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00080245: 我會判一週,情節輕微好像適用上造成判定困難,k大之前 10/11 15:54
推 a00080245: 也提出,還是修改掉好了? 10/11 15:54
→ DarthCod: 那就一週吧,怎麼修比較好 10/11 20:07
推 a00080245: 將爭吵與人身攻擊的板規合併,侮辱民族獨立出來,後者 10/11 21:30
推 a00080245: 罰則range可以寬一些 10/11 21:30
→ ksacet: 已經判完了 我就說一下我當時的看法吧 版規如下 10/11 23:27
→ ksacet: 違反前者,若為初犯且獲得原諒,得視為情節輕微,警告之 10/11 23:27
→ ksacet: 你對別人的族裔做攻擊 你要怎麼獲得原諒? 技術上不可行 10/11 23:28
→ ksacet: 那是群體攻擊 你沒辦法定義"獲得原諒"是什麼 這樣的話 10/11 23:29
→ ksacet: 侮辱任何民族、宗教、族群、地域、性別 這幾項都不會是 10/11 23:30
→ ksacet: 得視為情節輕微,警告之。 10/11 23:30
→ ksacet: 此外 版規也有載明 "違反前者"這個前提 所以版規本身就有 10/11 23:31
→ ksacet: 把我前面的內容給說完了 "違反前者"才有輕判的可能 10/11 23:31
→ ksacet: 仔細看這一條版規當初就有拆兩部分了--前者 後者 踩的點不 10/11 23:32
→ ksacet: 同 所以可以確定版規本身沒有這些矛盾問題 10/11 23:33
→ ksacet: 所以D版的疑惑 應該只是一時沒有注意到這一條本身是兩條的 10/11 23:35
→ ksacet: 合併而已 講實在的看錯難免啦 看以後要不要再分拆讓版規再 10/11 23:37
→ ksacet: 清楚一點而已 10/11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