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sacet: 1.印象之前有過判例 爭議的內文原po自己修改掉 然後躲 11/07 22:39
→ ksacet: 過版規的 11/07 22:39
→ ksacet: 2.進版個人以為不用急 先整理出新版的草稿 到時再想要 11/07 22:40
→ ksacet: 不要在繼續修改 11/07 22:40
推 DarthCod: 惡劣一點的話,這個案可以用第8條 11/08 01:06
→ a00080245: 好像不適合8…我是想一樣放過,然後修改板規防堵類似情 11/08 10:41
→ a00080245: 況再發生 11/08 10:41
推 JustSad: 我覺得他是來洗帳號的文章數 11/08 13:01
→ JustSad: 完全無視其他人回文跟推文,平行時空 11/08 13:01
→ JustSad: 看似有回應,又跟其他人完全搭不上線 11/08 13:02
推 JustSad: 之前不是有某個愛自刪的,當時好像有防堵版規吧? 11/08 13:06
→ a00080245: 就是板規8 11/09 18:16
推 killeryuan: 你想要的話可以加一個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啊 11/09 18:22
→ a00080245: 啊對了,是因為這個也有板友檢舉了 11/09 19:49
→ a00080245: 規11條 11/09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