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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g (戰龍在野)》之銘言: : : 我們錯就我們錯,沒什麼好跟人家辯駁的... : : 1.拉廣告的說詞沒有統一. : : 我們拉廣告時都說:定稿前會先拿給贊助商審核,經過同意才付印 : : 但這是我們的想當然爾,和實際上文書的作法有出入... : 我記得是沒有這樣寫 嗯!的確沒有這樣寫,但我是說是不是要有一套統一的拉廣告說詞??... 上頭寫的東西只是各屆適用的大原則吧! 另外還得把自己屆的發行量,定稿出刊日期,能配合廣告廠商的程度等等細節全部講清楚.. 如果人家問什麼我們都說不知道不清楚,那誰願意簽下契約書??... 而我們自己臨場跟廠商承諾的東西,對社刊的發行有障礙的話,那也是大家都吐血... : : 2.廣告究竟該誰負責? : 我是這樣認為啦 : 如果跟妳的想法相左我也只能說是我認為 : 做出廣告的確是美宣的事 : 但是這個廣告既然特殊,就要跟美宣聯繫吧 : 不然美宣是不知道有什麼特別要求的 : 至於跟老闆的交涉 : 難道會是美宣嗎? 唉唉 難道你沒看完我po的就回嗎??..... 我的意思是:究竟誰負責??.... 當初拉回來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誰負責這件事,就先跟文書報備一下我們的承諾.. 我記得那時候有把跟老闆講約幾月可拿初稿給他,約幾月出刊都說了.. 時間也都有拉到比較晚,比社上預定的日期晚半個月左右.. 拉廣告的人也以為拉完,事情講完就沒事,最多最後再去收收錢.. 沒有連繫過嗎?有!但算是連繫的太早??... 加上沒有再溝通過... 至於跟老闆的交涉,如果你指的是 審核 這一部份, 那我想法中正確的狀況應該是: 廣告草稿擬出 -> 通知拉廣告者 -> 拉廣告者跟老闆連繫約時間 -> 拉廣告者帶 美宣以及社刊負責人(至少是懂得印刷價格的人)去跟老闆討論草稿的修改 -> 討 論完定案 -> 社刊出版 -> 拉廣告者再去收錢 那請問在這些步驟中,拉廣告的人又會神到知道何時要跟老闆交涉嗎?? 又交涉只是我們的事嗎?? 對不起..口氣不太好..... 只是覺得我沒有推卸責任的心態,說的話也都是對事不對人... 但是這一整個流程到底要怎麼跑,是不是可以趁此機會檢討一番?!... : : 5.處理這件事的心態?? : : 社刊是不可能再改了,但是是否該以社團名義or社團負責人對他道歉呢??... : : 還有由於我們至少也是有做廣告,可考慮以折價方式收錢... : : 還有人想到什麼方法比較圓融的嗎??... : 1..直接問他想如何解決,此法我們佔下風 我完全反對這種作法!!! 不只我們佔下風,還很沒誠意... : 2.先提出我們解決辦法,問3000可否?若不行在問他如何解決 : 或許並非完善,但是省事,記得要道歉,心平氣和的談 : 不用跟老闆扯太多過程 : 聽了之後老闆雖有可能會體諒,但99%會更不高興 : 只需彌補,並有誠意 : (考慮情形可說:這個還是很明顯,仍然是十分有效的廣告,其實也是事實 : 同學一開始看我拿那本還以為是中醫雜誌) 我覺得昨天一踏出中醫診所後oldbig就提出來的方法不錯... 他說先決定我們的底限(我想以成本加上一定的廣告效果為佳) 然後請社長寫一封道歉函,或是打一通電話給他,再由我們兩個再度去跟他談... 其實昨天他還說:下次把美宣等等一干人也帶去跟他解釋... 不過醬實在太麻煩了,也沒必要再帶著一群人去給他罵... 抱歉的話昨天就講過了... 我想我跟oldbig再討論一下下次要說的話, 如果有需要大家幫忙給予意見的地方,就麻煩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