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vis (紅塵往事)》之銘言:
: 章帝元和二年詔曰:「令云『人有產子者復,勿算三歲』。今諸懷孕者,
: 賜胎養穀人三斛,復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後漢書》〈章帝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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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上面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尤其是畫線部份...謝謝!
漢紀三十九漢章帝元和二年(乙酉,西元85年)
[1]春,正月,乙酉,詔曰:"令云:'民有產子者ꄊ 複勿算三歲。'今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斛,
複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又詔三公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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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靜之吏,悃無華,日計不足,月計有餘。
如襄城令劉方,吏民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他異,
斯亦殆近之矣!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
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
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治,民或失職,
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1]春季,正月乙酉(初五),章帝下詔說:"法令規定:'凡有百姓生育,
免收人頭稅三年。'如今再作規定:所有懷孕的婦女,
由官府賞賜胎養穀,每人三斛,免收其丈夫人頭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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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此詔書定為法令!"又對三公下詔說:"踏實穩重的官吏,
誠懇而無虛華,考察他每日的勞績,好象不足,
而考察他每月的勞績,便綽綽有餘了。
例如襄城縣令劉方,當地官民異口同聲地說他為政從簡,不煩擾百姓。
他雖然沒有其他特殊的表現,但這也接近了朕的要求了!
如果以苛求為明察,以刻薄為智慧,以對過失從輕發落為德,從重懲處為威,
一旦有了這四種觀念,那麼下面的人民就會心懷怨恨。
朕曾不斷地下詔,頒行詔書的使者車駕在路上前後相接,
然而吏治不見好轉,有些百姓仍然不守本份,毛病出在哪里?
希望各位官員,努力牢記以往的法令,以稱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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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寬克仁皇建其有極
惟精惟一道積于厥躬
表正萬邦慎厥身脩思永
弘敷五典無輕民事惟難
---乾清宮對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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