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bear6150 ()
看板lesbian
標題[新聞] 梁文道:基督不丟石頭
時間Mon Oct 26 21:01:25 2009
這是年初香港「家暴法」制訂時的討論,轉來給大家參考。
http://hkxforce.net/wordpress/1630
梁文道:基督不丟石頭
(二零零九年二月七日明報。梁文道,香港文化評論人)
【明報專訊】恩福堂的蘇穎智牧師認為如果在《家暴條例》加入保障
同居同志的條文,會造成「愛滋病增加」,大學生畢業後當「性奴」
,甚至成為「養鴨一族」等種種惡果。他是一位基督徒。黃毓民議員
在網上電台狠批蘇牧師「是癲的」,「變成了拉登」。他同樣也是一
位基督徒。基督徒並不是鐵板一塊,圍繞著《家暴條例》的爭論自然
也不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鬥爭。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某種右翼
分子儼然成了主流基督教的代言人,他們又為什麼能夠如此順利地把
在美國用過的那一套戰鬥語言順利移至香港。
曾被《時代》雜誌譽為「美國最好神學家」的郝華斯(Stanley
Hauerwas)並不是一個激進派。多年以來,他從不放棄重建教會美德
的努力,是當今神學界裏最具分量的倫理學家之一。雖然在許多思想
更開放的神學家眼中,他顯得有點保守,但是他也曾在〈同志友誼:
天主教道德哲學的一個思想實驗〉一文中如是說:「說到底,性並不
是那麼有趣,更不是一個足以渲染我們所有行為的決定性特質。同志
就和所有其他人一樣,除了是同志之外,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
正是出於這個理由,我抗拒『同性戀』這種說法」。他又用一對收養
子女、一心信主的虔誠女同志為例:「他們並不淫亂,他們分享的親
密關係使得他們能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我看不出為什
麼我們不能把這種關係視為基督教意義上的婚姻……憑什麼可以不認
可我所描述的這對女子呢?」
什麼是「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呢?基督徒到底應該建立
一個怎麼樣的社群,他們的生活又該為哪一種利益而服務呢?
翻開四福音書,今天的信徒一定會很驚訝,耶穌原來極少談論使得他
們如此困擾的性問題。在《約翰福音》裏面,耶穌甚至還和一個結過
好幾次婚的撒馬利亞女子私下聊天。在那個年代,一個女人嫁過幾次
人是不光彩的,她的性經歷是可恥的;一個撒馬利亞人普遍被認為是
「生活作風」不好的;而一名如耶穌這般的猶太聖者要是和一個女人
單獨說話更是很容易變成一樁醜聞。然而,他的門徒很震驚,因為耶
穌不只沒有指摘這名女子的過往,甚至還親自祝福她!
耶穌基督最讚賞的美德不是嚴守貞潔等種種行為守則,而是仁慈、寬
恕與正義(我突然想起蘇穎智牧師那一句「要立法令他們(同志)不
受傷害,無可能!」)。要進入天堂那道窄門,靠的不是依從法利賽
人(當年的猶太教基要派)的指引,而是善待異鄉來的陌生人,把食
物分給無助的飢民,邀請無家可歸者到自己家裏作客,在強權之下保
護受壓迫受歧視的窮苦大眾。每次讀到福音書裏的這些信息,我都會
感到一種深沉的感動。即使不是教徒,也不能不折服於耶穌基督的勇
氣與大愛。既然連神子都能為他所愛的罪人流血,我們又怎能不為我
們最小的兄弟去做最簡單的事呢?比如說不要讓他們受到傷害。
右翼教會的問題:錯誤解讀基督信仰
美國和香港的右派教會在道德議題上的最大特點,就是把它全部收縮
窄化到性上面,似乎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公開集體行動的理由。電視上
有露點鏡頭,他們投訴;同志要求平權,他們就上街。但我卻從未見
過「明光社」投訴報章醜化新移民,也從未見過教會為了增加綜援金
額而發動信徒去包圍立法會。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我讀的福音和他們
的不一樣嗎?難道歧視新移民與少數族裔不是一個道德問題嗎?難道
同志的罪惡要比一個漠視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社會還要深重嗎?
郝華斯又在〈為什麼同志在道德上要比基督徒優越〉(Why Gays (as
a Group) Are Morally Superior to Christians (as a Group))一
文中指出,歧視同志源自當代基督徒生活中的道德紊亂。「譴責同志
掩蓋了我們生活中的事實。所以在道德上對同志說『不』就變成了我
們真的相信些什麼的必要象徵。」「我們生活中的事實」就是官商勾
結之下的巧取豪奪,自然環境的極速惡化,以及貧窮現象的不斷擴大。
不要搞錯,我可沒說右翼基督徒都很沒良心。恰恰相反,每逢天災人
禍,教會的保守派信徒都為善不落人後。根據一些調查顯示,他們平
日捐獻的金額比例甚至要比許多悲天憫人的左派還多。
問題只是他們
往往把耶穌當年最不滿的道德問題看成是一種私人範圍的事,而今日
社會普遍認為是私人範圍的性問題,在他們眼中卻是公共生活的危機
。這不是基督信仰的本質傾向,而是美國右翼傳統解讀出來的特殊版
本。結合了經濟上美式放任自由主義的思路,美國福音派教會一向以
為貧窮問題是個人的責任,與社會再分配的機制無關,更不是政府的
義務。所以他們絕對不會為了窮人展開結構性的政治行動,只能憑藉
自己的憐憫心去捐錢當義工。
克魯曼(Paul Krugman)在《一個自由主義者的良心》裏,更曾舉過好
幾個例子說明美國右翼一直用宗教議題,驅使底層勞工支持明明對他
們不利的政策。雖然一個候選人寬免大企業稅項的主張會削弱基層所
能得到的福利,但是那些基層還是把票投給了他,因為他攻擊對手贊
成同性婚姻。於是,右翼政治力量便與保守派基督教會形成了穩固的
神聖同盟,以片面的宗教教條掩護政治經濟學的某種意識形態,並且
愈演愈烈,使得信徒們看不見街頭上歷歷在目的社會不公,卻把床第
間事變成危及國家前途的頭等大事。
這套美式論述之所以能夠順利嫁接到此,是因為香港本來就有新自由
主義的豐厚土壤。在殖民傳統「大市場、小政府」的管治共識底下,
香港人一向強調自力更生,將貧困看成是個人的不幸甚至人格的缺陷
,絕不輕易地把責任往社會頭上推,更不會將它看成是社會整體的道
德淪喪。因此香港也就絕對有本錢醞釀出安徒先生所說的美式「文化
戰爭」,把道德熱情全部投注到同志受不受承認,傳媒有沒有教壞小
孩這些事情上了。
諷刺的是,美國右翼教會多年來維護「家庭價值」,力拒同志歪風的
侵入,可是美國的離婚率卻總是居高不下。他們覺得這實在是末日將
臨,還得再加把勁才行,因此羅賓遜(Pat Robertson)牧師等人才會
把話說得愈來愈狠,用「接受同性戀是基督信仰衰亡的最後一步」之
類的警示威脅大家。可是,正如美國評論家卡拉漢(David Callahan)
所說的:「離婚是市場個人主義與消費文化的完美表現。為什麼要和
一個不能總是運作良好的產品黏在一起?如果有更新、更好,也更年
輕的版本,又何必守住10年前的老款式呢?」(見《The Moral
Center》)。換句話說,假如「傳統道德」真的正在衰亡,禍首並不
是什麼「性錯誤」,而是那套孕育右翼宗教文化的意識形態;以及貪
婪,那種促成了金融風暴的貪婪。難道你不知道嗎?那群用百萬美元
裝修自己辦公室的華爾街精英並不乏自命堅信的「重生」基督徒。
http://ppt.cc/EE1E
劉振鵬﹕對〈基督不丟石頭〉的一點讀後感
(作者是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助理教授)
【明報專訊】拜讀梁文道兄的〈基督不丟石頭〉(《明報》,2009年2
月7日)後,得悉梁兄明白「基督徒並不是鐵板一塊」,對此感到欣慰
。這是香港教會的情況,也是美國及其他地方的情況。事實上,在任
何群體中,對事情的看法必存在程度上的差異,正如香港泛民主派中
,各黨派的政治立場,在民主的光譜中也有差異,有激進、也有溫和
。深信梁兄對耶穌的信仰有一定的認識,
了解基督福音其中一個重要
的向度是無權無勢者的福音,並正確地指出耶穌從來不是律法主義者
。就此而言,梁兄的觀點是正確的。
如梁兄所言,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梁兄譯作郝華斯) 「是當
今神學界裏最具分量的倫理學家之一」。這話絕對正確。筆者認為其
中的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侯氏乃倡導美國教會抗衡自由主義侵蝕最力的神學家。梁兄正
確地指稱侯氏「多年以來,他從不放棄重建教會美德的努力」,因為
侯氏認為德性或品格的建立(virtue / character formation)乃教會
在現今自由主義思想支配的社會中,唯一生存之道。 所以教會是一
個品格群體(a community of character)。
其次,長期以來,侯氏對政治和基督教的霸權主義深惡痛絕,其中最
令人津津樂道的是在過去的日子,他對美國自列根以降的共和黨總統
與基督教保守主義(所謂的「右翼教會」)的結盟作嚴厲的批評,故他
飽受美國主流基督教神學界批評,嘲諷其神學並標籤為「小眾群體主
義」(sectarianism),意謂不問世事的隱居群體。對此,侯氏當然不
以為然;他表示若要他接受這標籤,那麼小眾群體(sectarian)的意
思就不是隱居群體,而是堅持恢復教會作為訓練說話的場所,從而支
撐信徒的生命來服侍世界。
耶穌非視貞潔次於仁慈寬恕
在文中,梁兄所引用侯活士兩篇文章作其論點,但筆者認為二文的主
旨皆非針對同性戀作出系統的正反論述。在〈同志友誼:天主教道德
哲學的一個思想實驗〉,侯活士嘗試從德性倫理(virtue ethics)的
觀點來思考羅馬大公教會的倫理立場: 友情(friendship)為一項德
性,以此來思想同性戀課題,期望從而得到新的亮光。在〈為什麼同
志在道德上要比基督徒優越〉,侯氏作為和平主義者,當然不希望任
何人服役於軍旅,所以他只是借題發揮地表達其反戰立場。以筆者的
了解,侯氏關於同性戀課題較為詳細討論是載於〈抵抗資本主義:關
於婚姻與同性戀〉("Resisting Capitalism: On Marriage and
Homosexuality," in A Better Hope: Resources for a Church
Confronting Capitalism, Democracy, and Postmodernity, 2000)
。侯氏指出基督徒群體的踐行(practices)才是探討這課題的關鍵。
教會應將焦點集中討論「淫亂/性雜交/性濫交」(promiscuity),
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因為基督徒委身於專一(singleness)和婚姻的
踐行,能夠把淫亂的事情顯露出來,而這等踐行乃塑造基督徒活現被
呼召出來的生命;亦唯有專一和婚姻的踐行是明確地展示在聖經中。
相對於引用侯氏之論點,筆者對梁兄稱「耶穌基督最讚賞的美德不是
嚴守貞潔等種種行為守則,而是仁慈、寬恕與正義」更感困惑。
何謂「耶穌基督最讚賞的美德」?何謂「讚賞」?是否更寶貴或重要
的意思?這說法的神學與聖經論據為何?梁兄將後三者視為最為耶穌
最讚賞的美德,筆者認為這是對基督信仰中有關美德的誤解,也是對
基督信仰生命的分割與簡化的推論。耶穌基督所有的講論皆有其處境
(上文下理),不可隨意約化。況且,從新舊約的整體(正典)觀點來看
,神視其選民(以列民人)在信仰上的不忠等同對婚姻的不忠,以婚姻
的貞潔比喻以色列人對信仰的忠誠,換言之,對神不忠等同姦淫(不
貞潔),此乃非同小可的事情。若以此觀點來看,忠誠/貞潔是首要
的。怎能被視為次要的美德?因為十誡之首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
有別的神」(出二9),這就是對神的忠心(貞潔)。當耶穌被問及「誡
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祂說:「第一(要緊的),就是:『以色
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們要盡心、盡性、盡意、
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
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8-30)故此先愛神,然後愛人是聖經一貫
的教導,甚至可說: 愛神的必然愛人。
斷章取義後果堪虞
梁兄僅從《約翰福音》中的撒馬利亞女人來推論「耶穌基督最讚賞的
美德不是嚴守貞潔等種種行為守則,而是仁慈、寬恕與正義」,這不
單是約化,甚至是斷章取義,後果堪虞。在約八1-11,耶穌面對那個
犯姦淫的婦女時,說:無人定你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 從此
不要再犯罪了」。雖然耶穌給她無條件的饒恕,但耶穌囑咐她不要再
犯罪。換言之,耶穌其實已作出判斷:不認同其(淫亂)作為,視之為
不合宜的(improper)行為,稱之為罪。事實上,「貞潔」與「仁慈、
寬恕與正義」皆指涉人與人之間的一種恰當和忠誠的關係。故此貞潔
並非單指行為規條或守則,而是對他人的忠誠,對夫妻關係的忠誠。
可見耶穌並非如梁兄所言,視貞潔次於仁慈、寬恕與正義。
因此,筆者絕不否定仁慈、寬恕與正義的重要,但不能因此而降低神
對貞潔的要求。否則,基督徒可以為籌募推翻暴政(為正義)的經費或
解救他人的困境(為仁慈)而賣淫(不嚴守貞潔)?這不正是傅徹勒
(Joseph Fletcher)的情景倫理(situation ethics)觀點:愛是最重
要, 甚至是唯一的考慮因素?這不正是情景倫理最為人詬病之處:
單以愛作準則的倫理是否合理和可行?單一原則變成沒有原則的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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