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夥經營
可以自己奮鬥,也可以找人合夥組公司,
一夥最多四人。只要湊到兩人即可報名合夥,可之後再加人。
合夥經營時,各玩家仍然是單獨行動,
但是得到和花費的點數則視為一體。
也就是說,只要有人踩到同公司任一人的房產,則點數屬於此公司。
實質的效益大概就是點數可以合起來用,且主持處理起來方便。
要注意的就是,如果點數不足,則仍然先行動的先採用。
例如:S公司只有3點,卻有兩個人要蓋公寓,
則先回信的人蓋成,後回信的人蓋不成。
請注意合夥經營為不可逆的行動,意思就是若決定合夥就不可能再拆夥。
最後分財產的條件請先談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