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Chorus 看板]
作者: LuLu (小如) 看板: NTUChorus
標題: 也來講講二活(二)
時間: Thu Apr 23 08:53:19 1998
目前能想到較可行的作法莫非是,
多個同性質又夠重量的社團,
(結合人數多的社團越多,越能代表程序上的民意基礎)
共同討論彼此的需求和空間規畫的建議,
在「不太為難學校」的前提下,提出最適切的空間分配意見。
理性且合理的溝通與協商之下,
或許能與學校在互相讓步的氣氛中,得到比原來更好的結果,
但前提是,各社團討論的時候,必須有「各讓一步」的認識,
以及校方真的有「既能且願」負起責任的主事者。
雖然看起來不容易,
但是結合許多社團的力量,
以學生自治的成果減少學校的負擔,
換個角度而言,也是替學校減少了一些負擔。
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除非充分表達與爭取,否則權利不會白白從天上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