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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寫在前頭,這記者真的是很糟糕,現在一堆記者也是,這篇新聞真的很爛... 上次還有一篇是寫男同的,說捐血害死人,還說明知道自是高危險群... 我還想問他說是同性戀才會有AIDS? 而且該男捐血是一月還二月,12月出來的報告他還是 陰性反應....憑什麼因為他是同志就說他是高危險群=_= 唉~台灣的..記者真的是...拜託加油好嗎? 不要一天到晚只會抄八卦板跟以偏概全 以下是新聞正文 五年前,北市一名14歲的國中女生,被學姊懷疑搶走同性男友,把她拖到國小司令台上性 侵,還強拍裸照,威脅她不准說,最高法院認為兩名學姐手段兇殘,各判了四年兩個月, 以及三年八個月定讞。 手腕上四條抓痕清晰可見,不僅手臂一整片黑青,就連臉上也有多處傷痕,這個小女生被 性侵的時候才十四歲,五年前學姊懷疑她搶走同性男友,被三個學姊集體圍毆、性侵。 打人的學姊,在學校功課很好,爸爸還是訓導主任,讓被害人嚇得連課都不敢上。事隔五 年,被害人還是忘不了心理陰影,雖然打人的學姊,在犯案時都還沒有成年,但是最高法 院認為她們手段殘忍,讓被害人留下了永久的心理陰影,決定撤銷一審緩刑的判決,重判 兩個動手性侵的學姊,四年兩個月跟三年八個月,全案定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77.201
bettordoe:同性男友 = =a 想了很久才發現記者想表達什麼... 02/24 13:12
shiaubulang:彷彿「男友」是指稱「女生的戀愛對象」的唯一名詞。 02/24 13:13
simonali:我思考了很久才知道同性男友是啥= = 02/24 13:15
zaoa3345678:剛看到新聞也不知記者所云,看來記者素質越來越… 02/24 13:16
yotomato:我也想了一下才知道同性男友是指什麼… 02/24 13:23
stu9304:.................... 02/24 13:29
child529:想說何以要搶「同志男友」,搶了也不會有結果... 02/24 13:29
suki2004:看到傻眼 但我發現現實生活很多人圈內人會把踢說是男朋友 02/24 13:46
zilzil:老實說我看不懂記者的標題 02/24 13:52
chusilence:標題跟內文都看的很累 還有我和我伴都互稱女友 02/24 14:17
chusilence:誰要叫男友又不是男生 愛女生就愛女生何必把伴當成男的 02/24 14:17
medou: 02/24 14:31
angelvoise:這整篇因為同志(性)男友而整個讓人搞不懂= = 02/24 14:38
g4008028:如果寫 同性伴侶 好像就好很多 02/24 14:44
g4008028:稱老公 男友 私下愛怎叫 應該都還好 02/24 14:45
gaoli:同性男友是什麼鬼 要就直接寫同志女友啊= = 02/24 14:55
aa3032:現在的記者需要在教育 .. 嘆 02/24 15:05
pupu: 再 02/24 15:12
bettordoe:奇怪,水果也寫男友==可能是當事人這樣稱呼嗎.. 02/24 15:14
weiweilee14:腦袋也卡住了= =....努力看了一下內文...只想噓 02/24 16:33
luvg:啥啦= = 02/24 17:16
geshimi:我還在思考『同性男友』是啥……還是同性友人……傻) 02/24 18:52
takelin:對國中生判這麼重又不能緩刑 是因為性侵還是同志 02/24 18:55
snowbal:一度還以為是男的... XDD 02/24 23:39
kenkie:我周遭有也踢稱自己是男友... 02/25 00:22
lineei:樓上說中了我的OS!男的性侵害女人有的裁判幾個月或更瞎的無 02/25 01:00
lineei:罪,為什麼未成年受到保護還判那麼重?"手段兇殘"能跟那些兇 02/25 01:03
lineei:殘的比嗎?台灣的法律會不會對同性戀太偏激了! 02/25 01:04
cray0325:看很久才看懂+1= = 02/26 15:20
> -------------------------------------------------------------------------- <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鳥....)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新聞] 搶學姐同志男友 14歲女生遭性虐 時間: Thu Feb 24 16:03:39 2011 今天早上看到新聞實在太氣了 忍不住就去了他們官網抱怨了一下 於是得到非常官腔的回覆.. 很令人無言..= =" 內容如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3/142/2mx7q.html 你們這篇新聞文字內容也太可笑了吧! "五年前,北市一名14歲的國中女生,被學姊懷疑搶走同性男友,把她..." 究竟是同性女友還是男友?你們身為新聞文字工作者連這樣的敘述都可以把報導寫成這樣,想要用LGBT來吸引讀者目光拜託也認真點找點資料順便檢查一下自己的文字吧! 板主回覆: 您好 謝謝您的意見 我們以後會特別注意 謝謝您 wawa 於 2011-02-24 10:55:12 留言 | 網址:http://news.ebc.ne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29.142
AcMaYt:感覺是機器人回覆的 = = 02/24 16:07
toweldream:這個回覆看起來很討厭.... 超敷衍的感覺 02/24 16:17
smena:真的很敷衍 = = 02/24 17:14
emachan:應該是從word檔 複製貼上的 公司都這樣... 02/24 17:27
yotomato:多人反應,會不會有用? 02/24 18:53
Rebecka:所以說不是我錯亂囉XD害我認真的想要理解記者到底要表甚麼 02/24 21:00
liu20306:要不要多人反應?我覺得可能會有點用處 02/24 23:44
monana655:好制式的反應 看其他大部分的回應都長那樣= = 02/25 09:28
heyfish:敷衍+1 = = 02/2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