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ukad: 10/20 12:43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aUSnews/20543484/article-%E6%8D%8D%E8%A1%9B%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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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中心綜合紐約18日電
在曼哈坦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18日做成裁決,宣稱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結合」的
聯邦法違憲,因為這項柯林頓政府時期制定的法律,非法歧視同性結婚的伴侶,使他們無
法獲得平等的聯邦福利。
這是繼在波士頓的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庭今年5月宣布類似裁決後,第二個推翻捍衛婚姻
法中心條款的聯邦上訴法庭。聯邦最高法院最快可能在本議事期受理這個問題。
1996年制定的捍衛婚姻法(The Defense of Marriage Act),禁止聯邦承認同性婚姻,也
規定不得強迫各州承認在其他州締結的同性婚姻。但是,後來紐約等一些州相繼承認同性
婚姻,雖然也有一些州立法禁止同性婚姻。
本案83歲的原告溫莎(Edith Windsor),2007年在加拿大與相隨44年的女伴史派爾(Thea
Spyer)結婚。她們的婚姻雖獲紐約州承認,可是史派爾2009年去世後,作為她唯一遺產繼
承人的溫莎,卻未能獲得未亡人享有的聯邦遺產稅扣減福利,被迫繳付36萬3053元遺產稅
。
她向國稅局要求退稅遭到拒絕,因此在2010年11月控告捍衛婚姻法違反憲法的平等保護條
款。曼哈坦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合議庭的三名法官,有兩人支持她的立場。
保守派法官賈可布斯(Dennis Jacobs)提出多數派意見書說,這項聯邦法並未涉及政府的
重要利益,並使同性戀者無法充分自保,以免於受到多數主義公眾的歧視性意願影響。
歐巴馬政府去年2月已認定捍衛婚姻法違憲,並指示司法部停止為這項法律是否合憲辯護
。
紐約市長彭博與最近才和同性伴侶結婚的市議長柯魁英,曾共同提出意見書支持溫莎的告
訴。彭博18日發表聲明說,上訴法庭的裁決是個重要步驟,確保男女權利不是由他們愛誰
,以及他們選擇與誰共同生活來決定。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捍衛婚姻法 上訴法庭裁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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