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eper (太八)
看板lesbian
標題Re: [討論]同性婚姻
時間Tue Mar 14 12:41:01 2006
個人淺見..因為是憲法報告..如果是我要來寫的話..我會針對法律制定的前
提也就是法理學的角度開始..然後參酌各種學說以後,就開始偷偷攻擊禁止
同性戀婚姻是異性戀者的自大 = =+ 為什麼說是異性戀的自大哩?古希臘
哲人學派(sophist) 認為:「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因此誰是強者,誰
就可以他說了算,將自身價值判斷強壓在所有人身上,要求普天下一致─與
他們的標準一致。
因此,異性戀者佔著優勢,「規定」了只有一男一女的結合才是「正常」;
什麼是正常?異性戀才是正常!這在邏輯學上被稱之為「套套邏輯」,在政
治學上稱之為「多數暴力」,在社會學上這叫做「歧視」,而在人性上,我
覺得就叫做自大。自大,所以不懂得尊重人與人之間的差異;自大,所以總
是以為只有自己的最好。一但某種價值形成了多數後,少數便不值得一顧,
是異端、是社會之邊緣。
事實上那些強加上同志族群身上的各種污名化啊,我老是偷偷地覺得是因為
他們潛意識裡面認為找同志作為「更有罪」的族群,就可以正當化異性戀者
的一切作為,就可以假裝自己不曾道德淪喪。
那..同志婚姻說穿了是犯了什麼罪?不就是與異性戀不同嗎?而允許同志合
法結婚這樣的一個平權對待,對異性戀者到底有什麼損失?說穿了不過就是
失去了他們的自大與驕傲罷了。
說來說去....我好像根本沒有幫到你的報告嘛:P(還偷偷宣揚自己的想法XDDDDDDDD)
不過這很有可能是因為我這個人做報告啊..老是很偷懶..到最後會把支持和
不支持兩派說法拿出來比較一下,然後就說反對無效,報告結束!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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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是否可以讓你認識我? 。http://www.wretch.cc/user/taeperre。
可以。 因為那是一種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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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71.60.25
推 skywalkers:多謝多謝^^幫助很大呢 03/14 12:59
→ Taeper:您客氣了..千萬不要跟我一樣偷懶就是個正常的報告了!!! 03/14 13:12
推 Cuthalion:套套邏輯不是這樣用的吧@@? 03/14 15:24
→ Taeper:哈哈是歐~~~~~拍謝啦XDDD 03/14 17:14
→ Taeper:因為我以為是用前提證明前提就是套套邏輯:P 03/14 18:59
推 IsaacStein:那套套邏輯應該怎麼用呢?? 03/15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