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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小姐,要看完妳這篇充滿自我幻想和顛倒是非的文章,真的是非常累人。 以下是本公司提出的澄清與回應。 在台灣,大部份的公司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資源上的限制, 因此要完完全全依循我國勞基法的規定來行事,原本就有其困難, 但是我們也絕對朝合法的方向在努力。 由於我們工作內容的特殊性,所以才在妳來應徵面試時即清楚告知本公的規定。 「試用期間三日內,因應徵者無法接受此份工作、或本公司認為此人不適任此職, 不予支薪;然一旦通過試用期者,無論之後在職天數為何,均補發試用期三日之薪資。」 或許興南店的同仁無法說明的這麼文縐縐,但也必然清楚而完整的傳達此訊息。 如果妳認為敝公司的規定不合理所以妳不能接受,大可當場離開以免浪費您寶貴的時間。 依妳前文所提,妳已經知道並且繼續進行試用,不就表示妳同意本公司提出的條件嗎? 若是妳在求職的時候就是:「好好好我知道。」、 但是被辭退的時候就變成:「我不管我就是要錢。」 難道妳所謂的「7、8年的工作經驗」只是反映妳投機取巧的心態? 從妳現在發表的文章來看,大概是自認為能力很強,應徵沒被打過槍, 結果現在被我們拒絕了,所以面子掛不住吧?雖然妳擺出一副受害者的可憐姿態, 其實真正受害的是誰? 此外,妳指責本公司同仁都不教妳,所以妳都不知道該做什麼。 事實上,產品種類、價目表、會員申請辦法、集點優惠辦法等都是工作所需, 請妳把它們背熟有任何不當之處嗎?不知道該做什麼的時候, 主動詢問自己能幫忙做什麼才是正確積極的工作心態吧? 一直面無表情的站在後面看別人工作,敢問您今天是來求職實習還是來督導我司的員工? 事實上根據當天的工讀生表示,請妳向客人說明集點方式和優惠時, 妳只是把集點卡交給客人就不知道要說什麼了,這樣也算有盡到妳應盡的本份嗎? 問妳有沒有疑問的時候都說沒問題,實做的時候卻不是這麼回事, 難道學生不會又愛逞強說沒問題的時候是老師要負責?學生都沒有錯? 此外,今天妳到門市實習,本公司同仁有權視妳的實習表現決定教學的進度, 這一點我想不論妳到哪一家公司都是一樣,不是嗎? 如果妳對教學的方式不能適應或不能接受,妳可以提出妳覺得可以接受的方式做協調, 而不是「我想說」、「我心裡想」…,很抱歉!本公司同仁能力有限, 我無法要求他們學會讀心術,這一點還請妳多多包涵。 我記得我的徵人內容很明確的列出,我們需要外向大方不怕生的人, 很明顯妳表現出來就不是這麼回事, 連隔壁賣肉圓的阿桑、賣甘蔗汁的大姊都覺得妳太過內向安靜, 雖然妳自稱有很多優點,但從妳的實習表現來看並非如此,那說妳不適任此職有何不對? 還是因為妳覺得自己很優秀,所以妳來應徵我們就一定得用妳? 妳說我們沒有人通知妳不用來,但我們員工的手機上確實有撥號給妳的紀錄, 結果是直接進語音信箱,並且不是2通而是5通。 妳說妳的手機沒關機,也沒有未接來電,請問妳,要是沒信號呢? 電信業者是有未接來電簡訊通知這種功能沒錯,但是有哪一家業者敢保證完全不MISS嗎? 再者,有通知妳不用來但沒聯絡上,和妳來電時口氣不好抱怨東抱怨西所以決定不留用, 完全是兩回事,今天沒能聯絡上妳害妳沒能去面試又白繳停車費確實很遺憾, 但是以妳的電話應答方式,相信是沒有老闆還能容忍妳讓妳做下去的… 另外,人在情緒激動時本來就容易說話不流利,用不著見獵心喜,那也算不得什麼證明。 請注意!鴨片工場每隔一段時間就貼一次文也與徵人順利與否無關, 依本公司的發展計畫我們就是需要徵聘這麼多人力,因為在年底之前, 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可以開到10家的直營店。因此我們就是需要這麼多的正職人員, 並非惡意去愚弄任何試用員工,更無貪圖免費員工之事。 最後,不懂請不要裝懂,我們每兩天就故意辭退一個試用者對我們有任何好處嗎? 妳根本不知道要把一個新進人員從什麼都不會訓練到能獨立作業有多辛苦, 妳以為我們愛換人嗎?妳知道我們多希望可以把找到的人通通留下來嗎? 不,妳不會知道,因為妳滿腦子只想到我們要整妳… 本來我不想做任何回應,但是看到妳造謠生事,刻意醜化鴨片工場,我不得不做出回應, 另外,我要提醒妳,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恣意發言不須負責。 妳若是越做越過份,我們也不會坐視不理。 最後,建議妳不要再浪費時間打電話到我們人資部門去放話, 企圖刻意激怒他們,好取得對妳有利的說詞; 或是浪費時間至本公司門市拍照,擺出一副蒐證的樣子。 這真的很可笑…妳有這麼多閒功夫做這些幼稚的行為,怎麼不去找個好工作? 依您如此強的工作能力,要找一個好的工作應該很容易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06.216
knnioio:試用期不支薪就違法了 08/21 01:00
wkf:開炮 08/21 01:00
wkf:光是試用期不支薪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腳了..後面都是廢話 08/21 01:01
cafecoffee:尚不管那位小姐的態度 你們公司的規定就違法了 08/21 01:02
blackmamba01:你還搞不清楚狀況啊 就算你是總統也不能試用期不計薪 08/21 01:04
blackmamba01:有簽任何合約都不成立 只是變被勞工局罰錢的依據 08/21 01:05
edas:拜託~試用期ㄟ~不支薪很過分嗎? 08/21 01:05
wkf:充滿自我幻想和顛倒是非的文章..我看你也不輸原PO啊 08/21 01:06
hades0817:公司直接跳出來說試用期不支薪 我看你也黑的徹底了 08/21 01:06
croatian:Job版第一噓... 08/21 01:08
knnioio:已備份 有種PO去PT版回應啊 08/21 01:10
joekiss:外面工作~~試用期都是比較低還是會有薪水的 08/21 01:12
balloon2:你知道打工很累 試用期也請給薪水!! 08/21 01:18
moocya:太好了,自己說 試用期不支薪 科科 08/21 01:23
ayumiwang:不問是否工作前跟應徵人協議過,試用不支付薪水本就是不 08/21 01:24
lunaseaslave:公道自在人心 08/21 01:25
ayumiwang:合理的事情,貴公司卻認為是"勞資法"有問題,趕問今天您趕 08/21 01:25
ayumiwang:應徵像貴公司一般作法的工作? 若連少少一兩千元都不願意 08/21 01:26
ayumiwang:支付,趕問真的能善待自己的員工? 根本就是不尊重人 08/21 01:28
sevensad:真好笑 沒教是事實 拼命護內不說 顛倒是非 沒有人投機 08/21 01:29
sevensad:機取巧 投機取巧的人是你們 如果你們有照正常程序通知我 08/21 01:30
sevensad:或者有到現場看到我 真的不適任 那我無話可說 也不是無法 08/21 01:30
sevensad:接受 問題一通電話都沒有 硬說有就算了 還一直逼問我「你 08/21 01:30
lugla2002:噓 了 你 08/21 01:31
sevensad:能證明你沒關機嗎?」不是說我在網路上寫東西你們不在乎 08/21 01:31
kendokashin:這樣不行唷 08/21 01:31
ayumiwang:先投機取巧的絕對是店家.... 希望原PO爭取權益 08/21 01:32
sevensad:嗎?現在回應這篇是想澄清什麼 我不受害人 只是不滿被坑 08/21 01:32
sevensad:並得到我應得的 爭取我的權益 如此擺了 08/21 01:32
sixersai:把這篇文章印下來送去勞工局你就死定了...還敢批評別人 08/21 01:34
sevensad:請問這位先生 你有到現場看我和客人的應對嗎 08/21 01:35
sevensad:我連見都沒見過你 你如何判斷 我敢斷言你也沒問過隔壁 08/21 01:35
sixersai:總之我先備個份 ㄎㄎ 08/21 01:35
sevensad:攤的阿姨們 PS:我正在複製 08/21 01:35
Luciferous:試用期不支薪就是你們工作內容的特殊性喔? 08/21 01:39
ggyycool:現在逛夜市都沒在買他們家的東西了..怕太特殊.. 08/21 01:42
pujol:這篇可以和其他相關證據一起報給縣政府勞工局嗎? 08/21 01:45
ayumiwang:嗯嗯 要是可以投訴 大家一起投訴吧!!!!! 08/21 01:48
Verse:看來sevensad的例子不是個案,建議受害人聯合要求賠償。 08/21 01:48
babylon297:沒教學有你媽的屁進度阿?合法是你應該的,難道是法律配 08/21 01:53
wengi1205:要完完全全依循我國勞基法的規定來行事,原本就有其困難 08/21 01:54
babylon297:合你?用"試用期"來鑽漏洞薪資低於95就已經很過份了,不 08/21 01:54
wengi1205:光上面這句話~就噓死你的!資方怎麼可以這樣 08/21 01:54
babylon297:支薪還來這放什麼鳥話 08/21 01:54
babylon297:不教新員工怎麼應答客人還敢怪罪員工太內向? 08/21 01:56
kirstyasin:: 08/21 01:56
wengi1205:怕人家打電話去人資投訴,會被發現自己的惡行惡狀嗎? 08/21 01:57
wengi1205:還先上來警告人家咧 08/21 01:57
fff131:那為什麼大家都噓你 想想巴 08/21 01:57
MINI52716:試用期不支薪還敢在這邊怪別人 08/21 02:03
babylon297:既然心安理得,這麼多廢話幹嘛,怕人蒐證幹嘛 08/21 02:05
babylon297:讓勞工局來"督導"一下貴公司吧 08/21 02:08
gagachi:辯解只是更丟臉而已啊。 08/21 02:08
allenzen:理由都好弱 我印象更差了 08/21 02:11
allenzen:文章一開始就承認錯了 還可以像孩子一樣哭哭鬧鬧一大篇 08/21 02:18
HSAINGJEN: XD 要絕對合法有困難耶 08/21 02:21
wkf:自己錯在先還講大話..貴公司想拿自己的招牌開玩笑嗎? 08/21 02:22
zanns:電話查通聯紀錄就知道了 硬要凹 原PO去調通聯出來 你就慘了 08/21 02:30
vivi22544:自己想坑人,還在這裡大言不殘的指責對方,怎麼會有這麼黑 08/21 02:32
allenzen: 公司制度跟態度都那麼差 還想多開分店????? 08/21 02:35
vivi22544:的公司阿,完全漠視台灣法律,還來這裡討噓,真的很過份 08/21 02:35
phchih:......路過補刀 08/21 02:47
plutocat:這樣想展店到10間...? 08/21 02:52
purple921820:瞎 08/21 02:57
blackmamba01:病入膏肓 可憐可憐 08/21 02:58
azca:再補一刀 沒有遵守規定 還要強辯 試問老師做錯事 學生需要 08/21 03:09
azca:原諒老師嗎 08/21 03:09
gn00324893:我可以跟你說 你給我砍,不要告我 這樣我就無罪嗎? 08/21 03:15
neobakery:真丟臉 祝你倒店 真不知恥~ 08/21 03:15
wij6112:你的堅持 讓你失去更多了 名聲、生意、評價...等 值得嗎? 08/21 03:17
skiptomylou3:慘了慘了,快點換個名字吧,這樣還想繼續開下去? 08/21 03:18
loght13:不支薪就是違法!!! 08/21 03:18
riverbird:所以勞基法只是參考用的?那改天會不會刑法也是參考用? 08/21 03:18
riverbird:因為有資源限制就可以不依循法律?何來合理之有? 08/21 03:19
edwinn:我笑了 會不會這家店根本沒牌照的 連法都搞不清楚 08/21 03:24
sinaking:爆國稅局跟勞委會 這種就是稅金跟罰單太少了 08/21 03:26
j234533:請問我可以因為法律難以遵守 就去殺人嗎? 08/21 03:28
redway:感覺上很想上新聞搏版面...嘖嘖 08/21 03:28
Verse:好奇問,貴司官網音樂有經過授權嗎?已寄信至MUST協會詢問。 08/21 03:30
sinaking:我明天叫我在國稅局的朋友去查查看 要這麼多員工的公司 08/21 03:33
sinaking:繳稅的狀況怎麼樣 有問題的話就當你倒楣讓他做業績 08/21 03:33
Verse:還請各位鄉民一起詢問MUST,我怕我的信只有一封,MUST看不見 08/21 03:33
j234533:惹毛大家了~好可怕阿!!明天經過你們攤再去看看有沒生意 08/21 03:34
SEYO:哭哭~~為了1600 上新聞 08/21 03:34
zhunko:短視的店家 這嘴臉 誰還想去光顧阿 08/21 03:38
AllFake:看你打的文章就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科科 08/21 03:40
Georgeliu:這就是欠噓? 08/21 03:40
woti:不支薪就是違法!!! 08/21 03:43
ericwahahaha:好可怕唷 哭哭 08/21 03:44
AllFake:好口怕唷~嚇叔偶了~哭哭 08/21 03:49
imiss0960:員工那麼爛,工作內容也都不說明清楚,還想跟人談合約 08/21 03:51
SparklingRay:不支薪就是違法 08/21 03:51
supervisorz:繼續進行試用,不就表示妳同意本公司提出的條件嗎? 08/21 03:55
supervisorz:你開門做生意不就代表你同意勞基法的規定嗎? 08/21 03:55
Elferria:...............喔(挖耳) 你等著沒生意吧你 08/21 03:57
Kenneth716:怎麼這麼不要臉 08/21 04:06
a2902496500:顆顆 你有時間說那麼多 薪水勒 08/21 04:11
imiss0960:本公司同仁有權視妳的實習表現決定教學的進度 <<< 08/21 04:11
imiss0960:別笑掉人大牙好嗎,自己「同仁」都不能以身作則了  08/21 04:12
imiss0960:笑死人 08/21 04:12
FRANKMIN:廢物文章 08/21 04:14
a2902496500:顆顆 好口怕喔 08/21 04:18
guest0079:違法的契約是無效的 敢定違法的契約就不要怕人告 08/21 04:33
playkaaa:路過幫噓 不爽不要上PTT 08/21 04:52
kuro85564:真的很短視的店家.....我絕對不會去買你們的東西! 08/21 05:08
zhunko:睡前再噓一個 明知有錯違法 就不要在那邊大聲 08/21 05:14
guemao:惹龍惹虎就是不要惹到鄉民啦。這種店家我不是不會再消費了 08/21 05:20
guemao:............... 08/21 05:37
guemao:“有哪一家業者敢保證完全不MISS嗎?”←這句話很好笑 08/21 05:41
azei:做生意好像沒有這樣做的 你們這樣也搞垮了自己的名譽了XDD 08/21 05:45
ihateDANNY:不支薪就是違法!!! 08/21 05:55
guemao:...... 08/21 06:05
allenzen:他文章裡好笑的敘述滿多的 真懷疑PO文的人打文章有沒有 08/21 07:11
allenzen:經過大腦 08/21 07:11
oneagain12:請各位冷靜 08/21 07:12
littleshih:轉錄至看板 part-time 08/21 13:59 littleshih: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21 14:07 AllFake:轉錄至看板 Test 08/21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