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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Chorus 看板] 作者: LuLu (小如) 看板: NTUChorus 標題: 也來講講二活(二) 時間: Thu Apr 23 08:53:19 1998 目前能想到較可行的作法莫非是, 多個同性質又夠重量的社團, (結合人數多的社團越多,越能代表程序上的民意基礎) 共同討論彼此的需求和空間規畫的建議, 在「不太為難學校」的前提下,提出最適切的空間分配意見。 理性且合理的溝通與協商之下, 或許能與學校在互相讓步的氣氛中,得到比原來更好的結果, 但前提是,各社團討論的時候,必須有「各讓一步」的認識, 以及校方真的有「既能且願」負起責任的主事者。 雖然看起來不容易, 但是結合許多社團的力量, 以學生自治的成果減少學校的負擔, 換個角度而言,也是替學校減少了一些負擔。 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除非充分表達與爭取,否則權利不會白白從天上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