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台中縣潭子鄉上週發生女同性戀情侶吵架,老婆徒步找女老公時
,卻被男子性侵害的刑案,警方原本懷疑是吃醋謊報,但調查後卻發現真有其事。
報警一度被疑吃醋謊報
中縣警方25日晚間持拘票,把涉案的黃姓少年帶到潭子分駐所偵訊,黃某否認性侵害,但
坦承拿取被害人的皮包,全案依妨害性自主與強盜罪嫌移送少年法庭。
這起刑案發生與偵查過程堪稱「曲折離奇」。本月16日深夜,一對「蕾絲邊」情侶吵架,
住台中縣雅潭地區的「老公」把老婆載回台中市住處,隨即返回自己住處,盛怒中的老婆
卻嚥不下這口氣,徒步數公里想到「老公」住處理論,途經潭子鄉甘蔗村時,被一名男子
拉入菜園性侵害。
警方受理女子報案時,發現菜園內有許多泥巴,但女子衣著完整,上衣僅沾了些許灰土,
現場未見掙扎痕跡,體內也無男人精液,警方據此懷疑她謊報,想要激發女老公憐香惜玉
之心。
調監視器證實曾遭跟蹤
不過,女子堅持被施暴,警方只好派員跨越轄區,到台中市調閱10多支監視器畫面,過濾
上百輛汽機車,最後發現黃姓少年騎一輛白色機車尾隨她一公里。
警方研判,少年在沒有監視器的潭子鄉甘水路,先把機車停在隱密處,再徒步把女子拉入
菜園性侵害,且可能戴保險套犯案,由於手法老練,可能還涉及其他性侵案。
警方認為,受害女子穿短裙,裙內僅著褲襪,黃某施暴只要拉開裙襪,不需撕破衣物,因
此衣著完整且未沾上泥巴。另外,被害人記錯施暴位置,現場才沒有掙扎痕跡。警方正在
等待被害人身上採集的唾液等檢體,如化驗結果與黃某相符,就有最直接的定罪證據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7/78/w5r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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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不被讚美時仍舊綻放
人未被肯定時也無須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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