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lesbian
標題Re: [心得] 同居伴侶法座談感想
時間Sun Oct 5 19:10:48 2008
整理一下,未來會以連結方式置底。
板主不用M,未來還會增加別的內容。
我有稍微改寫一下,這樣比較順,感謝提供資訊的各位。
接著還有保險、領養收養要討論吧。(專業的、有經驗有接觸的就直接回文答題吧)
醫療面:
1.陪伴生病的伴侶
法規上,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規定,與病人有特
別密切的關係人如同居人、男女朋友等,在病人因故無法簽署時可代簽。所謂的關係人,
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者,如同居人、「摯友」等。摯友包括在內,法規上是允許
的。
實務上,基本上醫院並不會去審核身分,會有這種情況通常都是對方家屬的阻止,跟醫院
不讓探視無關。(yuusnow)
2.手術同意書
手術同意書為手術前需簽屬的一項書面契約,通常會一起簽屬麻醉同意書,內容由衛生署
統一規定,原則上由病患本人簽屬,也可由成年(20歲)家屬簽屬。 通常醫院都只找這兩
種人,這樣以後出現爭議的機會比較小,目前已修法為特別密切關係人可簽屬。(yuusnow)
3.放棄急救同意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放棄急救未成年的話要由家屬填寫,成年就自己簽。本人的話,要是清醒狀態,沒有因為
疾病而混亂意識。(gacket)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條文,同居人、摯友、男女朋友皆不可簽屬。(yuusnow)
財產:
1.贈與
同志伴侶無法律上的配偶地位,無法享有遺產稅中,配偶的400萬免稅額。因為非婚姻關
係,不適用夫妻互贈財產不計入贈與課稅,只能被當成外人,課4%-50%不等的稅率。(
同志要婚姻‧同志要稅改小隊)
2.遺囑
遺囑的制定,不能違反特留分,特留分請見民法1223條、1224條、1225條。 例,A.B為感
情很好之情侶,A患有重病自知時日無多,故A立下一封遺囑,內容為將自己所有財產500
萬留給B。後A過世,繼承人為其父母甲、乙,請問B可否得到500萬之遺產?答案是不行。
民法1224規定:父母之特留分為應繼份的1/2,而A的法定繼承人為甲、乙,甲乙為同順位
繼承人,故可分得各1/2(各250萬),而今特留分為1/2的1/2,就是1/4。因為有兩人,故
特留分算法為 1/2*1/2*2=250萬。A之遺囑為全部給B,故這一段無效,但B仍可獲得250萬
(不侵害特留分的部分)。遺囑是一部無效,該部無效,而非一部無效,全部無效。
(yuusnow)
3.不動產:
同志伴侶可以兩人一同「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Entreakt)
遭遇分手或死亡,需分財產時:
3.1 分手:
光靠所有權登記無法證明,須向法官證明「我的確實際支付了我所登記的持份比例的購屋
價金。」最為具體有利的證據是貸款扣除的帳戶紀錄。如果是向親朋好友借貸,那麼借據
請保留好;即使後來還清借款時也一樣,如果有還款證明一起保留。因為法官沒和任何當
事人一起共同生活過,請以客觀常理思考,要用何種具體證據能讓人相信妳確實為這比例
的房屋所有權實際付出過價金。(Entreakt)
3.2 死亡:
因為牽涉亡者的繼承人主觀意識,又受限於民法1138條關於繼承順位的規定,再者同志目
前的情形又不受合法婚姻規範的保障,所以當然是「配偶」不適格。除非一來被繼承人已
經在合法有效的遺囑裡交待的十分詳細清楚,且繼承人(們)也願意承/默認該同性伴侶的
權利。否則一旦繼承人(們)彼此間意見不一致,可能到最後還是得上法院,這時候苦主伴
侶只能透過如前述2.1的舉證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所有權及其他相關權益。(Entreakt)
沒遺囑加沒支付證明,就是死亡那方的1/2變成遺產,由他的繼承人分。有遺囑,還必須
考慮到特留分的問題,當然房子不是說特留分1/4(假設父母繼承1/2*1/2*1/2*2),就變成
客廳我的、浴室你的這樣分。這種情況都是折現,就是房價折成特留分。補足特留分,也
是可以將房子轉移到另1/2持有人名下。不過都是要花錢的。民法親屬繼承保障的,是家
屬(夫妻父母子女)之間,情侶在我國法律上能獲得的很少,再怎麼爭,都很難爭過法律上
承認的「家屬」的。(yuusnow)
持有人不只一人時要注意:一棟房子一但有抵押、持分、所有人不只一人,價格就會狂跌
。合理推論繼承人應該會想辦法賣掉,這時候另一方就可以買回來。如果沒有錢,也不用
太擔心,基本上這種房子賣掉的機率低到極致,就跟繼承人耗吧。(yuusnow)
家暴:
家暴防治法納入同志。家暴專線是113。服務處在各地地方法院。
人工生殖: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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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人為自己獻唱,那每個人便會成為屬於自己的歌手;
畢竟不管雨下得再大,總還是聽得到自己的聲音。」
感謝,能和你生在同一時代──歌旅 中島美雪2007巡迴演唱
上:
http://mymedia.yam.com/m/2268685 下:
http://mymedia.yam.com/m/226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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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0/05 19:11)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0/05 19:13)
※ honkwun:轉錄至看板 gay 10/05 19:15
推 betree:好清楚!謝謝整理! 10/05 21:33
推 applexgreen: 10/05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