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ere:處女證明.... 04/04 10:43
→ didi34:求償1元?....= = 04/04 11:14
→ shiaubulang:那是象徵性求償的意思。 04/04 11:37
推 cat1496:有誰知道如何分辨處男處女嗎!? 這是我的報告...但是除了 04/04 13:18
→ cat1496:問本人我實在想不到,但偏偏這就是作業>"< 04/04 13:19
→ sars1108:每次都被污名化!!!真討厭 04/04 13:23
→ rainbow77:一開始交往沒事,想分手不成,就控訴對方性騷擾也很莫名奇 04/04 13:38
→ rainbow77:妙 04/04 13:38
→ simonali:今天各家新聞都在報= =還有一家新聞台很混的直接拿師大的 04/04 13:40
→ simonali:校園影音... 04/04 13:40
→ shiaubulang:是我沒有注意到嗎?想請教污名化的點在哪裡? 04/04 13:48
→ eere:該教授的學生在接受訪問時還下跪.... 04/04 13:59
→ glory6915:蘋果的報導像跟連續劇一樣 04/04 14:05
推 vaporeon:(思考) 處女證明和有否發生性關係有直接關聯嗎? 04/04 14:20
→ vaporeon:很有可能老師不給碰(爆) 04/04 14:20
→ utiger:這種事 我們旁觀者在怎麼猜測也不知道真正的事實吧... 04/04 14:22
→ rxk0609:"我恨你"原來是性騷擾((誤!! 04/04 15:17
→ simonali:該教授的學生,不停地說"老師不是同性戀"! 04/04 15:34
推 esasin:若真有簡訊就跑不掉了...老師碰學生自己就要知道有風險. 04/04 16:14
→ esasin:恩愛時沒事,一旦鬧翻被告絕對站不住腳,因為本就違法,何必呢 04/04 16:14
→ tekamolo:老師碰學生為何違法啊 頂多違反校規 04/04 16:16
→ glory6915:也沒有違反校規吧,政大有明定不能師生戀嗎? 04/04 16:25
→ esasin:這不是校規層級,是法律層級...性平法&新修正的教師法. 04/04 16:31
→ incredible:請問樓上,性平法所規定的範圍是性侵害和性騷擾,似乎沒 04/04 16:35
→ incredible:規定其中一方是教職員,就有問題對吧?可否請你說明在哪 04/04 16:36
→ incredible:一條法規裡(教師or性平)有特別規定師生戀不行的? 應該 04/04 16:37
→ incredible:只是性騷擾不行?但這也適用學生和學生之間是吧? 請指教 04/04 16:38
→ howstupid:還以為被河蟹掉了 現下鬧到這麼大...... 04/04 16:55
推 mi1229:看完新聞,覺得教授的立場也不無可能!公開開刀,成年女性乳暈 04/04 19:25
→ mi1229:通常四公分,似乎沒有性關係也能指出..就看簡訊的時間點了.. 04/04 19:27
推 emachan:有些人被進入但是處女膜仍完好 教授的證據有點瞎 04/04 21:04
→ emachan:該教授的友人(我覺得好T啊...)一直強調教授曾經論及婚嫁 04/04 21:08
→ emachan:不知為何 讓我很反感 加上學生還下跪替老師求情... 04/04 21:10
→ emachan:覺得友人及學生好激動啊... 04/04 21:11
推 meg6209:洪老師請出來面對記者說明的友人就很像是T啊!! 04/04 21:24
→ date:請問面對二十次性行為的指控,可以提什麼證據才不瞎? 04/04 21:29
→ emachan:(樓上握手)友人是教授的暗喻法? 因為教授是"中文系"的(誤) 04/04 21:30
→ emachan:喔是樓樓上 04/04 21:30
→ emachan:meg6209啦 (一直說錯~"~) 04/04 21:30
→ emachan:To date: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有無性行為跟處女無直接關聯 04/04 21:32
→ date:我倒是知道那「可能」有關聯 04/04 21:35
噓 babeby:這篇文可以請板主刪了嗎? 04/04 21:38
→ eere:為什麼要刪? 04/04 21:40
→ emachan:To date: 對啊 我沒說一定沒關聯 可能有可能沒有 04/04 21:41
→ emachan:再解釋下去沒完沒了 冏 04/04 21:47
→ date:謝謝。所以我才請教您,如果可能有關聯,這樣舉證算很瞎嗎? 04/04 21:50
→ date:不會沒完沒了啦,很清楚了 04/04 21:50
→ emachan::P 如果教授的證據OK 也要看法官最後怎麼說 04/04 22:07
→ emachan:可能遇到恐龍法官 也可能因為鑑定技術更新而翻盤 04/04 22:08
噓 duergp:怎麼可以公佈教授全名跟系別.... 沒禮貌 04/04 22:09
→ emachan:誰知道呢...我也要合理懷疑一下記者有沒有亂寫XD 04/04 22:10
→ duergp:這不是要那名教授被萬夫所指嗎? 旁觀者角度分手不歡而散 04/04 22:11
→ duergp:只因高學府+女女戀就要這樣幫人家出櫃...文字暴力 04/04 22:13
→ duergp:讓我想起欲Shattered Glass美國「 The New Republic」爛記 04/04 22:16
→ duergp:者. 不欣賞這次蘋果的作法 04/04 22:17
→ kazushige:都沒人懷疑教授是被抹黑嗎? 04/04 22:25
→ kazushige:八卦板有最新消息,女學生造謠的可能性比較大 04/04 22:26
→ shiaubulang:我們真的無從得知到底哪邊有理,光憑目前所知的消息, 04/04 22:28
→ shiaubulang:無法去評斷孰是孰非。 04/04 22:28
→ emachan:她們自己知道誰造謠就好,我們只是跳入蘋果的陷阱。 04/04 22:36
→ emachan:每天跳了又起,很多人大概沒爬起來過。(遠目) 04/04 22:37
→ meg6209:這件事情教授的處理能力根本就是零分,能私了應該私了 04/05 00:16
→ meg6209:不能私了應該低調,反而推派了一個很T的友人出來放話辯白 04/05 00:18
→ meg6209:學生應該想要徹底毀了老師吧,學生不盡然造謠,但... 04/05 00:19
→ meg6209:老師應該要冷靜思考善後,畢竟政大的副教授位要努力很久啊 04/05 00:21
→ meg6209:政大應該找一位老師幫他們和解而不是拿解聘逼老師道歉 04/05 00:23
→ meg6209:畢竟除了他們二人沒有人是當事者,誰有資格過嘴論斷是非? 04/05 00:24
→ dn96:八卦板有認識兩位當事人的人出來澄清 根本是女學生造謠 04/05 11:43
→ dn96:阿..原文在政大板 是被轉到八卦板 04/0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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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numb (numb)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新聞] 政大師生同性戀 女教授被控性騷
時間: Tue Apr 5 00:23:55 2011
好久沒上來拉版...一上來就看到這新聞@@"
剛爬過了大家的一些推文,
總覺得有些不解之處...
(1)這篇報導以"成年人"角度來寫,卻支字未提女學生的名字(甚至連姓或系別都沒有),
蘋果不是最喜歡把當事人的生平都交代的一清二楚??
(2)文中提及:性平會2009年11月完成調查報告,未認定洪燕梅性騷擾,
但認定她「以教師優勢身分,主動與學生發展親密關係,
違反教師專業倫理」
蘋果不也愛把調查報告公布出來,怎麼這邊也未見其動作?
(http://images.plurk.com/a95457c82a3b57740dc1f7dcae5634f7.jpg)
↑如以上圖的說明,應為學生主動投懷送抱吧...)
(3)這樣的新聞,我在其他大報都未看到,如果是蘋果獨家,那消息來源?
(誰知道呢??政大、教授、女學生或得知內情者...)
唉,感情本是你情我願,何必愛不到,就要毀掉一個人呢??
更何況是"成年人",這樣毀掉一個人......
ps.我曾暗戀過一位老師,於是對於這樣的新聞更為敏感......
※ 引述《noruas (〝猴子〞)》之銘言:
: 今天蘋果日報頭版
: 政大師生同性戀 女教授被控性騷
: 提處女證明反控造謠 敗訴
: 政治大學驚爆女師生戀情糾紛,一名女學生指控與中文系女副教授洪燕梅相戀1年多,發
: 生20多次性關係,後來想分手,洪燕梅卻傳送「我恨你」等恐怖訊息,女學生向校方申訴
: 被洪燕梅性騷擾。政大調查後決議洪燕梅須向女學生道歉,但她否認師生戀,反指女學生
: 求愛不成造謠,並以醫院檢驗報告自證是處女,向女學生求償1元,上月被台北地院判決
: 敗訴,洪燕梅已上訴。
: 洪燕梅(47歲)在學界頗負盛名,曾獲政大頒發資深優良教師獎。政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
: 會副主委修慧蘭說:「性平會認定洪燕梅與學生發生不當親密關係。」校方近期將要求洪
: 向女學生道歉,若她拒絕就解聘。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95233/IssueID/20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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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25.220
→ esasin:記者很喜歡追師生間的案子,尤其國立大學的更有吸引力... 04/05 01:03
→ esasin:要先弄清楚這篇是針對民事敗訴,教授打算上訴的報導. 04/05 01:05
→ esasin:或許是記者主動去追.不過很顯然只有某一邊的說法. 04/05 01:06
→ esasin:如果是記者追,有人受訪有人拒絕,消息不平衡是很自然. 04/05 01:08
→ esasin:如果是刻意放話,應該是要多放有利自己、不利對方的才合理. 04/05 01:09
→ esasin:仔細看看報導讀完給人的感覺會讓讀者立場偏向哪邊呢? 04/05 01:10
→ esasin:若懷疑學校放的或是調查報告絕不可能.洩漏的話學校違法. 04/05 01:11
推 bettordoe:越來越覺得媒體可以左右視聽,要如何客觀看待需要多練習 04/05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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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ria (男的。)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新聞] 政大師生同性戀 女教授被控性騷
時間: Mon Apr 11 12:59:39 2011
※ 引述《dnumb (numb)》之銘言:
: 好久沒上來拉版...一上來就看到這新聞@@"
: 剛爬過了大家的一些推文,
: 總覺得有些不解之處...
雖然時間過了有點久,但因為是自己老師的關係,
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要回覆澄清一些部分:
: (1)這篇報導以"成年人"角度來寫,卻支字未提女學生的名字(甚至連姓或系別都沒有),
: 蘋果不是最喜歡把當事人的生平都交代的一清二楚??
據說是該報主編將女學生的相關報導抽走,在報導此文的學長原稿中,
對女學生是有所著墨的。
: (2)文中提及:性平會2009年11月完成調查報告,未認定洪燕梅性騷擾,
: 但認定她「以教師優勢身分,主動與學生發展親密關係,
: 違反教師專業倫理」
: 蘋果不也愛把調查報告公布出來,怎麼這邊也未見其動作?
: (http://images.plurk.com/a95457c82a3b57740dc1f7dcae5634f7.jpg)
: ↑如以上圖的說明,應為學生主動投懷送抱吧...)
因為連性平會的公文(非政大首頁上的公關稿唷)都沒有提及,
是如何判定兩人的關係超越師生情誼的,
全文僅就兩人關係匪淺成立的條件下,懲處的「建議」等等。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7條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提出報告,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申請調查事件之案由,包括當事人或檢舉之敘述。無
二、調查訪談過程紀錄,包括日期及對象。無
三、被申請調查人、申請調查人、證人與相關人士之陳述及答辯。 無
四、相關物證之查驗。 無
五、事實認定及理由。 有,但是理由…科科
六、處理建議。有
所以蘋果再威能,也無法無中生有的不是?
: (3)這樣的新聞,我在其他大報都未看到,如果是蘋果獨家,那消息來源?
: (誰知道呢??政大、教授、女學生或得知內情者...)
: 唉,感情本是你情我願,何必愛不到,就要毀掉一個人呢??
: 更何況是"成年人",這樣毀掉一個人......
法院常駐記者囉;以前高中也發生過住宿生跳樓,蘋果第一時間衝出來採訪的事,
事後才知道,蘋果在各單位安排的人馬不少。
: ps.我曾暗戀過一位老師,於是對於這樣的新聞更為敏感......
前幾篇版友推文,認為老師處理方式不當,
但實情是,整件事情是發生在民國98年,女學生找心諮中心輔導被發現有疑義,
中心於是申報性平會處理,老師在不知道自己被申訴的過程中,變成了加害人,
也因為奇妙的保密原則,老師至今都沒有管道看到對方的證詞。
(試問,在不瞭解自己到底被指控哪些項目的情況下,
老師要怎麼辯解她沒有做出的行為呢?)
忍到現在都民國一百年了,事情才曝光,我倒是覺得老師憋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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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23.196
※ 編輯: daria 來自: 111.240.223.196 (04/11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