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除了這則新聞外,底下還有附一篇小說明:
同志戀情 分手更要小心處理
自保之道
桃園發生同性戀性侵案,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黃瑞汝指出,同志的戀情比異性
戀情更難處理,因為他們擔心很難找到對象,她建議,如果對方要分手,自己又很愛對方
,也很想挽回,應該找雙方共同認識的朋友協調,這樣比較容易復合,而不是去侵害對方
。
同居可請保護令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說,戀人分手時,必須了解對方是否具有危險情人的特性,
如強烈控制欲或暴力傾向等;選擇分手的時間、地點也應在白天公開的場所,或有第三人
可就近協助的地方。
姚淑文指出,因為同性戀擔心社會排斥,往往不敢「出櫃」(公開同性戀身分),因此分
手時,尋求協助的資源相對較少。她說,若雙方有同居事實,因對方暴力而分手時,可請
求保護令或向警方、家暴中心尋求法律協助,透過安全的管道,保護自己。
◎記者石明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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