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lesbian
標題Re: [心得] 同居伴侶法座談感想
時間Fri Oct 3 22:11:08 2008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gay
標題: Re: [心得] 同居伴侶法座談感想
時間: Fri Oct 3 22:10:32 2008
這兩天關於這件事的新聞,我覺得都不痛不癢耶,
有更多地方值得寫,我隨便寫兩點討論好了。
: 然後補充一下可解決的部份
: 1.保險受益人 實務上ok 可以填你的伴侶
: 2.住院時陪伴 實務上ok 問家屬只是慣例 跟法律無關
: 3.繼承 財產 私人契約可達成一大部份
: (當然跟夫妻還是有差就是了 參考置底人權新聞第20頁)
1.與會有個律師提出的觀點蠻特別的,
她說保險、繼承等等,現有法律都可以解決一部份。
就實用功能而言,婚姻關係對同志的意義不是有或沒有,
(就是沒婚姻,你還是可以執行一些婚姻關係的功能。)
所以她覺得,婚姻關係對同志的意義應該是:認同,
我聽到以為是,比方你出櫃,爸媽問你以後也不能結婚,
如果可以結婚,在這社會上的正當性跟被接受度就強很多。
2.同家會有個主張希望有父有母那個,
我後來想想,受到的阻力會很大,
如果是兩父一母,這表示配偶不只一人,
也就是說,是非一夫一妻關係,
這在立法院搞不好比同志的一男一男或一女一女難通過百倍。
翻了一下各國同居伴侶法的資料,
似乎也沒有打破一對一關係的,
國外開放的國家都沒有的東西,台灣應該也不太可能。
同志伴侶協會:不挶限於性關係的配偶或家屬?
家屬的話簡單,配偶的話難。
總之有很多點都還需要討論。
3.跟幾個朋友聊了一下,大家都說(包括板友)宣傳太少,
婚姻中權利義務對同志的利害關係宣傳太少,
所以大家也不知從何關心起。
那好吧,不然就來整理一下置底,多少宣傳一下。
我是想說,扣除非婚姻關係的法律能辦到的部份為限,
集中這方面的資料,放長久的置底如何?
(當然資料是可以一直修正的.)
問問大家的意見,覺得這樣不錯或有興趣看看的人,
請推個文,看看有沒有10個人想看?
去睡了 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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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0/0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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