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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入法 泰國漸露曙光
2013-8-25 22:05 作者:本報訊
【記者李威撰整理報導】曼谷一個悶熱的週六夜晚,在吸引觀光人潮的帕蓬區(Patpong
),一間霓虹燈閃爍的酒吧擠滿了人潮,轟隆的舞曲聲不斷從裡面傳出。酒吧人群中,哈
珊(Aashif Hassan)與交往已久的伴侶,都是來自馬來西亞的觀光客。
據《路透》報導,在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下,自詡為同志觀光勝地的泰國,如果能成為亞
洲第一個開放同志婚姻的國家,可望進一步替同志觀光市場敞開大門,帶來更多商機。
哈珊說:「今晚我們在慶祝,在我們家鄉,同志還是非法的,在這裡我們有解放的感覺。
」在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汶萊等東南亞國家,同性性行為仍屬非法,所以對同志族
群來說,泰國就像是天堂。
泰國正在努力推動修改民事伴侶法的規定,希望賦予同志、雙性戀及跨性別者(LGBT)跟
異性戀同等的婚姻權。泰國法律目前不承認同性之間的結合,婚姻被視為男女之事,也因
為如此,同志伴侶無法向銀行申請聯合貸款或醫療保險。
看待同志 泰國仍保守
幾名國會議員與LGBT的行動者在2012年組成委員會,草擬承認同志婚姻的法案。然而法案
的批評者指出,這項法案有差別待遇,異性戀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7歲,但草案將同性戀的
法定結婚年齡從17歲提高到20歲。
法案的另一項爭議也引起倡議者的擔憂。根據這項法案,跨性別者必須在結婚證書登記自
己的出生性別。依泰國現行規定,民眾不能更改身分證件的性別。
除了法律問題,有些人認為泰國在許多方面仍十分守舊,懷疑是否真的已經準備好要做出
變革。儘管泰國1956年將雞姦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被視為當時在同性戀議題上最進步的
亞洲國家;但在2002年以前,同性戀卻一直被當成是精神疾病。甚至許多佛教徒相信,就
是因為上輩子做了壞事,所以這輩子才會被懲罰成為同性戀。
泰國2011年發生一起惡名昭彰的案件,24歲的努里斯坦(Nurisan Chedurame)頭部遭人
重擊,陳屍於村中的垃圾堆裡。當地媒體引述警方的發言,指出該女子因為跟其他女子交
往,所以才遭人殺害。同樣在2011年,有2名被懷疑發生性行為的女子,在曼谷郊區的稻
田裡遭人開槍射死。
反同暴力引發擔憂,「國際同志人權組織」(International Gay and Lesb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在2012年寫信給泰國政府,要求警方勿再將性別暴力視為情緒一時
失控才導致的暴力行為。
跨性別者處境不佳
雖然泰國不乏同志身分的電影與電視明星,但跨性別組織運動者、同時也是聯合國教科文
組織項目官員的普蘭普里達(Prempreeda Pramoj Na Ayutthaya)卻表示,泰國社會對同
志的接納僅止於表面。
「娛樂產業敞雙手接納我們,是因為我們自娛娛人、帶給人歡笑。但如果我們想要在醫療
領域獲得同等的善待,情況可就不同了。」她表示,她的跨性別好友們,正猶豫是否要支
持草案,因為他們不希望結婚證書認定的性別是出生性別。
泰國1972年開放變性手術,估計目前有18萬名泰國人自認是跨性別者。東部城市芭達雅(
Pattaya)每年為跨性別者舉辦的蒂芬妮環球小姐(Miss Tiffany's Universe)選拔,則
獲得不少鎂光燈的注意。
但由於無法變更證件性別,跨性別者找工作常遇到困難,即使有大學學歷也不易找工作,
許多人轉而從事娛樂或性產業。另外,在邊境地區的檢查哨,跨性別者遭性騷的事件時有
耳聞。
法律改革 有助掃除障礙
推動民事結合法案的在野黨議員維拉塔納(Wiratana Kalayasiri)表示,要將法案排上
議程確實有困難,因為大多數國會議員在這個議題上仍抱持著保守態度。「一開始他們唱
衰我,而且想知道我是不是會因為支持法案而踢到鐵板。」
但維拉塔納指出,法案已舉辦多次的公聽會,根據他們所做的民調,發現78%的民眾支持
同性婚姻,反對者僅10.3%。令他特別驚訝的是,在宋卡市舉辦公聽會時,現場87%的穆
斯林表示支持同性婚姻。不過,根據行政部門所做的調查,泰國有將近6成民眾不支持同
性婚姻。
維拉塔納表示,現在有愈來愈多議員開始吸引LGBT選民的支持,所以他預測,「1年之內
」法案就會通過。推動同志平權的「安加爾組織」(Anjaree Group)的共同創辦人安加
納(Anjana Suvarnanda)則表示,同性婚姻不宜再拖,同志亟需法律保障,她相信先有
法律改革,其餘障礙會慢慢跟著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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