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eseworld.com/publish/today/11_0900.4w/c/4wcs(030613)01_tb.htm
(2003年6月12日世界日報)
【加通社多倫多電】安省總檢察長史特林昨日表示,省府將遵從上訴法院的裁決,
為男女同性戀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與此同時,多倫多市政府婚姻註冊登記處的電
話鈴,昨日從早到晚響個不停,已有 21對同性伴侶申請註冊,全國的同性戀人都準
備湧到安省圓夢。
史特林昨日早晨進入省議會前表示,他的責任是遵從法律,在這件事上,他將遵
從法律。當記者問他,安省政府是否會為同性戀戀人登記結婚。史特林答到:「當
然。」
總檢查長稱,在上訴法院審理此案過程中,省府就表示會遵從法院的裁決。但他
同時指出,如果加拿大最高法院最後推翻了省上訴法院的裁決,將很難「取消」已
經簽發給同性伴侶的結婚證書。
安省上訴法院本週二做出裁決,同意給予同性伴侶合法結婚的憲法權利。上訴法院
同時指出,只允許異性伴侶成為合法夫妻的婚姻法是違憲的,應該將現行婚姻法中
的「一男一女」,修正為「兩人」。
裁決宣佈後數小時,兩名安省男子便立即到當地市府註冊結婚,成為加拿大第一對
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
僅昨日一天,多倫多市政府就已接到 21 對同性伴侶的結婚申請。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電話鈴響了一天沒停過。市府發言人露斯表示,希望到安省領取結婚證書的同性戀
人,不一定要居住在安省或加拿大,但必須親自到安省申請。
省上訴法院是因七對同性戀人提出的上訴,判於同性戀人可以合法結婚的權利。
聯邦司法部長高洪昨日表示,聯邦政府意識到應該儘快對同性婚姻做出「全國性決策
」。他在出席國會後表示,聯邦政府已看到了一些省法院在這個問題上的取向,並稱將
最早在今天決定是否就這項裁決,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為七對同性戀者爭取到結婚權利的女律師 Martha McCarthy 表示,省上訴法院的裁決是
立即生效,所以即使聯邦政府決定上訴,也不會影響同性戀人在這期間結婚。
同性婚姻的合法問題,已成為國會本週的中心議題,以新上任的聯邦保守黨領袖麥凱
為首的一些國會議員堅持認為,應該向加拿大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駁回安省上訴法
院的這項裁決。
其中,來自安省的國會議員歐布萊指出,不應允許安省三名並非選舉產生的陪審員,
更改婚姻法的基本原則而不受任何挑戰。他說,如果加拿大最高法院同意安省上訴法院
的裁決,他將會第一個要求國會引用憲法中的「但字」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
但也有一部分國會議員認為,現在是承認同性婚姻的時候了。來自溫哥華的國會議員
甫雷表示,同性結婚的權利不是省府的事,應由聯邦政府來決定。他說,現在是採取行
動,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候。來自滿地可的國會議員迪西普拉甚至搬出前總理杜魯道
的「名言」:「人們在臥室裡做的事,是他們自己的事」。他說,允許同性婚姻,將會
很好地宣揚自由黨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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