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先不討論閣下文章內容如何
但是本版禁用注音文是已經明訂的規則 請你自己修改
不然我就把文章砍掉
※ 引述《ssdavid (我愛梁詠球^^)》之銘言:
: 第一,我只能說....
: 騎驢找馬本來就不對!!
: 請問今天換作是你,你女朋友跟你交往還跟別的男生認識
: 又隱瞞有男朋友的事實,還收人家的禮物,還單獨跟別的男人出去逛街....
: 換作是你,你會做何感想?????
: 你會高興你女朋友這樣做ㄇ?????
騎驢找馬是不對 但是幹嘛不能認識其他男人?
我有女朋友 可是我還認識很多女人 不行嗎?
: 第二,年紀輕輕才29歲,第二次見面就收人家60萬的珍珠項鍊!?
: 這也未免太離譜!!
: 都不怎麼熟收人家禮物就已經很不好意思了,想不到還是高達60萬的項鍊....
: 項鍊收了又收人家10萬現金!?
: 這不是拜金是什麼!?
: 根本不把錢當錢看嘛!!!
: 她能這樣收下,我也只能說臉皮有夠厚....@_@
送禮收禮不過都是很平常的交際
人家一向大手筆難道不行嗎?搞不好人家有錢 動不動就是幾十萬進出的
何況那個男的送得起 為什麼就不能收?
個人觀念問題 不要以為全天下的人都該遵守這種標準
再說 拜金真的不對嗎?這只是道德標準的高低問題吧
: 至於接下來的不管是誰說謊先不管,
: 光以上兩點就足以證明薛小姐的人格已經偏差
挖靠 收個禮物都不行??就是人格偏差?
那男的幹嘛送禮物?你怎麼不說那個男的居心叵測?
: 騙別人說她沒男朋友...說什麼要保護男朋友...狗屁...
: 說穿了其實是想拉抬自己身價!!!
: 現在這種機車的女生多的很.....
真不幸啊 我還得騙人家說我有男朋友咧
: 她講的話真的是疑點重重....
: 令人難以相信....
: 我有理由懷疑...她講的話有許多破綻...
: (1)東森報導說薛小姐在日本人來前2天,就先到服飾店已經將五套衣服先都挑好了....
: (這是店員講ㄉ)
喔 原來店員講的比較可信啊?
: (2)照常理判斷,沒先去挑過,有哪個人能在2分鐘之內就決定一百多萬的鑽表和2個皮包!?
: 這太離譜了
你怎麼知道不行??只是有沒有錢這樣花 還有爽不爽這樣做的問題
: (3)報導說日本人要買禮物送他媽媽!?幫幫忙勒....日本買不到這些禮物ㄇ?
: 還需要專誠飛到台灣來買帶回去嗎!?
那個日本人高興這樣做 你管他那麼多幹嘛?
: (4)薛小姐...我只能說...妳都跟別人才見第二次面就敢收人家送的60萬的珍珠項鍊喔!?
: 太離譜了ㄋㄟ...
人家送的起 幹嘛不敢收?
: (5)薛小姐...妳自己有男朋友為什麼還跟別的男人出去吃飯,收人家禮物ㄋ???
: 難道妳都不覺得對不起妳男朋友嗎???
只是吃個飯 收個禮 又不是陪上床 哪裡對不起男朋友?
交際應酬沒聽過啊?
: 而且深深覺得...現在公眾人物的話越來越不能信了!!
: 想當初,立委黃顯洲還不是公開開記者會說他是被仙人跳
: 被騙,被人設計,沒吸毒
: 現在ㄋ?他也只能在牢裡過他的中秋佳節!!!
: 當初還敢開記者會當全國人面前撒下漫天大謊...
: 鄭余鎮當初還不是說他跟王筱蟬是清白ㄉ,只有工作關係
: 真是狗屎...現在ㄋ?辜負選民的寄託跑到美國去結婚!?
: 今天中午還敢在新聞上公開向大家說中秋節快樂....!?
: 看了真想吐!!!
: 真是ㄉ...公眾人物的話越來越不能信了!!
: 所以啦...
: 請薛小姐有種召開記者會向大家說明,讓所有媒體記者發問各項疑點
: 而且請薛小姐和日商德元和姚畫家,共同去做測謊和上法庭當面對質
: 來釐清整個事件
: 省得我們台灣又要鬧跨國笑話了!!!!
: 真是丟臉到家了!!!!
好笑耶 我一直搞不懂 人家的個人私事 幹嘛要跟全天下的人解釋啊?
就算人家腳跨多條船 她愛交幾個男友是她家的事
又關我們屁事了?
要關心天下大事也不是這樣關心的吧?
怎麼就是有人只注意這些 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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