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ress (確定)
看板lesbian
標題[話題] 如果結婚非自嗨,那麼分手是否=離婚?
時間Fri May 13 01:40:01 2011
是心中疑問很久。
同性戀侶自辦的婚禮,有的盛大有的小品,
常都訴諸和異性戀的婚禮沒什麼不同,只是法律不給過。
婚紗、宴席、喜餅、紅包、禮車樣樣都來,
賓客也都盡心祝福,與新人同歡,百年好合,白頭偕老的賀詞 一般般 一樣樣。
但是我心裡總有個疑惑,如果這不是自嗨的婚禮,
是真正許下了神聖誓約的許諾(大家給予的真摯祝福,難道不是因為我們都當真?)
婚禮之後會自稱已婚,叫老公老婆或者老婆老婆叫得很開心。
那麼,為什麼當兩人分開,卻不等於「離婚」?
對方成為「前任」,而非「前妻」?
而這段婚姻關係竟也跟著船過水無痕,沒人有guts宣稱自己「離過婚」?
以有過一段婚姻關係的身份坦然告知下一位伴侶,
難道不是對婚姻制度的尊重和享有和異性戀一樣規格之下 一樣應盡的義務?
至少我看到的異性戀couple多半做到這一點(當然妳會說有些還是會瞞著or不想講)
但結過婚的同性戀couple,大概是我見少識淺,多年來看到的不下幾十對,迄今是零。
(不含只拍婚紗照的...把那算進去絕對破百)
所以想趁機問一下 妳有聽說過辦過婚禮後分手的宣稱自己離婚嗎?
還是通常就是低調,假裝這件事就是一場家家酒 沒發生過?
不想講跟當作這件事沒發生過,畢竟還是有根本上的差異,妳覺得呢?
我不得不說,同志婚姻尚未合法也是有它的方便性啦:P
畢竟 結婚的時候叫叫社會待我們不公,但分開時又有這漏洞逃逃相當不錯啊。
就讓大家都存著對美麗婚禮的憧憬吧,反正炫麗的婚禮都嘛好閃好開心好祝福,
誰會追蹤報導呀~大家都想當新娘,誰想對失婚消息大張旗鼓阿~
更正:是分手而已啦!既然大家都不想當前妻,噓~那就說好都是前任喔。
我還真是找不出不把這樣的婚禮和婚姻關係詮釋為扮家家酒的理由耶>皿<
有的還雙方父母都來參加,在那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託付女兒
真的是太莊孝維了...(還是會很慶幸女兒又很方便的回復純單身身份-"-?)
我總覺得,作好自己可能成為離婚人士的心理準備,
才是婚禮前最該想清楚的事情,是這樣的勇氣和決心才讓妳立誓攜手的那人與眾不同
那個戒指、那場甜蜜婚禮與眾人祝福,才是妳們值得的,才不是辦家家酒。
可能我標準太高了,但,若不是以高標要求,
婚姻又有何可貴?又有何需要費力追求的呢?
(對自己的OS:阿你以為婚姻很好維持阿?人家也不想分開阿 不然妳自己結看看)
(自問自答:我就是不能面對...萬一離婚了,我的『前妻』是個哈比踢阿!T皿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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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35.158
推 BigWhite123:個人認為台灣同志結婚根本是家家酒自嗨 05/13 03:27
推 teemocogs:期待不再是家家酒的那天! 05/13 03:49
推 xmxuc1ac:或許想結婚的大家,也可以學會不把婚姻當家家酒 05/13 09:23
推 louisiverson:推以上三樓 05/13 10:36
→ LesRiot:哈囉,我覺得一定有相守長久的同志,重點是他們不能結婚, 05/13 10:38
→ LesRiot:所以這個問題...,先想辦法爭取法律上的權力吧 05/13 10:39
推 bewinner:推想法 05/13 19:02
推 petus:呃,我那個交往14年分手的前任,我確實會稱她為「前妻」啊。 05/13 20:20
→ petus:真的是跟「離婚」沒兩樣。 orz... 05/13 20:21
→ petus:以後自介,乾脆寫「離過婚」好了。 T_T 05/13 20:21
推 againyear:有朋友分手後感情狀態顯示為:離婚~ 05/13 22:13
→ dellcheng:我認識的沒有人辦過婚禮,但目前的確覺得有自嗨的味道 05/1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