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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gay 標題: [心得] 同居伴侶法座談感想 時間: Thu Oct 2 19:41:31 2008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7123 就是今天的這一場啦 內容很多 嗯 我先簡單寫幾個點好了 先下結論:意見紛歧 茫茫摸索 XD 先註明這是憑印象所寫 若有誤差 請罵我 XD 我想得有點倒敘...... 時間到該下結論的時候 王蘋說:"這事談好些年了 有行動比較重要" "每一條路都可以試 不管是改民法 立新法ooxx" "可以學美國同運 避修法(因為要弄很久) 先跟地方政府求登記制 然後先讓私人企業有個依歸來給予相關福利ooxx" "這樣就有個行動的起點" 不過會後我又聽到一個法研所的說 "去弄那個登記制 要花的力氣相當於同居伴侶法" "所以還是要先決定出同居伴侶法的內容" 那... 跟地方政府到底能不能求登記制?      這個因為兩位還沒有交集的機會 我也不知道 歡迎各方賢達賜予高見 再回到同居伴侶法或同志婚姻 同家會說:"因為有的男或女同志覺得還是要有父有母 或者跟原婚配伴侶還有某種牽繫" "希望伴侶或家屬不只一人"(就是比方男同志伴侶還可以加個女生當媽媽) "約束力不要像婚姻那麼強"    同志伴侶協會陳敬學說: "我跟伴侶已經是姐妹 有無性關係不是重點" (沒有明說要怎樣的法律關係 請自行解讀) 同志諮詢熱線呂主任: "希望是多元家庭 比方朋友也可以撫養小孩ooxx" "內部意見紛雜 對於要不要為同志婚姻背書也很猶豫" 加一個異性戀的想法 而且說的比較具體的 上次綠黨火盟推舉的不分區第一位 陳曼麗 她有先說也想了解同志的想法 看看能不能幫什麼忙 "我有中年異性戀朋友是不想牽涉到繼承而沒有結婚" (這或許表示這樣的人的需求是 不牽涉到繼承權的伴侶制度) 然後補充一下可解決的部份 1.保險受益人 實務上ok 可以填你的伴侶 2.住院時陪伴 實務上ok 問家屬只是慣例 跟法律無關 3.繼承 財產 私人契約可達成一大部份 (當然跟夫妻還是有差就是了 參考置底人權新聞第20頁) 先寫這樣好了 下台一鞠躬 orz 個人心得: 我是覺得吼 最好是自由勾選啦 看自己想要什麼到時候自己組合 就比方現在通過一個同居伴侶法嘛 那彼此有什麼義務權利 留一個彈性空間 自己去訂@@ 留些選項 大家各自做想做的事就好啦 -- 「如果沒有人為自己獻唱,那每個人便會成為屬於自己的歌手; 畢竟不管雨下得再大,總還是聽得到自己的聲音。」 感謝,能和你生在同一時代──歌旅 中島美雪2007巡迴演唱 http://mymedia.yam.com/m/2268685 http://mymedia.yam.com/m/22687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0/02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