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irered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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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自聯合新聞網】人權基本法整合 同性戀可組家庭 死刑逐步廢
時間Mon Oct 27 10:00:05 2003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完成總統府版與法務部版「人權基本法」草案的整合,為保障
同性戀者權益,同意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原總統府版
規定「死刑應予廢止」,經整合改為「應逐步廢止死刑」。
行政院人權諮詢委員會完成「人權基本法」整合工作後,將經政務委員審
查與院會程序,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希望在十二月國際人權日之前,公
布人權白皮書,並希望「人權基本法」能趕上時程,完成立法。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認為,同性戀平權保障已漸為世界各國承認,為了維
護同性戀者人權,人民有依其自由意志結婚與組織家庭的權利。
在生命權的見解上,總統府與法務部版原本有明顯的不同,總統府強調「人
享有生命權及生命自主權,不容任意侵犯,死刑應予廢止」,但法務部版未
對生命權有任何著墨。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認為,生命權無價,為不可取代之權利;生命權一旦被
剝奪,即無回復之可能,廢除死刑為國際人權長期以來的理念,因此應明定
廢止死刑。
不過,政務委員許志雄認為,廢除死刑並非一蹴可幾,也不能躁進,行政院
的政策朝循序漸進的作法,先廢除刑法的「唯一死刑」,再提高無期徒刑的
假釋門檻,達到共識後,未來連法官都不會輕易判死刑。
許志雄表示,目前刑法中仍有「海盜罪」唯一死刑,但衡酌各國多已沒有海
盜罪,因此,法務部正研修法廢除海盜罪,以另類罪名加以規範。只要刑法
修正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即可採行配套作法,去除唯一死刑。
行政院為了整合總統府版與行政院版,特別組成諮詢委員會,整合結果,改
為「應逐步廢止死刑」。
==========我是無意義的分格線...XD==========
雖然基於阿扁把台灣搞得一團亂,我很討厭...
不過...
在維持基本人權方面,倒是相當不遺餘力...
要是日後上述的法令都能在「人權基本法」中獲得實現...
我想只有這點我會感謝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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珺珺,一起生活的日子,已經離我們愈來愈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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