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站內java
標題關於「版主的標準」
時間Thu Sep 25 00:33:35 2008
這篇純粹是版務文章,還請不想看版務文的人見諒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推 CharlesB:最好跟你有關的就是對人不對事啦 09/24 18:12
: → CharlesB: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此人的文章都寫些什麼比較多 09/24 18:14
: → CharlesB:不然辦個投票,看看大家對於這些文章的看法如何 09/24 18:16
: → CharlesB:看看你講的那些話,跟你所謂的版務有沒有關係 09/24 18:17
如果 CharlesB 能夠像下面 polarbear53 一樣
一篇一篇指出來我的文章到底哪裡不合版規
我十分願意配合改進
說得不要臉一點,我從不覺得自己(近期)po 的文章違反版規
或是跟其他(還留在版面上)文章違反版規的程度相去太遠
: → CharlesB:不是你自己在這邊一言堂,講到不重你聽的話就是浸水桶 09/24 18:19
: 推 tkcn:剛剛搜尋了一下水桶名單,似乎沒這種情況 09/24 18:36
說真的,我沒啥砍過自己的文章
加上水桶一定會公告
所以可以請各位去翻一下過去的水桶公告 or 警告文章
看看有沒有哪一個人是因為講我不重聽的話而被水桶 or 警告
如果我的記憶沒有太大問題的話
被我水桶的主要是兩種
一個是過去年代的「舉發條款」、另一種是作業文條款
剩下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外是 Lordaeron(
#17rIH-CI)
他在文章當中人身攻擊
當然,你要說之後另外一個事件對他提出警告(
#18UQOMIs)
處理的不太好,我承認
但是我根本沒有參與那個討論串,Lordaeron 被警告的內容也壓根不關我的事情
至於作業文,我也是先警告,警告不聽才水桶一個月
作業文都在精華區 z-17 留底至少一個禮拜
各位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那些文章是不是符合我訂下來的版規
最後,HuangJC 的文章,我也只是提出我的看法
(基於 ptt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2)
沒有給警告、沒有給水桶,連文章都是 HuangJC 自己砍的
好了,如果有任何人能舉出因為說我不重聽 or 不愛聽的話而被水桶
歡迎舉例,有人能舉出實例 or 本身就是受害者
要我從 ptt 管理層消失都可以
反過來說,指責我作法的文章 or 我看了不太高興的文章
到現在都還留在版上
例如 yoco 的
#16lqX0Ld、jackyhuang 的
#18UWb6ED
就算是當初鬧到 Hate 版的文章,也有留在 Sub_CS 紀念了
說真的,要指責版主是一言堂是在太容易成立了
定規則是我、執行者是我、解釋規則的還是我
除非我完全的無為而治,大家想 po 啥就 po 啥
(恩... 說不定那時候還會被認為是怠職)
偶爾收個精華區、砍個廣告信,版主的位子還不是坐的穩穩的
話說回頭,我幹麼沒事弄這些東西來累死自己
要看這些讓我心情不太爽的文章卻還要裝作鎮定的回應這種無聊文章?
: 推 polarbear53:你不就貼過跟Java沒什麼關連的問卷 6568篇 09/24 21:10
: → polarbear53:我個人認為8353那篇跟版的相關性還比較高....... 09/24 21:11
: 推 polarbear53:另一個像是5329 你自己都說是題外話了........ 09/24 21:24
: → polarbear53:我對這些文沒意見 但就是您的處理讓我覺得雙重標準 09/24 21:25
6568 那篇問卷的確是跟 Java 無關,跟看 Java 版的使用者有關
(推文裡頭有提到)
我只能說,那純粹只是幫助發問卷的苦命人
po 了那篇也沒有爽到我... XD
5329... 這個... 唉...
剛接版主的時候的確允許某種程度的閒聊文
那個時候(現在也還在) H45 在維護 Design Pattern 精華區目錄
我在慫恿他從 Java 版獨立出去...
後來閒聊的風氣也自然地沒了
如果有近期一點的文章,也歡迎列出來指教
最後,覺得我回答文章的時候很會詰譙人酸人
或是不喜歡我的文章風格的版友們
我只能說,抱歉,我就是這樣
(就像我不喜歡裝好人連魚都烹飪好端上桌的文章
我也只能忍受閉嘴不出聲)
如果不想看到我的文章,那可以搶在我前頭回 po 那些提問文
基本上有人回的文章我就懶得回了... [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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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uangJC:無為而治的缺點你提到了;不過 BBS 上其實有個"無戰而治" 09/25 01:04
→ HuangJC:反正"還不是坐得好好的",又"不反對罷免",關鍵是沒人熱心取 09/25 01:05
推 TonyQ:這種戰都小鼻子小眼睛 , 三五天則灰飛煙滅 , 成不了大氣候. 09/25 01:06
→ HuangJC:代你,那就治而不戰;不用像雷射的形成原理,不斷反射強化 09/25 01:07
→ TonyQ:反觀這幾萹批評的文章也沒站java版出發點 , 批人居多. 09/25 01:08
→ TonyQ:不過我倒是蠻不能理解你把java版改為站內的作法. :( 09/25 01:09
推 Lordaeron:提到我了? 版主爽怎麼做是他的事嘛因為台灣人都認為 09/25 01:27
→ Lordaeron:是Board Master 09/25 01:28
推 CharlesB:如果可以用"這就是我文章的方格"解釋的話,就沒有垃圾文 09/25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