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et (倦遊子)》之銘言:
: ※ 引述《supertenor (一梯主計財務官)》之銘言:
: : 我說說我的看法好了,其實我並不很反對搬到新活動中心的
: : 當然,前提是新的社辦不要太小,練唱的地方夠大,如果這兩
: : 個前提能成立的話,搬過去的確也是不錯的,我的考量點是什
: : 麼呢?最主要是新活動中心在公館旁邊,如此一來,社團與社
: : 區的互動就變的更密切了。目前在台大活動中心與視聽小劇場
: : ,固然表演活動甚為頻繁,但是由於深處校區中央,往往外人
: : 無緣參與,想像一下,等到搬過去之後,川流不息的公館人潮
: : 也許在等車之餘,閒逛到新活動中心,ㄟ/....原來台大合唱團
: : 今天有重唱比賽,看起來頗有趣的,留下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
: : 也好....其實只要一百個等車的人們有一位願意看看新活大的
: : 社團活動海報,然後一百個看海報的人們中,有一位願意留下
: : 來參與,以公館的人潮來看,我們就有了非常多的觀眾了,長
: : 此以往,不但能夠推廣藝術,呈現我們苦練的成果,更由於觀
: : 眾增加帶來的壓力,讓我們更加力求精進,這我想是相當正面的。
: 在這我要先說聲抱歉,也許在貴社的版與你討論有失於理,對於
: 你說的問題,我想我可以答覆。
: 基本上,我相當贊同你的意見,也就是說把大部份屬於校內的表演
: 推廣到社區將有助於學生活動的提昇!而我個人若站在這依論據上
: 也不反對遷社:P
: 但我想討論的是你所說的兩個前提,以及我想關懷的幾個重點,
: 先說你所說的前提好了,您提了:
: 1.社辦夠大(不要太小)
: 2.練唱的地方夠大
: 這兩個地方也正是我所擔心的-----硬體設備不足,先說社辦好了
: 現在據活動中心的資料,新的社辦每社為1.77坪,看起來似乎不小也不大
: 但真正的算法並不是如此,依圖,每個社辦在空間上為一個桌子,而這個
: 辦公桌,並不具有交誼之功能,主要的設計目的為辦公(這是活動中心主
: 任說的),我曾問他那社員之間的交誼要在何處?他的回答是在校外自行找
: 空間,或者類似以共同教室中午暫借的方式來聯誼,若您所要求的社辦為辦
: 公功能,那是可以的,就好像同一層樓裡可以擠進很多職員的辦公大樓一樣
: 但要說到社團團員之間的交誼,這項動作將不會發生在社辦,或者說,可以
: 但很擠,要超過十個人,空怕要跟其他社團借一下位子,或者到共用的沙發
: 椅上暫用................,但考慮到中午人多時(也許人不一定會多,太
: 遠了)誰能先用公共沙發呢?
: 再者,六個社辦幾一間也實在是隔間上的缺失,辦公桌桌桌相連,這樣的設計
: 乃一般的辦公大樓設計,要作社團途,空間上定會有使用上的不便(雖然說台
: 大學生真的很刻苦耐勞),在社團私有空間不足(1.77恐怕是連公共空間都算
: 下去的平均數),我想質疑的,是社辦變成辦公處,少了社員冰常沒事就聚再
: 一起的機制,相信你我都會認同這是危機!
: 至於練唱的地方,若我沒記錯,舊活大的場地共有202、210、213 三個場地
: 必要時可以借103A、B練習(當然這和社團的屬性有關),在二活,與這些場
: 地相當的面積只有兩間(五樓),這不算入舞蹈表演性社團所專用的木頭鋪面
: 舞蹈室................
: 另一個問題,二活的走廊寬度只有3-4米,我們可以想想舞蹈性社團平常在哪
: 練?,沒錯,有些新成立的而沒場地的社團,就是在走廊練!!舊活大1F的走
: 廊寬是7米!!若3-4米不敷熱舞社使用,他們會到那??沒錯,大型練習室
: 否則就是非正式的在舊活大原地練習,哪是否符合學校"怕吵"的目的呢??
: 而僧多粥少,我不敢想到時學校及社團要如何處理這新分配問題........
: 我曾算過音樂性社團可使用面積,在兩活大都算入走廊下,兩者不相上下
: 但以隔間來說,二活的隔間較像辦公大樓,不足的寬敞公共空間,
: "不應將所有的表演性社團搬至二活"
: 應考慮社團意願,社團的差異性等作規畫.............,這是我個人反對活動
: 中心以"吵"作為強制"所有的表演性"搬遷條款的反對理由!!
: 此外,我們要問的是表演性社團讓出的寬敞空間將來如何規畫??
: 二活建好,必然增加了社團在校員之總面積,然而表演性社團的面積竟沒有
: 相對增加,只是維持,這也是要問的!!
: : ~
您所說的表演場地,事實上在二活是有,B1一間供146人的表演地,我記得舞台
視1/4圓(若沒記錯),我想這是不適合貴社,甚至一般表演性社團用的A可笑的
是旁邊的超大演講聽,可容納超過300人(詳細不清楚,只是在圖上好大啊)
但同樣,舞臺只能演講,應該說是講台吧!!我問過主任,他說,你們有只要
有旁邊那一個就好了啊.................無奈!!
若真要與社區居民親近,其實只要表演場地過去就行了,訓練其實可以在校內
因為練習,面對的是社員,但練習的場地竟遠離校內。
反之,表演希望推至社區,但對二活,他能表演嗎??可以演講吧!!
若是演講,是誰會演講呢?學生????
學校,給一塊小糖給一大群學生,自己一塊留有大餅,心寒!!
七樓整層樓是會議室,給誰用??也許,這是我們要極力爭取學生亦有權使用
的地方,學校說可能社團借要收費!那到底佔了這麼大的面積是給誰的呢??
也許,這是我認為我們應該有影響力的地方,學校說強迫表演性社團搬遷
成全了偉大的新總圖,而小社團若營運不力,我們就好好反省自己??
這是不公平的!!
花了蠻多時間,謝謝您的意見,我花這麼多時間也只是想表達我對這是的關心
並非出於偏激的想分贓要餅,涉及我學弟妹還在照顧的社團,情感上我不能不理
相信您也是吧!在您們的社版PO這麼長,請見諒,謝謝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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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漠不關心嗎?
沒錯,龜縮著頭,也許日子會更快樂...........
理想永原在雲端,你不想飛,怎說天上只有烏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