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aga (我相信妳....)
看板lesbian
標題Re: [轉錄] PTT的拉子版聚假平等!
時間Fri Jul 14 01:23:59 2006
※ 引述《blaukatz (貓咪的墳上有蝴蝶)》之銘言:
: 我的看法有點不一樣,如果因為現在去掉「生理女性」這樣的限制,
: 是破壞了已報名板友的信任讓某些原本想來的人不想來了,那意思是:
: 「因為信任『不會出現讓我個人感覺不自在、排斥的生理男性』這條規定,
: 所以我才會參加板聚」。
嗯...我覺得版主的信任原則指的應該是
當初已說明參與資格為"生理女性" 如今這次版聚就不應該再針對這條規定有修改
如果一條法令朝令夕改 相信必定無法得到人民的信任吧?
: 但是如果「生理女性」的限制突然被打破而刪除這條規定,
: 我參加的「權利」會受損嗎?我會因此就不能參加嗎?
: 我可能會因此「不想」、「不自在」、「不去了」,
: 但是你沒有損失能夠參加的「權利」。
我推這段 每個版友參加的權利並沒有改變
重點在於她到底要不要參加
如果是因為自己本身情緒的關係而不想參加的話 那應該是她自己放棄這權利的是吧?
: 但是male les的「權利」是不是原本就是「應該」被保護的?
: 這個正當、應該被保護的「權利」,
: 跟一條有問題的限制原則(生理女性)被修正會
: 讓某些人「不快、不自在、排斥」的個人情緒相比,
: 被權衡掉的應該是male les的權利?
: 還是修正有問題的限制(生理女性)後所被犧牲的個人情緒(會不自在、不快、厭惡)?
嗯...我是換一個角度想..
假使用"同志結婚能否合法化?"來想的話
結婚應該是每個人都可享有的權利 (應該是吧@@a)
但有些人就是不接我們同性戀 覺得不快 不自在 甚至厭惡
那到底是該保障我們同性戀的"人權"
還是該保護修正有問題的限制(一男一女)後所被犧牲的個人情緒(不自在、不快、厭惡)?
(↑有些國家啦)
我覺得接不接受是個人看法不同
但不應該為了個人情緒而有損少數人的權利
我沒有要筆戰喔@@ 只是提出一點小小意見
如果有什麼誤會或錯誤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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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224.90
※ 編輯: bluebaga 來自: 61.70.224.90 (07/14 01:26)
推 Cuthalion:抓得好 07/14 01:27
推 blaukatz:沒錯我們說的是同一件事情~ 07/14 01:31
→ blaukatz:而且我覺得就算現在更改也不能算是朝令夕改,因為現已有 07/14 01:31
→ blaukatz:這麼多的討論,合理的質疑,不是任意的更動,實際上大家 07/14 01:32
→ blaukatz:都還有充分的時間在看過這些討論後好好思考要不要參加。 07/14 01:33
推 Cuthalion:話說回來,我根本也不是為了我能不能去才發聲:p 07/14 01:33
→ Cuthalion:我文章數根本沒到,雖然m文不少:p 07/14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