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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sacet (ksacet)》之銘言: : 最後行政上的提醒 : 版規更動必須動到版號 : 也就是說版規要換版次 並再次公告 : 不是版主說要動就動 不用公告 : 這是基於保護版眾的基本原則 : 不然哪天有人踩版規 : 版主看那人不滿已久 : 先自行更動版規 : 再找人檢舉 : 一次萬年桶 : 那這樣會很麻煩 : 所以版規要更動 就是要公告 : 整個程序要再跑一次 : 讓版眾知道有什麼有更動 我想程序應該如下: 多數板主決議修正>發布修正公告>發布新板規並置底 修正公告的分類用[公告],標題寫明修正哪幾條(寫不下就放內文第一行),置底一週 然後再發新板規,分類寫[板規],標題是「2018板規(X修)」 這樣應該就比較沒爭議吧 ------------------ 另外有幾條我想修的 第11條的3、4項改成 轉錄文章限於第一手文章,需註明作者與出處,並附上40字上心得。 站內文章須由看板直接轉錄。 違者警告,並限期改正,再未改正者刪文。 第8條的第2項改成 重覆發文、反覆自刪文、一行文、字數不到40字、非板主使用、回覆公告、 其他影響板面、板友情節重大等。 前者如之前推文所述;後者是因為一行文和20字的衝突。 之前有人發過20字以上的一行文,我那時不太確定怎麼處理。PTT一行大約40字,應該就 不會有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83.209
a00080245: 同意,要直接公告進版嗎? 10/03 22:08
a00080245: 幾修我想直接改成帶有日期資訊的版本號 10/03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