分身才罰 08/22 10:20
→ JosephChen: 是因為該ID做錯事 違反某條板規才罰 08/22 10:21
→ a00080245: 是的,就算要罰也要經過帳號部認定後才能開罰,否則申 08/22 12:49
→ a00080245: 訴都能成功,我想12條得再修了 08/22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