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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作個閒人" <[email protected]>, 看板: Ms_work》之銘言: : 《 在 [email protected] (剪短頭髮) 的大作中提到: : > 請問 聽人說工作一天也要算薪水,是不是指公司 : > 幫你轉入勞健保開始算?? : > 還是有規定要工作滿幾天就可以領?? : > 另外 離職前,不是都要提前講,好讓公司再找人, : > 如果還沒找到,我就不做了,會不會怎樣呢?? 依勞基法規定,是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也就是說,不管妳什麼時候作、什麼時候走,雇主均應給付薪水 至於預告期及資遣費的計算,有下列幾種情況 1.懲戒解雇:因為勞工的過失老闆請妳走路(老闆不須預告也無資遣費) 2.資遣解雇:老闆因經濟上或技術上的問題無力雇用妳(老闆須預告及資遣費) 3.被迫辭職:因老闆對妳為不利的事情,逼的妳不得不辭職[勞基法14] (妳不須預告、但老闆須給付資遣費) 4.自願辭職:沒有人逼妳,妳自願辭職(妳須預告、但無資遣費可領) so,依妳的情況看來,應當是第4種情形,所以妳要提前跟老闆預告妳不做了 而老闆不用給妳資遣費。 至於提前幾天講,如勞基法16規定: 1.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10天前告知 2.一年以上未滿三年:20天前告知 3.三年以上者:30天前告知 還沒找到人就不做了,法律上是沒明定會怎樣 (除非你是定期契約工,沒到一定期限就解約算違約) 但依情理來看,if妳現擔任的工作是不能有〝空窗期〞的, 那最好是等找到人接手後再走,比較合乎情理 反之,有跟老闆溝通過,那還沒找到人就應該沒什麼問題了 總之,不扯破臉就算圓滿了。 :) : 要視公司的工作規則而定, : 一般而言, : 未滿三個月(試用期),隨時?? : 未滿一年,二十天前告知 : 未滫三年,三十天前告知 -- ▁▂▃▅▄▂▁_ █▇▉◢▇◣◢▇◣█◣▉◢▇▉█▇▉◢▇◣█▇◣ ▂▄▅◢█ ▁▃▅ ▉▉▉█ ▉█ ▉██▉█▅▆ █ █▆▉█▅█ ▄▂◥█◤▁▃▅█ ˙ ▉▉▉◥█◤◥█◤█◥▉▇▅◤ █ █ ▉█◥▆ ˙ ▆▄▂█▆▅▃▂▁_盈月繁星 歡迎蒞臨參觀 ms.twbbs.org IP:211.20.183.53 ※ Origin: 盈月與繁星 (MoonStar.twbbs.org) ◆ From: 218.163.4.72 > -------------------------------------------------------------------------- < 發信人: "作個閒人" <[email protected]>, 看板: job 標 題: Re: ~辭職要小心啥?~ 發信站: DCI HiNet (Fri Apr 26 17:53:40 2002) 轉信站: Ptt!news.ntu!ctu-gate!news.nctu!newsgate.cuhk.edu.hk!cuhk-bullish!netn 《 在 [email protected] (剪短頭髮) 的大作中提到: > 請問 聽人說工作一天也要算薪水,是不是指公司 > 幫你轉入勞健保開始算?? > 還是有規定要工作滿幾天就可以領?? > 另外 離職前,不是都要提前講,好讓公司再找人, > 如果還沒找到,我就不做了,會不會怎樣呢?? 要視公司的工作規則而定, 一般而言, 未滿三個月(試用期),隨時?? 未滿一年,二十天前告知 未滫三年,三十天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