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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5451 多元成家 推動親密關係自主 2013-1-03 22:17 作者:cl45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在2012年7月完整推出台灣首部由民間自 主起草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案,內容包括伴侶制度、同性婚姻、多人家屬及收養。伴侶盟 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修正案除了尊重多元,同時也讓親密關係更為自主。 扭轉性傾向歧視 簡至潔指出,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忽視、排除同性伴侶成家的權利,除了剝奪同性伴侶許多 實質權利外,在法律制度上對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進行差別待遇,無異於明示與暗示同性 戀較異性戀次等的偏見,也為恐同會提供制度性的基礎。只有對不平等的婚姻法律進行修 正,才有可能真正扭轉性傾向歧視,否則不平等的法律只會成為維持性傾向歧視的根據。 在異性戀部分,台灣社會存在嚴重的單身歧視,主要是異性戀婚姻作為文化霸權,壟斷了 對「家庭」以及「幸福」的定義,社會甚至習慣以結婚與否做為評價一個人的主要標準。 簡至潔表示,婚姻只是一種身分狀態、一種特定成家方式,除了不應該被異性戀壟斷,更 不應該是國家唯一承認的成家制度。 伴侶盟認為,只有國家提供不同於婚姻的選項,才有可能真正保障多元,鬆動文化中近乎 於強制性施加於所有社會成員身上的成婚壓力與規範。 簡至潔還指出,目前的婚姻制度已經預設整套的權利與義務規範,無論在財產權、遺產繼 承、養育子女、性活動、甚至是離婚的條件均被國家限定,進入婚姻制度的成員自主協商 的空間較小。但親密關係的民主實踐是透過持續性的協商而達成,也只有透過自主協商, 才能得出雙方都認為平等的安排。 深化親密關係自主 伴侶盟草案新創設的伴侶制度,鼓勵進入的成員在遺產繼承、是否及如何共同養育子女、 家務分工、居住等日常安排上進行協商與約定,當一方感覺不公平或被壓迫,就可以進行 協議與訂約。簡至潔認為,如此較能夠跳脫傳統的性別規範,達到雙方認為平等的關係。 伴侶制度的彈性設計,讓國家在人民親密關係中的角色退居二線,僅在必要時擔任伴侶關 係司法爭議的決斷者,如伴侶契約條款有明顯不公平的情形等等。國家將不再擔任雙方親 密關係內涵的主要規劃與決策者。 在伴侶盟草案中,國家僅就雙方權利義務進行某程度的基礎規範,基礎規範外之其他安排 都是由當事人自主決定,革新面向包括:對於進入伴侶制度的當事人,國家不再強制懲罰 成年人合意自主的性行為;終止伴侶關係也不需法定理由;伴侶關係是否存續,也不再委 由國家司法裁判決定,而是允許單方終止伴侶關係。 簡至潔強調,這些形式都有助於形塑親密關係內的自主與自決,也將有利於人民實現更為 民主的親密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