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david (我愛梁詠球^^)》之銘言:
這世上為什麼就是有某些人完全忽視PO文畫面的存在呢?
PO文畫面就是要用來提醒PO文注意事項的,
況且PTT上有很多版都禁用注音文,
明知故犯或視而不見,甚至直接忽略不看,
謂之傳說中之偉大白氏。
: 第一,我只能說....
: 騎驢找馬本來就不對!!
: 請問今天換作是你,你女朋友跟你交往還跟別的男生認識
: 又隱瞞有男朋友的事實,還收人家的禮物,還單獨跟別的男人出去逛街....
: 換作是你,你會做何感想?????
: 你會高興你女朋友這樣做ㄇ?????
第一:
薛之男友就身分地位來說是配不上她的,
這種情況下不把男友供出來也情有可原。
再者,難道我今天有女友我就不能去跟其他女生認識嗎?
難道我就不能單獨跟其他女生出去還收人家禮物嗎?
對方盛情難卻又送的起,當然收下。
更重要的是,我前女友就做過這種事,我一點都不覺得怎麼樣!
我反倒覺得是那個男的一廂情願,我女友可沒拿槍逼他那麼做,
何罪之有?
: 第二,年紀輕輕才29歲,第二次見面就收人家60萬的珍珠項鍊!?
: 這也未免太離譜!!
: 都不怎麼熟收人家禮物就已經很不好意思了,想不到還是高達60萬的項鍊....
: 項鍊收了又收人家10萬現金!?
: 這不是拜金是什麼!?
: 根本不把錢當錢看嘛!!!
: 她能這樣收下,我也只能說臉皮有夠厚....@_@
第二:
請問一下薛在收下禮物時就知道那是什麼了嗎?
就算知道好了,
薛又知道它的價值了嗎?
也許該日本富商有告訴她該項鍊的價值,
但,
一般人在送人禮物時把標價弄掉都來不及了,
哪會特地提醒對方該禮物的價值?
才第二次見面就十萬現金拿出來送人,
有沒有太神奇了一點?
而且是否真的是直接當面拿十萬給薛也沒人清楚。
在被耍了之後又躲在暗處找人跳出來替自己喊冤,
這種人會不會太孬了一點?!
整件事情薛自己也有不對,
但一味指責薛卻不檢討該日本富商是否居心叵測,
其心可議。
: 至於接下來的不管是誰說謊先不管,
: 光以上兩點就足以證明薛小姐的人格已經偏差
閣下可能需要好好去請教一下心理醫師或專業輔導人員何謂"人格偏差",
專業術語可不是說用就用,
做過報告的人應該都知道在沒有考證的情況下濫用專業術語會有多糟。
如果這樣就算人格偏差,那麼那些偷拐搶騙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的人,
甚至事後還不知悔改的人,肯定不能用人格偏差,因為薛已經用到最高級
的"人格偏差",所以他們已經不適用了~
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去形容他們了!
: 騙別人說她沒男朋友...說什麼要保護男朋友...狗屁...
: 說穿了其實是想拉抬自己身價!!!
: 現在這種機車的女生多的很.....
原來我前女友騙那男生跟許多人說她沒男友是在抬身價,
很機車呀~感激閣下一語驚醒夢中人!
原來我騙人家說我單身或她不是我女友,理由是為了要保護她,
結果事實上是"狗屁"~閣下真是見識不凡!
: 我有理由懷疑...她講的話有許多破綻...
: (1)東森報導說薛小姐在日本人來前2天,就先到服飾店已經將五套衣服先都挑好了....
: (這是店員講ㄉ)
日本人有錢送六十萬珍珠項鍊+十萬現金,
怎麼會沒錢請店員吃糖呢?
如果隨便一個證人的話都可以信,還要測謊機做啥?
調查局跟FBI也可以順便一起廢掉了!
: (2)照常理判斷,沒先去挑過,有哪個人能在2分鐘之內就決定一百多萬的鑽表和2個皮包!
: 這太離譜了
不好意思,我同學就做過類似的事情,
那並不離譜,因為人家有錢!
況且真的只有兩分鐘嗎?這點有待商確。
: (3)報導說日本人要買禮物送他媽媽!?幫幫忙勒....日本買不到這些禮物ㄇ?
: 還需要專誠飛到台灣來買帶回去嗎!?
閣下大概沒去過日本吧?
台灣買得到日本買不到的東西可多的是!
: (4)薛小姐...我只能說...妳都跟別人才見第二次面就敢收人家送的60萬的珍珠項鍊喔!?
: 太離譜了ㄋㄟ...
以對方的財力而言,六十萬的珍珠項鍊就跟六百塊的飾品差不多,
搞不好還比六百塊不值錢!
所以,收又怎樣~反正對該日本富商而言那只是帳戶裡的零頭。
外加前幾段關於該項鍊的看法,
我並不覺得薛這麼做真的很離譜。
: (5)薛小姐...妳自己有男朋友為什麼還跟別的男人出去吃飯,收人家禮物ㄋ???
: 難道妳都不覺得對不起妳男朋友嗎???
原來我有女友還跟別的女生出去吃飯收人家禮物,
是對不起我女友~
原來我約有伴的女生出去吃飯還送對方禮物,
是讓對方對不起她的伴~
我可從來不這麼覺得!
: 而且深深覺得...現在公眾人物的話越來越不能信了!!
: 真是ㄉ...公眾人物的話越來越不能信了!!
閣下此言豈不自相矛盾?
一邊說公眾人物的話愈來愈不能信,
另一方面卻又對男方的說法深信不疑。
還是說閣下所謂的"相信"是"選擇性相信"?
: 所以啦...
: 請薛小姐有種召開記者會向大家說明,讓所有媒體記者發問各項疑點
: 而且請薛小姐和日商德元和姚畫家,共同去做測謊和上法庭當面對質
: 來釐清整個事件
: 省得我們台灣又要鬧跨國笑話了!!!!
: 真是丟臉到家了!!!!
薛小姐要是"有種"的話可就糟了!
記者們問了又怎樣,不過試探人隱私搞八卦罷了!
那不過是人家的私事,可不是什麼社會新聞或國際頭條!
這種事也能鬧上法庭,我可不知道這種事在沒有證據下還有法源依據!
況且就算薛願意當面對質,對方還不一定肯呢!
什麼叫做跨國笑話?什麼叫丟臉丟到家?
姚姓畫家本身風評就不怎麼樣,
搞不好該日本富商自己在日本的風評也好不到哪裡去,
到底是誰搞跨國笑話?到底是誰在丟臉?
還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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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呀!
要學會分清楚通往天堂與通往地獄的道路之間的差別。
懂嗎?
不過沒親自走過一遍似乎是不會了解的,
So~
祝你一路順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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