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thCod (鱈魚)
看板historia_BM
標題Re: [討論] 竹王子分身案
時間Wed Aug 1 15:28:07 2018
※ 引述《a00080245 (啊)》之銘言:
: 然後以下是我要跟討論的
: 先講我的結論,我自己覺得這個分身使用方式
: 在沒有任一帳號違規的前提下,沒有送帳號部的空間
: 首先板規沒有議定不能開分身來護航,我查了組規、站規也沒有
: 而pb是前板主,他當時當然不會送自己或分身違規判決
: 既然分身不是因為本尊被桶才發言
: 依照板規的精神,pb的分身使用方式無法可罰
: 就算依照來信檢舉,先判決他在去年十二月的發言違規
: 由於他的分身也不是因為本尊被桶才發言,
: 就算當時的違規成立,也不適合送帳號部
照目前板規,我覺得完全無法送帳號部如果我們刻意解釋《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第二-2條的「帳號有違規情事者」為「任一分身違規即可提出調查申請」,那麼恐怕
會違反比例原則。
但我認為多重帳號的問題應該寫入板規,開分身以壯大聲勢有造成沉默螺旋和
霸凌的負面效果。
多重帳號有時是為了避免被針對、脫離與其他網路身分的聯繫等理由,但是這種
使用方式顯然不是正當的理由。
: 再來,我不確定我們是否要回溯到這麼久遠前的違規
: 都去年十二月的事了
: 不過剛好由於某條板規修改,所以還是得受理
我認為我們至少應該受理去年10/14至今的案件,畢竟板規那時就長這樣
: 而考察檢舉者的原意是要送帳號部
: 若無法送,我希望能輕判,大概警告一次至水桶一週吧
: 我的判決如下:
: 認定未達板規增一,惡意嘲諷標準,不以此條判決
: 依2c-2,警告一次
處分對象是KobeBryant56還是PrinceBamboo?
PrinceBamboo主要還是指控對方有所針對而已
KobeBryant56則是評價板友「常發文比別人推文還沒內容或是吸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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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00080245: 都同意,我兩個id都受理,另外我已回信檢舉者再次確認 08/01 20:43
推 a00080245: 他要檢舉的事項 08/01 20:43
→ ksacet: 建議先不要動 有程序問題要先處理 建議先問過小組長 08/01 20:44
→ ksacet: 你們的權限到哪裡 08/01 20:45
推 a00080245: 第一項有件事我不確定跟你想的一不一樣 08/02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