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9 (愛的魔幻之霧)
看板joke
標題Re: 天哥完蛋了 Orz......
時間Fri Apr 1 19:04:12 2005
※ 引述《oldning (唉~囧TZ)》之銘言:
: ※ 引述《jasonbbs (低調)》之銘言:
: : 律師簡榮宗表示,這篇愚人節的玩笑因為使用了聯合報的版型及中央社的名義,
: : 所以兩家媒體都可以主張偽造文書。
: : 而根據刑法第151條的恐嚇公眾罪,如果致生危害於公安者,
: : 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 : 但不論是偽造文書或恐嚇公眾,前提都是Skymirage要主觀有犯意,
犯意等主觀事由,無庸亦不可能於起訴前審查。
不可能審查如,犯意認定者非本電子佈告欄社群,而是整個社會。
本社群有相當之特徵與定型,如年齡、職業、價值觀,
並不足以代表整個實體社會。
何況系爭事實所涉場域必須強迫置於實體社會來檢視並綜合判定,
則更加不可能完全受制於該社群之認定或為其拘束。
無庸審查在於,
假設起訴基礎事實為真而足以該當客觀構成要件起訴之門檻,
任何檢察官都可能且合法可跨的過。
何況對其而言,舉證該部犯行並不困難。
離開網路吧。這裏是危險的。甚至會讓你忘了什麼是真實世界。
: 說明一下:所謂犯意,就是有犯罪的故意,也就是對於所要發生的危害
: 有所認知......怎麼可能會知道有白目記者拿來炒作呢
: : 而且有可能產生損害,今天因為很多人一看就知道愚人節玩笑,
: : 所以不太可能構成違法。
: 應該說 不會造成構成要件結果.
: 這是危險犯還是結果犯我不清楚...稍後再查...
: 但無論為何者,我就不信有人會被這些就可騙到
: 1 如果你是在joke版看到的 下面一堆豪洨推文你是瞎了眼嗎?被騙?
: 2 在自己的網站上面想做什麼是自由吧...偽造文書構成要件也不該當...
: : 今天是愚人節,針對有台大學生在網路上以冒用「中央社」名義,
: : 張貼中共在今天凌晨發動百架戰機,飛越台海中線,
: : 對總統府展開「斬首」行動的新聞,警方指出,雖然,
: : 今天是愚人節,不論是為了「博君一笑」或純粹開玩笑,
: : 但散發不實謠言的學生,
: 話說回來
: 這些唯恐天下不亂的妓者才識公共危險罪的嫌疑犯...
: 怎樣...打我阿笨蛋..我的帳號在這裡..把我報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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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237
推 OwenKao:那天哥有沒有可提出之 阻卻違法事由 呢? 218.167.179.33 04/01
→ jzn:主觀構成要件明顯不該當,不必討論違法性 219.84.0.187 04/01
推 jzn:參閱報導中律師的發言後段 219.84.0.187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