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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文章與推文刪除) ※ 引述《biblio (書)》之銘言: : 我寫了很多,可惜有被看進去的不多。 : 簡單回應幾點: : 1.基本上我贊成本板從嚴管理,也肯定板主的貢獻, : 但我的重點不在為難現行板主,或不滿現行板主。 : 而是我看到這個法有個明顯的缺陷在那邊,有潛能賦予板主恣意妄為的權力 : 所以提出修改的建議。   你提的修改建議叫做廢除,然後雖然很認真陳述為什麼該廢除, 但是完全沒有廢除之後該怎麼辦的說法。當然不一定要提配套也可以 提意見,不過講不廢除的問題有多大都用上憲法跟言論自由了,卻對 廢除之後的問題沒有預見或是沒有對策,實在很令人疑惑。   事實上我覺得一個「公共事務」想要包括啥都可以,但前提是要 『事先』說好範圍。不能在板上討論板規就不能啊,又不是說這樣就 沒有合法管道阻止板主濫用板規或是亂搞板面了。   也就是說,問題其實不是出在有此條文,而是出在有條文而沒有 解釋或是施行辦法等細則,導致該條包含範圍過於模糊而容易讓人有 可趁之機。 : 2.言論自由當然需要規範,當然不可無限上綱,但這並不是我在此討論的脈絡。 : 重點是它應該被保障,而保障與規範言論自由中間是可以取得平衡點的, : 但現行板規下賦予板主的權力有可能使言論自由完全不存在, : 給予了限制而失去應有的保障,這點才是我對該法提出的質疑。   前兩句無意見。   至於後兩句....這聽起來就跟「因為區公所兵役課權力實在過大 ,導致連新生男嬰跟重病老人都會被送去當兵。」一樣。很有渲染力 ,但又很異於常理。 : 3.你說得沒錯,專板聽板主的。而板主聽板規的。 : 我覺得板規錯了,當然找訂板規的人理論, : 板規誰訂的?板主啊! : 今天正基於尊重板主與板務自決,看板事務先尋常規管道處理, : 所以我才在現行板規尚容許的範圍中提出看法。 : 當這個管道不暢通或不通的話,才往上層申訴,這是最基本的行政程序啊! : 當然如果真需要到那個層次,我是不會吝於發聲的。   板主今天會開放大家討論,讓板上跳出板務文章而不是本板主題 的文章,不就是因為你在板主已經回答你他對於11條包不包括板務文 章的解釋,但是你還是堅持一定要可以在板上討論而繼續發文所引起 的嗎?   都已經先違法了,然後再喊你會遵守程序,實在信服力有點低。 (喔,請別拿我或任何板友的回應當作你在「已經(雖然是暫時的) 可以在板上討論板規,卻跑去申訴」的理由。) : 4.最後,你把憲法,或言論自由想小了。 : 另外很抱歉,你舉的例子還真的並不屬於言論自由,所以我不懂你舉它是在幹嘛。   這跟底下我解釋我推文的部分一起回。 : → Enrik:說真的這一系列發文只是來找麻煩吧....板主獨大的可能當然是 04/16 13:48 : → Enrik:但這跟警察錯誤執法一樣,都不是法規本身的問題 04/16 13:49 : 錯誤執法與法規的問題是分開的兩個問題。 同樣的,擴大執法與錯誤解釋也是跟法規本身分開的問題。 明白說的話,就是你一直講這樣限制執法者的範圍不夠,然後你提出 的解決方式叫做綁住執法者手腳? : → Enrik:真的有心建議,應該提出該條的修正或補充說明等建議 04/16 13:50 : → Enrik:而不是直接就跳出來說,喔,這不合言論自由! 04/16 13:51 : 有心討論板務卻被說來找麻煩,罷了。 : : 最直截的建議就是廢除。否則至少改成 : : 11. 欲於本板發表廣告者,須先徵求板主同意後方可發布, : 若不經板主同意便自行發布者屬於違規文章。   嗯,說你找麻煩這個我收回,希望你可以接受。   不過這樣一來「既不是廣告,也很明顯發文者主要是想夾帶其他 資訊,卻還是在文中有一定量的比例有講到AV」的文章怎麼辦?   例如以AV女優乳暈大小跟顏色濃淡分析運勢,然後後面來個結論 是臺灣十年內經濟不會好都是某黨或對岸的錯。(先不管政治文退散 的規定)他通篇都在講AV女優相關啊,這種怎麼處理? : 推 jsoccer:"專板聽板主的。而板主聽板規的" 這兩句就怪怪的說 04/16 13:51 : → Enrik:何況憲法的言論自由有沒有保障到這一步還是個可討論的問題 04/16 13:52 : 我這不就在討論?請注意我的措詞是: : 「而言論自由是連憲法都明定保障的公民自由,因此在執行相關罰則時應審慎議斷。」 : 而不是陳述這條規定抵觸了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兩者在意義上有很大的區別。   很明顯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指的可以討論,決對不是隨便來兩個人討論憲法以及言論自由 的問題,我指的是言論自由到底有沒有保障到你應當要被允許在一個 BBS的特定板面上,發表違背板規但是可能是合乎該板開板宗旨的 文章的自由。   而這種東西基本上至少也要是幾個公認的憲法專家(不是唸過政 治或法律,甚至只是xx運動推動者就上節目掛專家頭銜的那種。) ,進行討論才有意義,否則不過就只是抬槓,既浪費時間跟口舌,又 永遠不會有任何有意義的結果。 : → farso:放著別理他就好了。與其讓版被當成業績抄掉,我寧可維持現狀 04/16 14:24 : → farso:。這條版規開放的結果,就是讓版上充斥著這種與版旨無關的東 04/16 14:25 : → farso:西,所為何來? 04/16 14:26 : 又一個沒看清原本討論的點..我一直都只針對第11條, : 廢除11條的結果只是讓板友可討論板務。與本板有關也不會讓本板被抄掉。 : ※ 編輯: biblio 來自: 193.157.242.118 (04/16 14:30) : → farso:點一直都很清楚啊!「與其討論版務,不如討論AV」~~XD 04/16 14:34 : 噓 farso:上頭本來是要噓的,手快按錯了,補噓回來 04/16 14:40   farso講的你也沒看懂,他很明確就說了:「這板規沒了之後, 要是引起問題導致本板無法維持該怎麼辦?」也就是說,他表達了 對於你沒有配套的質疑跟對於某些人事的行為的合理推測的看法。   後來補了兩句則是表示,與其試圖避免未來出現暴君的可能來 確保言論自由;不如維持現狀不要隨意改變來保障本板的穩定,也 就是說,兩相比較之下他認為維持比避免可能的危險重要。 (嘛,如果解釋錯誤請見諒)   最後簡單說一下,板規也許有修改的必要,但決不是如biblio 一開始所說的直接廢掉,或是如後來說的只限廣告。但不管有沒有 必要修改,這一切的開頭起源於違法抗爭。   然後我個人覺得,言論自由很重要,但是運作、傳達跟溝通的 方式比什麼都重要。硬柪不會讓自己站在比較有優勢的地位。 -- 該死,正事不做跑來回文是怎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2.149
dolabear:推一個 04/16 17:02
mithralin:樓主好文我推 04/16 17:21
jsoccer:也推 04/16 18:08
farso:我補那兩句的出發點其實更單純:非關AV的發言,對本版來說比 04/16 18:38
farso:咔咔獸還沒意義。咔咔獸至少還有圖可看,我用眼睛跳過一堆無 04/16 18:40
farso:意義的發言不是更累?到哪裡都有這種大發正論的傢伙,真要所 04/16 18:41
farso: 有 04/16 18:42
farso:貢獻,多寫幾篇看片心得或介紹評論,比討論版規有意義多了 04/16 18:43
kaseno:好文我推 04/16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