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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00080245 (啊)》之銘言: : 然後以下是我要跟討論的 : 先講我的結論,我自己覺得這個分身使用方式 : 在沒有任一帳號違規的前提下,沒有送帳號部的空間 : 首先板規沒有議定不能開分身來護航,我查了組規、站規也沒有 : 而pb是前板主,他當時當然不會送自己或分身違規判決 : 既然分身不是因為本尊被桶才發言 : 依照板規的精神,pb的分身使用方式無法可罰 : 就算依照來信檢舉,先判決他在去年十二月的發言違規 : 由於他的分身也不是因為本尊被桶才發言, : 就算當時的違規成立,也不適合送帳號部   照目前板規,我覺得完全無法送帳號部如果我們刻意解釋《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第二-2條的「帳號有違規情事者」為「任一分身違規即可提出調查申請」,那麼恐怕 會違反比例原則。   但我認為多重帳號的問題應該寫入板規,開分身以壯大聲勢有造成沉默螺旋和 霸凌的負面效果。   多重帳號有時是為了避免被針對、脫離與其他網路身分的聯繫等理由,但是這種 使用方式顯然不是正當的理由。 : 再來,我不確定我們是否要回溯到這麼久遠前的違規 : 都去年十二月的事了 : 不過剛好由於某條板規修改,所以還是得受理 我認為我們至少應該受理去年10/14至今的案件,畢竟板規那時就長這樣 : 而考察檢舉者的原意是要送帳號部 : 若無法送,我希望能輕判,大概警告一次至水桶一週吧 : 我的判決如下: : 認定未達板規增一,惡意嘲諷標準,不以此條判決 : 依2c-2,警告一次 處分對象是KobeBryant56還是PrinceBamboo? PrinceBamboo主要還是指控對方有所針對而已 KobeBryant56則是評價板友「常發文比別人推文還沒內容或是吸錯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33.168
a00080245: 都同意,我兩個id都受理,另外我已回信檢舉者再次確認 08/01 20:43
a00080245: 他要檢舉的事項 08/01 20:43
ksacet: 建議先不要動 有程序問題要先處理 建議先問過小組長 08/01 20:44
ksacet: 你們的權限到哪裡 08/01 20:45
ksacet: #1ROQd-jI (historia_BM) 東西我補在這裡了 08/01 20:45
a00080245: 第一項有件事我不確定跟你想的一不一樣 08/02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