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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hypermall的新任版主。 針對舊版規之內容,做了一些修正。 綠色:舊版規 灰色:舊板規刪除部分 黃色:新版規 粉紅:新版規新增部分 修正語意者,則不標示。 以下板規 一、商品資訊問答 原1-1.每人每週限問三篇。 違反板規1-1,文章視情形刪除、給予警告或劣退處分。 修正1-1.每人每週只能發表三篇文章。 (每週一歸零計算,週一~週日只能發表三篇文章) 罰則:文章立刻刪除,嚴重者給予水桶7日或劣退之處分。 修正二版1-1 每人每週以[問題]開頭之標題文章,最多發表三篇,回文不計但仍需言之有物(板規2-2)。 (每週一歸零計算,即週一~週日為一週次計算) 罰則:文章立刻刪除,嚴重者給予水桶7日或劣退之處分。 二、文章規範 原2-1.選擇合適標題分類,務須註明賣場名稱,地區則建議寫上例如:[商品] 高雄好市多 有松露巧克力嗎? 修訂2-1.務必選擇適合的標題,若是詢問庫存、價格者須註明賣場以及地區名稱。 (此兩項可能會因分店不同而有差異) 範例1(詢問庫存):[商品] 高雄好市多現在有販售松露巧克力? 範例2(詢問價格):[商品] 高雄好市多的松露巧克力現在價格多少? 原2-2.內文不得未滿30字(不計標點符號、單字算一字)或一行文,無意義重複字詞不計字 數。 修訂2-2.內文不得未滿30字(標點符號、阿拉伯數字、無意義重複字詞皆不列入計算)或 一行文。 原2-3.發文應與大賣場有關,回文應與該主題有關(該串標題)。 修訂2-3.文章標題以及內容必須與大賣場相關,回文者必須與原標題內容相關。 原2-5.討論板務時,標題僅限使用[板務]之標題分類。 修訂2-5.討論板務時,標題限定使用[板務]之標題分類。 原違反板規2-1.~2-5.者,得以S標記。超過發文時間五分鐘尚未修改,文章視情形刪除、 給予警告或劣退處分。 修訂違反板規2-1.~2-5.者,該文章以S標記,若30分鐘後仍未修改,該文章不通知刪除 ,嚴重者給予警告或劣退處分。 原2-6.[公告]僅供站務/組務/版務管理人員使用,使用相同或相似標題視為鬧板。 違反板規2-6.者,視情形給予水桶7日以上或劣退處分修訂2-6.[公告]僅供板主以上之管理人員使用,使用相同或相似標題視為鬧板。 罰則:給予水桶7日以上或劣退處分原2-9.轉錄文章務須經由作者同意。 修訂2-9.轉出文章必須經由作者於該文章底下推文同意推文範例:本人同意由shyily轉出文章。 原2-10.有關學術性問卷,應附上問卷連結,並經由板主同意後發表。 違反板規2-10.者,刪文並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水桶7日以上處分。 修訂2-10.有關學術性問卷,必須將待發表內容寄至板主信箱,經板主審核後自行發表。 罰則:文章立刻刪除並給予警告三、本板嚴禁之行為 原3-1.禁止公開他人資料、站內信或水球對話紀錄(PO完馬上刪也算)。 違者文章刪除並給予水桶7日以上處分。 修訂3-1.禁止公開他人個人資料(姓名、詳細學歷、電話...等)、站內信或水球紀錄 (PO完馬上刪也算)。 罰則:該文章立刻刪除以及水桶7日以上。 原3-2.禁止惡意鬧板、引戰、挑釁、謾罵、不雅言語、人身攻擊、帶入他板恩怨、政治事 務等。 板主將視情況予以鎖文,違者得視情形給予警告、水桶7日以上或劣退處分。 修訂3-2.禁止惡意鬧板、引戰、挑釁、謾罵、不雅言語、人身攻擊、帶入他板恩怨、政治 事務等。 修訂3-2二版 以任何型式(文章、推噓文、貼圖...等),發表針對特定族群(如:學校、地域、 種族、職業、性別)或特定對象(如:PTT使用者id)之攻擊性言詞(污辱、挑釁、 威脅、謾罵、嘲諷、歧視...等)及不雅言詞(猥褻性、挑逗性...等)。 罰則:視情況鎖文並給予警告,嚴重者給予水桶7日以上或劣退。 原3-3.禁止任何廣告、交易(代買、販售/徵求禮券)、交換、任何徵人徵物等。 (廣告、交易、交換、徵人徵物均有專板,本板僅限提供有關賣場或商品資訊) 違者文章刪除,並視情形給予警告、水桶7日以上或劣退處分。 修訂3-3.禁止任何廣告、交易(代買、販售/徵求禮券)、交換、任何徵人徵物等。 (廣告、交易、交換、徵人徵物均有專板,本板僅限提供有關賣場或商品資訊) 以上事項可於交換群組(TradeCenter)或地方群組(TaiwanPlaza)之專版討論。 罰則:該文章立刻刪除並給予7日水桶,嚴重者給予劣退之處分。 原3-4.使用者ID經水桶禁言後,不得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參與討論。 違者除ID視同處理外,將原使用者ID及分身ID同時加上7日以上水桶並報請小組長轉 ID_Multi處理。 修訂3-4.使用者ID經水桶禁言後,不得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 罰則:原ID以及分身ID都處以7日以上水桶,並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累犯、惡意或有警告記錄者,水桶期限或劣退依情節論處,由板主裁定。 修訂 新增3-5累犯罰則 若一個月內有警告者,若再犯則水桶7日。 若一個月內有水桶者,若再犯則處以原罰則加上額外7日水桶。 以上板規 對於新版規有任何建議,歡迎於底下推文或是發表[板務]之標題給予建議。 切勿對公告原文直接回文。 無異議之新板規將告知1週後,於5/20實施。 shyily 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24.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ypermall/M.1431362512.A.88D.html
t77133562003: 劣退 改退回 省麻煩 05/12 00:51
t77133562003: 一周三篇有計回文? 備註一下 05/12 00:51
t77133562003: 挑釁 引戰的部分 希望詳細點 如板上最易遇到的 05/12 00:55
t77133562003: 未查證亂扣 奧客 工讀生 店員 等 有算在裡面嗎? 05/12 00:56
natakuex1: 每週只能發文三篇問文,還是連分享文都在三篇限制 05/12 01:21
natakuex1: 如果不看前面大標,看起來有點混亂 05/12 01:22
camry2006: 簡單明瞭 一看就知改了什麼 板主就應該這樣 05/12 02:26
shyily: 舊板規是限定"問"三篇,我會好好考慮板友的意見。 05/12 02:31
shyily: 至於亂扣帽子的,視是否惡意毀謗、造謠而定。 05/12 02:32
shyily: 本篇公告文比較沒有排版,新板歸上任之後我會重新排版一次 05/12 02:33
pockpock: 限定"問"三篇變成一周三篇 這樣不好吧 05/12 06:13
pockpock: 文章量最大的八卦板一天一篇 一周七篇 05/12 06:14
pockpock: 大賣場板文章量不到八卦板的百分之一 卻限制一周三篇?? 05/12 06:16
XBUCKXMR: 一週三篇應該是以他第一篇發文開始算一週吧= = 05/12 09:38
XBUCKXMR: 怎麼會以星期一~星期日算一週... 05/12 09:38
pockpock: 你這周二發第一篇文討論 要到下周二才能發第四篇文討論 05/12 11:14
YCL13: 發問3篇/週→發文3篇/週,真的太誇張了啦! 05/12 19:54
samchiu: 建議回文排除在三篇限制外 預防大家在推文裡長篇大論 05/12 22:27
jchin: 根據前版主的標準, "你有長眼吧" "你有長腦袋吧" 都不算違 05/13 08:49
jchin: 反版規, 只有不雅字眼 "你有長LX吧" 才會被罰, 目前這個標 05/13 08:51
jchin: 準仍未改變? 05/13 08:51
sagem29: 週一~週日只能發表三篇文章 嫌人氣太高嗎? 05/13 15:59
shyily: 針對pockpock、YCL13、samchiu、sagem29之板友回應 05/13 16:28
shyily: 板規2-1修訂 以[問題]為開頭之標題文章 一週上限三篇 05/13 16:29
shyily: 回文不列入計算。 05/13 16:29
shyily: 針對XBUCKXMR板友 現行板規是"每週",而非每七日。 05/13 16:30
shyily: 以今日發文為例,算入5/11~5/17此週計算,而非5/13~5/19 05/13 16:31
※ 編輯: shyily (36.236.224.108), 05/13/2015 16:37:08
pockpock: good~~ 05/13 20:09
pockpock: 希望大賣場板人氣越來越高 讓更多人分享資訊 05/13 20:11
youga: 肯回應板友問題就值得推 不像以前只會看到一個驚嘆號 05/13 23:03
shyily: 針對jchin板友的回應,若推文/討論串已經達到謾罵、討戰 05/14 02:15
shyily: 的程度,我會先採取先警告後水桶。 05/14 02:16
shyily: 如果是個人魚站內信向我檢舉,也會視情況先給警告。 05/14 02:16
shyily: ^^使用 05/14 02:16
jchin: s版大沒有明確定義 "你有長眼吧" "你有長腦袋吧" 是否達到 05/14 10:35
jchin: 謾罵討戰的程度? 根據本版之前的案例 講的人都不算違反版規 05/14 10:36
shyily: 關於本版嚴禁行為,即第三大類板規,會嚴格執行。 05/14 18:36
shyily: 希望大賣場的板友們可以理性、和平討論。 05/14 18:36
shyily: 針對jchin板友回應,我不會看到特定字眼去執行。 05/14 18:37
shyily: 需要以該討論串之上下文來判定。 05/14 18:38
jchin: 可是之前已有先例有人講過而不違規, 如何判定以後是違規呢? 05/15 08:07
jchin: 如果說了一模一樣的話, 可以允許有人不罰而有人違規? 05/15 08:09
pockpock: 有哪個板的板規詳細到什麼算謾罵討戰?? 05/15 11:28
pockpock: 我找不到有哪個板的板規這麼詳細 05/15 11:31
t77133562003: 常用詞入版龜 很多都這樣阿.... 05/15 11:45
t77133562003: 電信版 女版 不都有 05/15 11:45
t77133562003: 帽子扣來扣去 爭議只會一推 05/15 11:46
※ 編輯: shyily (223.139.17.34), 05/15/2015 12:23:56
shyily: 板規3-2變更為修正二版。 05/15 12:24
shyily: 回復jchin板友,相同文字在不同情境下可能會有不同的表達 05/15 12:26
shyily: 意思。無法以一句概括,仍需以該文章之上下文來判定。 05/15 12:26
shyily: 如踩線,我會盡量採取先警告後水桶的做法,告知板友語氣、 05/15 12:27
shyily: 用詞上可以更理性、和平來討論。 05/15 12:27
jchin: 使用該類文字的, 就是前版主, 也因為此事在組務版被警告一 05/15 14:49
jchin: 次, 不過在本版未被懲罰. 此例一開, 日後恐怕爭議更多. 05/15 14:51
shyily: 感謝jchin指出原文,依照該篇文章的備份圖片而言 05/15 15:04
shyily: 屬於3-2之對特定對象之嘲諷 05/15 15:59
jchin: 該行為若屬違規, 請問是否應該要懲處? 05/15 20:21
shyily: 從嚴警告,從寬水桶。 05/15 21:47
hateOnas: 辛苦了 05/18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