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sacet (ksacet)》之銘言:
: ※ 引述《a00080245 (啊)》之銘言:
: : 1.
: : 推文離題無關板旨,警告。
: : 1.現在頗多推文其實也在閒聊,
: : 這個推文離題無關板旨是否要存在,避免對推文閒聊太多限制?
: : 這個我想到討論而已,若沒有意見就不改
: 基本上閒聊也都有"歷史點"
: 實際而言這一條是用來對付之前那個U版友檢舉案用的
: 基本上她的內容就是真的離題歪樓
: 拿這一條砸他是可以
: 重點是沒話講 因為真的歪很大
: 而這一條應該是所有版規裡頭範圍最大的
: 基本上所有的違規要硬套這一條"幾乎"都會成立
: 講白一點
: 有踩線行為又沒有明確武器可以用的時候
: 這個丟下去
: "幾乎"包治百病
: 1.人身攻擊-無關版旨-版旨建利在國家法律之下 違法所以無關版旨
: 2.歧視 -無關版旨-版旨建利在國家法律之下 違法所以無關版旨
: 3.政治文 -無關版旨-這裡不是給你討論政治的
: 4.歪樓 -無關版旨-推文離題無關板旨
: 5.洩漏個資-無關版旨-這裡不是給你公佈個資用的 而且違法
: 引戰-我想不到理由套 所以他應該是例外--所以我才說"幾乎"治百病
: 不過引戰往往有機會會連動1-4項其中一項
: 因為引戰需要動機 動機一般都不會是正的
: 所以運氣好可以抓到痛腳 一樣可以無關版旨
: 基於以上種種
: 建議保留
: 核彈好用 不要自廢武功
: : 2.
: : 6.內文修改
: : 另,是否要開放判決公告可讓當事人直接於板面回覆公告申訴?
: : 申訴都是站內信往返
: : 我覺得可以開放限於申訴者直接在板上發文申訴
: : 若沒意見,進版後會更改這個
: 不行
: 這樣版面會先自己戰起來
: 除了當事人答辯 還有一群圍觀群眾會出手
: 到時可能會比歷史正文還精彩
: 如果擔心圍觀群眾喊普雷萬跳進來
: 而限定只有被檢舉方與版主可以回文
: 那不如用私信就好
: 因為功能一樣
: : 3.
: : 依照組務申訴規定是公告後隔日起算十五日,
: : 然後也要留給板主處理申訴的時間
: : 如果申訴者於第15天壓錶申訴,板主處理完,申訴時間可能過了
: : 就會超過組務申訴時間而權益受損
: : 我想有兩個可行方式:
: : (1).
: : 定板務申訴10天為限,留個兩三天板主處理,處理完畢申訴者還有兩三天上訴組務
: : (2).
: : 不特別定板務申訴時間,不過板規特別強調組務申訴期間,以及板務處理時間如下:
: : 組務受理申訴期限為公告隔日起15日,
: : 板主受理申訴須有三日作業時間,請欲申訴者把握時間。
: 其實建議申訴期間是這樣
: 公告後至罰則結束前4天為限,最多不超過10天
: 即被桶7天 就是公告後3天內申訴
: 被桶14天 就是公告後10天內申訴
: 被桶21天 就是公告後10天內申訴--因為10天是上限
: 抓4天是2天給你們用 2天給小組長用
: 之所以這樣建議原因如下
: 如果是原來的10天期限
: 某人被桶7天
: 結果在第10天申訴--已經桶完了歐
: 然後申訴 ==>居
: 然
: 過
: 了<== --WTF~~~~~~~~~
: 好吧 版主要怎麼辦?
: 解除水桶基本不可能 因為已經桶完了
: 那......送丹書鐵券免死一次嗎
: 不可能吧
: : 4.
: :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 :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下推文。
: : 推文違反者警告。
: :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 :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 :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送帳號部處理。
: : 此則板規鱈魚是否有修改意見?
: 我達達的馬蹄
: 不是鱈魚
: 是駝獸
謝謝回覆,再補充一個,
5.
現在是公告完畢24小時後執行水桶以預留申訴機會,若有發言直接水桶
想改成
公告後24小時內可申訴,公告後24小時後至72小時內執行,若有發言直接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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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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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20.64
※ 編輯: a00080245 (117.19.20.64), 08/30/2018 16: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