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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iviya (奧利維亞)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請問各位有關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時間: Sun Mar 7 13:09:50 2004
婚姻,是合法的強暴,不知道是誰說過這句話
此外,婚姻制度還是一種把自己的行為正當化的工具
人類這種生物是不能用”情”來規範的,
而是必須用法律來規範。
先不談三妻四妾還是一夫一妻,也不談同志戀愛。
如果今天有個女人同時被三個男人追求,
如果女人本身不選擇一個固定的伴侶,而是選擇在三個男人之間周旋,
那會有什麼情況?
1.三個男人相安無事
2.三個男人明爭暗鬥,甚至大打出手
如果這個女人跟著三個男人交往,卻又喜歡上另外一個有女友的男人
那又會有什麼情況?
另外,要是這三個又喜歡上別的有男友的女人,又會怎樣呢?
當然是一團亂,彼此吵不停。
請注意我並沒有說”丈夫或老婆”這兩個詞。而是用男女,最多用男女友這個詞
”又不是結婚了,有男女友還是可以追啊”
這句話常常有人用。為什麼會用?
因為想追人的人想要給自己一個破壞對方感情的正當理由
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就算對方有男女友,還是有機會。
”結婚之後誰敢來破壞,小心我告他妨礙家庭”
這樣,你懂為什麼會有結婚的制度了嗎?
那不是男女之間的結合的問題,
只要有愛,甚至沒感情,也是可以發生關係的。
結婚制度不過是為了防止社會動亂的手段而已
因為政府制定了結婚制度,所以違反這個制度的人會被說成”通姦”,
意思就是這個人犯了罪,犯罪的人就要受到處罰,被沒犯罪的人看不起
一夫一妻也好,三妻四妾也好,都是建立在婚姻制度下才有的情況
一夫一妻的規範下,擁有兩個丈夫或妻子的人就是犯了重婚罪
結婚制度不過是用來打壓那些想追求真愛,卻又無法得到真愛的人罷了
同時也是讓自己的行為正當化的手段
先不提那些腳踏n條船的人的想法,
對追求真愛的人而言,婚姻制度其實是毫無意義的東西。
真的要說,婚姻制度對渴望能用遠在一起的同志情侶而言,是個強心劑。
人類真奇怪,男女交往時會百般限制,還叮嚀不可以發生關係,有孩子就要結婚
當結婚之後,就不會去限制這麼多,反而會問起性生活美不美滿,幾時要生小孩
如果同志結婚的法令通過,或許那些反對的家人就不是那麼會反對了
因為交往跟結婚的定義不同
交往是任何時候都可以離開,可以走人,誰也不欠誰,頂多當個負心漢。
但是結婚之後,財產會變成共有的,離開之前還得先處理財產的分配問題
同志結婚之後,雖然沒有小孩,卻可以領養小孩,財產也是共有的
對我而言,我當然希望同志結婚制度能通過
至少我可以拿著結婚證書跟父母說我結婚了,跟另一個人組成家庭了
如果彼此吵架,還不會因為生氣而輕易的說出分手的話
雖然婚姻沒意義,但是在有法律制度規範的社會中,
他還是個非常好用的東西=.=
就跟妳18歲之前不能考駕照,18之後可以考一樣
雖然18歲以前就會騎機車了,卻還是得閃躲警察的臨檢
拿到駕照之後只要不違規飆車,愛怎麼騎車去哪裡都無所謂。
如果沒有同志結婚制度,走在路上都會去在意旁人的眼光
如果結婚之後就可以大方的牽手,還可以幸福的說”我們結婚了”
婚姻,雖然沒啥意義,還是有它的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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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6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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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flash (Small Town)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誤砍文章--Oliviya R: 請問各位有關同性 …
時間: Mon Mar 8 01:58:08 2004
信仰是形成個人價值觀的要素之一
信仰本身帶有簡化純化的意味
將自己思想或是教義或是聖經等的東西組合起來
在其中找到一些原則而遵守不悖
普遍來說 那叫做真理
也就是人藉由信仰找尋的東西
但是信仰一件事的也就是與所信仰的反面成為對立不是嗎
這不啻是思想上的簡化 真理的簡化
而在簡化之中許多被定義為反面的東西也就背負了沉重的十字架
例如同性戀
我認為信仰應該是一種更寬闊的心
相信真理再所見之處 亦在不見之處
相信光明也明白黑暗之所為光最明亮之處
任何信仰都帶有限制性
而努力相信也謙卑以待未知
如果信仰本質如斯
我相信我們的聲音將和其他所有族群一般 都能被聽見
再者信仰本身的侷限是人為的
我認為害怕也是許多人堅持己見不願正視同志等弱勢族群問題的原因
害怕自己認知的世界被改變
或是說我們都只希望世界就是我們所要的那樣子罷了
所以衛道人士只要傳統價值 只要她們認為正確的異性戀
只是如上文所說....她們幸運的站在多數決的一方
而我們也何其幸運站在少數的一方
使我們看到了世界的更多面向
知道那些不願關懷弱勢的人的安逸和偽善
某方面可以算是可悲
我想用以一個同志的角度看世界
世界是更多樣的 即使不夠安全....
It's a big dream,big enough to share.
Like a rianbow,hanging in the air.
And I thank God for making it come ture.
Makes me think maybe God's a woman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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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27.81
你們好阿~
我是政大英文系的學生....
我們老師要我們寫出有關這篇報導的作文.....
而我針對的議題是對於婚姻的定義.....
因為有人表示...婚姻自古以來在每個文明社會中......
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但是我非常不認同這句話......
我認為...在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被認為正當的.....
而到了民國之後...法律制定只能一夫一妻制........
現在...大家不能接受的觀念...反而是三妻四妾.......
所以我現在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1. 如果現在通過同性戀可以結婚的法令,你覺得在過了五十年一百年後,
人們會接受同性結婚的現象嗎?
2. 請問你們對於婚姻的看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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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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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ittney (whittney)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請問各位有關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時間: Fri Mar 5 22:29:22 2004
首先,你的第一個問題
好奇怪喔......
你說若同志婚姻法律通過後..五十年或一百年後人們會不會接受同志行為
這句話邏輯有問題....
如果社會不多元不尊重多元文化或性文化的狀況
基本上由異性戀霸權掌控的民法短期間是不可能通過這條的
反過來
這問題就像我問你說
你覺得異性戀的婚姻法律通過後,那數十年後人們會不會接受異性戀的行為呢
這問題讓人覺得本位主義太重嚕
抱歉..淺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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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vabow (.........)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請問各位有關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時間: Sat Mar 6 20:30:29 2004
真是對不起....我沒有把我的話講清楚....> <
我的意思是...如果今天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的話.......
過了五十年一百年後....人們會不會覺得同性戀婚姻是理所當然的阿.....
還有...針對你上面的兩句話.....
請問你是覺得同性戀婚姻無法合法化...是基於以上的理由嗎....???
那麼由異性戀霸權掌控....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
你是說...當同性戀越來越多時...才會有可能合法化嗎???
還是你指的是布希???
那你還覺得有哪些原因導致今天同性戀婚姻無法被認同.....
非常謝謝你撥空回答問題....
也希望你可以再花一些時間回覆我上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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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nwynwy (大no)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請問各位有關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時間: Sat Mar 6 23:33:00 2004
加拿大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的法案
而且是全國性的法案
據我所知,仍然有不少保守勢力(尤其是教會)認為狂瀾已既倒,仍要力挽
不過在過半數的民意同意的狀況下,又加上法律由上而下的保護
我相信幾十年後這些人也會認為同性結婚,就像離婚一樣是很理所當然的事
而且我也相信,幾十年後認為同性結婚是合法的這些人
有機會到那些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時
大概會覺得:這些國家的人民,為什麼有些人根本沒有人權可言?
要從制定法律來影響社會觀感
看來需要聖堂教父出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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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2.84.17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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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iviya (奧利維亞)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請問各位有關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時間: Sun Mar 7 12:35:43 2004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出在聖經
以及那些對宗教狂熱的人= =
那些反對同性戀的人多半是信基督的,
而東方人則因為西方文化傳過來,也跟著憎恨同志~"~
在我看來,有問題的不是人們的觀念,也不是人權
而是那個影響西方世界上千年的聖經= =;;;;
個人認為,世界上沒有所謂的對與錯
有的只有多數與少數的差別而已
就因為多數人說不可以,所以少數人所主張的則會被要求要改變
什麼叫做多數尊重少數?不過是一種不想落人口實的變相打壓罷了
如果你在一個周圍有百分之八十是同志家庭的國家,
你還會在乎同志結婚的法令有通過嗎?
任何事情當然都會有反對勢力
如果今天哪位仁兄敢出來批評同志,
那個人一定會馬上被同志團體罵回去
萬一剛好同志團體又握有重權,那那個人可以不用混了
如果某個國家通過同志結婚法案,
偏偏那個國家的同志不多,那整個社會還是會對同志家庭抱著懷疑與憎恨的眼光。
我倒覺得掌權者反而很重要=.=;;;
如果今天促進同志結婚法案通過的人,本身也是個同志,
並且率先登記同志結婚,短期內雖然人們無法習慣,
但是對那些同志們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鼓勵,甚至願意出櫃
就因為連掌權者都隱瞞自身的性向,才會讓人覺得同性傾向是種罪惡
就算法案通過,也只是法案而已,為了證明自己尊重人權的法案
如果社會不去實行,而同志們本身不把法案當一回事,
那就算過一百年整個社會還是會把同志當作珍禽異獸
台灣通過兩性平等法有幾年了,女性同胞卻連自己有”生理假”的權利都不知道
那有通過法案跟沒有通過法案還不是一樣。
搞不好過十年二十年,女性同胞還是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
只能在旁邊怨恨男女不平等,而政府則是拿著通過的法案宣揚自己的政績
教育,是一件比任何事情都還要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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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校從幼稚園開始宣導”同性戀是正常的”觀念,
那同志結婚也不是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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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6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