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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doveman (水藍色,白色,紅色) 看板: gay 標題: [轉錄]同性婚姻何罪之有? 時間: Thu Nov 9 16:56:03 2006 http://www.wretch.cc/blog/GenderStream&article_id=4154694 『經由立委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同性婚姻法」法律制定案,於2006/10/11 獲得足額立委連署,跨過門檻正式提案,並在10/17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後,並交 於10/20的立法院院會進行一讀的宣讀。但10/20院會中,「同性婚姻法」法律制定案 遭立委賴士葆等23名立委提出反對連署,以致無法順利通過一讀並交付內政及民族委 員會繼續審議,該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整個連署提案程序必須重新來過。』 以上段落文字乃出自於2006年10月31日上午10時,立法院中興大樓106貴賓室 之同志婚姻權立法─開啟拒絕對話的門─記者會新聞稿。此為本次報告的寫作動機, 欲藉由性別關係的四個面向來嘗試分析近日台灣同志婚姻權所引起的反對幾項因素。 權力關係─ 同志議題不論是經由教育的認識推廣,或者資本主義市場的炒作、傳播,對於同志的 社會能見度與接受度較以往寬廣許多,但在實際的人權法案,像是同志婚姻權的擬定 上,就可明顯照應出異性戀父權社會自以為施予小惠,畫個圈子讓同志來玩便可息事 寧人的態度。事實上,透過法律政策的改善也是教育之外最重要的追求方向,確切地 由國家公開保障同志族群的地位或婚姻權等,ex荷蘭,而以台灣目前諸多福利政策來 看,法案的通過確實大範圍的牽涉到以婚姻關係建立的相關權益,所以婚姻權何其重 要。但在這重大的立法議題上,卻又與掌有立法權(力)的官員是否有足夠性別意識, 同時能夠擺脫個人主義式的思考,甚或者是屏除自我政治、族群以及宗教上的立場。 在美國,共和黨最為人批評的是,為了保全票源而放棄同性婚姻伴侶法的通過,並極 力維護所謂的美國家庭核心,同性婚姻的權利則在這樣宗教與政治因素的惡鬥之下, 成了民主的犧牲品;反觀台灣,除異性戀中心的保守立場之外,是否也與政治權力相互 交惡而成一種結果有關? 這點則不得而知,當然這也只是其中一種推論而已。 最後,在賴士葆等立委提出持反對意見之下,該提案因此夭折,其中張慶忠立委表示: 『現在台灣人口負成長,同志婚姻法無助於增加人口,所以本席建議暫緩列案。』,這 點即可看出傳統父權思維的弊病,視婚姻價值為生育、傳宗媒介,同時也沒有跟進社會 脈動,看見其他多元型態家庭的出現,ex頂客族。加上其他除張慶忠之外的立委並沒有 針對反對意見提出具體的說明,也正明顯反應出,對同志婚姻權的議題不願提供對話的 機會。從這個法案能否通過,很清楚的看見性別關係當中,組織化、體制化的權力是如 何運作進行。 生產關係─ 同志婚姻之所以對主流的社會產生威脅,其中一項因素便包含它衝撞了原先運作自然 的性別分工,因為這樣的家庭形態對以異性戀為多數成員的社會提供另一套性別互動 的腳本與想像,使分工的方式並非看來天生如此、理所當然,也使得長久以來專一的 父權家庭面臨可能崩解的恐懼。而因為生產關係改變的挑戰,促使捍衛父權社會的既 得利益者運用權力、論述來對同志權益的發展與討論進行加以箝制的工作,且藉由權 力滲透性的能力進一步貫徹將如此宏遠的意識形態加諸於社會成員當中,鼓吹父權家 庭對於社會的貢獻,並繼續維持其利益。 情感關係─ Caplan1(1987)在性的文化建構當中提到:『情感依附的主要場域就是性。人類學與 歷史學就都已經說得很清楚,性關係不只是簡單的生物性反射作用,其中還涉及文化 形成的身體關係』(引自劉泗翰,2004)。暗示出異性戀模式當中性關係互動的文化建 構。在異性戀父權社會的性文化建構中,女性的性與感情的主控權完全受到父權男性 的宰制,然而藉由女同志的性腳本提供對異性戀女性性愉悅必由男性進入才能達至高 潮的論述成相反例證,於是更引起異性戀父權性論述的恐慌。 再者,筆者認為傳統男性身體之間的互動向來有一定的疆界,然而男同志的性互動儼 然已超出約束的框架,類此親密關係的建立與其異性戀認同產生認知衝突,繼而憂慮 自身領域與權力的掌控不再同於以往能以陽剛的競爭模式進行,於是心生畏懼,繼而 成為同性戀恐懼症的一項因素。 符號關係─ 運用符號來抵制對同志人權的推行與認同,也是異性戀社會的主要策略,從早期同性 戀=愛滋、同性戀=娘娘腔、病態…等等,透過論述、文字或任何符號來進行恐嚇同性 戀認同,到現今同性戀=雜交、轟趴等都在在是以鞏固社會的恐同症、刻版印象以及異 性戀的正當性為目標,污名的手法簡直可說是不斷的推陳出新,而對於這樣的政治運 作,使得同志朋友也經常在個人領域當中身受其害而不願意主動出櫃。沒有任何與人 有關的事務可以自外於論述,這次同志婚姻權的推動也無不例外,不論是否與牽涉到 政黨政治的杯葛有關,但至少明確的是同志議題已經成為保守與基進兩派的重視與論 戰的焦點,保守的論述得以持續透過符號運作來反對並且宣揚傳統異性戀婚姻的神聖 價值,而基進的論述也一樣能透過符號來達到反轉的力量,持續進行抵抗、挑戰,讓 社會的成員有權力具備迎接多元社會的共識與能力。 基於以上對同志婚姻權持反對的探討與推論,從以上四個論述取徑可得知其存在與 作用為交織綿密的關係,從情感與生產關係面臨轉變,迫使一向以父為天的沙文主 義者必須奪回論述與宰制的權力,並藉由符號運作想要力挽江山,只不過在人權意 識高漲的當下,這樣不符自由人權的意識型態確實也已面臨到考驗。法條律令該是 應時制宜,而非蕭規曹隨的,若依然墨守成規一切都以主流、多數為考量制定的對 象,如此將無法因應多元文化、族群共存的民主社會所需的實際條件。 參考文獻 劉泗翰譯(2004)。R.W.Connell著。性別(Gender)。台北:書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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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KDEAN:該是重新塑造社會價值的時候了! 11/10 01:13
plankton: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台灣的同志婚姻合法化.. 11/10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