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
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詭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
。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
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
其情。曰:主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
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
,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
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
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
,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譯文>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關係到軍民的生死、國家的存亡,是不可以不認真探
討而研究的。
因此,要從五個方面,通過對敵我雙方七種情況的比較,來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
這五個方面,一是政治,二是天時,三是地利,四是將領,五是法制。政治,就是要使
民眾與國君的意願相一致,可以叫他們為國君而死,為國君而生,不存二心。天時,是
指晝夜、陰晴、寒冬、酷暑等四時節候的變化。地利,是指高陵窪地、遠途近路、險阻
平坦、廣闊狹窄、死地生地等地形條件。將領,是指智謀才能、賞罰有信、愛撫士卒、
勇毅果斷、軍紀嚴明。法制,是指軍隊的組織編制、將吏的管理、軍用物資的供應和管
理等制度規定。凡屬這五個方面的情況,將帥們沒有不知道的,但是,只有深刻了解、
確實掌握這些情況的,才能夠打勝仗;否則,就不能取勝。所以,要從以下七種情況來
分析比較,來探求戰爭勝負的情勢(這七種情況)是:哪一方君主比較賢明?哪一方將
帥的指揮高明?哪一方擁有更好的天時地利?哪一方的法令能切實得到貫徹執行?哪一
方的軍事實力比較強大?哪一方的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的賞罰比較嚴明?我們根據這
些,就可以判斷誰勝誰負了。
如果能夠聽從我的計謀,用兵作戰一定能勝利,我就留在這裡;如果不能聽從我的
計謀,用兵作戰必定失則,我就離去。有利的計策被採納後,還要設法造成有利的態勢
,作為取勝的輔助條件。所謂「態勢」就是憑借有利於己方的條件,靈活應變,掌握作
戰的主動權。
用兵作戰是一種詭詐的行為。因此,能打,裝作不能打;要打,裝作不想打;要向
近處,裝作要向遠處;要向遠處,裝作要向近處;對於貪利的敵人,要用小利引誘它;
對於處於混亂狀況的敵人,要乘機攻取它;對於力量充實的敵人,要注意防備它,對於
兵力強大的敵人,要暫時避開它;對於易怒的敵人,要設法激怒它;對於鄙視我方的敵
人,要使它更加驕傲;對於休整得好的敵人,要設法使它疲勞;對於內部團結的敵人,
要設法離間它。要在敵人沒有準備的狀態下發動攻擊,要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採取
行動。這是軍事家取勝的奧妙,是不能預先規定的。
凡是未戰以前預計能夠取勝的,是因為籌劃周密、取勝的條件充分;未戰以前預計
不能取勝的,是因為籌劃不周、取勝的條件不充分。籌劃周密、條件充分,就能取勝;
籌劃不周、條件不充分,就會失敗,更何況不作籌劃、沒有勝利條件呢!我們根據這些
來觀察,誰勝誰負就顯而易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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