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cc:japanavgirls板萬歲萬歲萬萬歲!(AV版言論自由萬歲) 04/15 21:01
※ 引述《biblio (書)》之銘言:
: 板規第11條
: 11. 欲於本板發表討論公共事務的相關文章或廣告者,
: 須先徵求板主同意後方可發布,若不經板主同意便自行發布者屬於違規文章。
: 請問板主,何時板務 = 公共事務了?
: 原板規11條個人理解應是類似活動等廣告訊息,因為與板的主題無關,故禁止。
: (就例如尋人、廣告、問卷、連署之類的活動吧)
: 但板務之事若還須經過板主同意板眾才能發表,敢問板主是在搞言論審查嗎?
: 你有沒有想過這子樣搞,就算那不是你的意思,但板主的權力會大到什麼程度?
: 抱歉,看到板主這樣執法我也得提出釋疑,
: 請問當初訂11條的本義為何?
: 言論需要先經板主同意,那請問板眾如何參與板的決策?
: 你如何保證板主立場達到客觀公正?
我很簡單告訴板主,也請板眾想想,板主這樣搞的問題在哪裡。
一個看板有它的主題,有人上來討論,有人回答問題,
問問題的人得到了解答,而後來的人可以吸收資訊。
久了大家覺得看板方便,就吸引更多的人上來。
但人多意見多,開始有人會針鋒相對,開始有人來這邊廣告,也有人就是來亂的,
於是需要有人擔任板主的角色,整理資訊也彌平爭議(或帶來爭議)
總之是個勞心勞力,吃力又不討好的職務,就這點我要向板主致敬。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賦予板主執法正當性的依據正是板規,
但今日本板的板規是板主訂的,
而大家要討論板規,卻得先經過板主同意,有沒有發現問題了?
舉個極端的例子好了,
假如今天板主心血來潮,增訂了一條
13.本板文章皆得在文章最末加上:japanavgirls板萬歲萬歲萬萬歲!
不加者屬違規文章。
從此這條板規就成了聖旨,部份人加了當然沒事,部份人有沒加就被刪文,
有些人覺得這點很怪提出質疑,直接在版上問的馬上就被第11條為由砍掉,
而先BBS站內信向板主題出的,板主依然不同意。
從此板上就充斥者一片萬歲聲,歌舞昇平。
但請問,這真的就是大眾心裡想的嗎?
還是請duss, derekhsu兩位板主釋疑:
在現行板規之下,板眾若想討論看板事務與走向,究竟該怎麼做?
若第11條真如derekhsu板主的說明,請問討論看板要經過板主同意的理由何在?
本文跟前文應是違反了現行derekhsu板主定義下的第11條,
板主為了執法公正最好還是祭出板規砍了本文,
但我懇請板主能思考這些現行板規的問題,並在板上回文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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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avgirls板萬歲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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