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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vis (紅塵往事)》之銘言: : 章帝元和二年詔曰:「令云『人有產子者復,勿算三歲』。今諸懷孕者, : 賜胎養穀人三斛,復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後漢書》〈章帝本紀〉) : ^^^^^^^^^^^^^^^^ : 請問上面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尤其是畫線部份...謝謝!   漢紀三十九漢章帝元和二年(乙酉,西元85年)   [1]春,正月,乙酉,詔曰:"令云:'民有產子者ꄊ 複勿算三歲。'今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斛, 複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又詔三公曰:" ^^^^^^^^^^^^^^ 安靜之吏,悃無華,日計不足,月計有餘。 如襄城令劉方,吏民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他異, 斯亦殆近之矣!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 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 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治,民或失職, 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1]春季,正月乙酉(初五),章帝下詔說:"法令規定:'凡有百姓生育, 免收人頭稅三年。'如今再作規定:所有懷孕的婦女, 由官府賞賜胎養穀,每人三斛,免收其丈夫人頭稅一年。 ^^^^^^^^^^^^^^^^^^^^ 將此詔書定為法令!"又對三公下詔說:"踏實穩重的官吏, 誠懇而無虛華,考察他每日的勞績,好象不足, 而考察他每月的勞績,便綽綽有餘了。 例如襄城縣令劉方,當地官民異口同聲地說他為政從簡,不煩擾百姓。 他雖然沒有其他特殊的表現,但這也接近了朕的要求了! 如果以苛求為明察,以刻薄為智慧,以對過失從輕發落為德,從重懲處為威, 一旦有了這四種觀念,那麼下面的人民就會心懷怨恨。 朕曾不斷地下詔,頒行詔書的使者車駕在路上前後相接, 然而吏治不見好轉,有些百姓仍然不守本份,毛病出在哪里? 希望各位官員,努力牢記以往的法令,以稱朕意!" http://host.zdjw.gov.cn:8000/RESOURCE/GZ/GZLS/LSBL/ZZTJ1/27614_SR.htm -- 克寬克仁皇建其有極 惟精惟一道積于厥躬 表正萬邦慎厥身脩思永 弘敷五典無輕民事惟難 ---乾清宮對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6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