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thCod (鱈魚)》之銘言:
: 第 13 條 累犯
: 受警告處分,半年內違反任意板規者,視為再犯。
: 受水桶處分執行完畢,半年內違反任意板規者,視為再犯。
: 再犯違規為警告者,處七日水桶;再犯違規為水桶者,依該條最重刑度加倍罰之。
: 若累犯先已有數條舊警告,每三支警告處七日水桶。
這條有問題...四次警告是幾天水桶?
而假設累積超過兩天雖非半年內違反以後每次警告均處以七天水桶?
假設累積五次警告第六次又被警告了,是處以十四日水桶?
還是處以28日水桶?
你這樣有重複處罰的問題,另外還有可能會被檢舉未按照板規執行
每次警告你都要算過少算一次少水桶都會被檢舉,不小心多算那更慘了....
在來給你一個歷史板板主多次未依照板規執行處罰....
這條是自爆版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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