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sy (看見蝴蝶@)
看板lesbian
標題Re: [分享] 為什麼同性戀不能捐血呢?
時間Sat Aug 13 00:50:14 2005
※ 引述《bluebaga (bluebaga)》之銘言:
: ※ 引述《taco629 (Want to change...)》之銘言:
: : 詢問的結果如下:
: : 您好:
: : 謝謝您的e-mail,有關「為什麼同性戀不能捐血」的問題,謹說明如下:
: : 為保護用血人及捐血人,本會各捐血中心對捐血人面談體檢,均需依照行政院衛生署公
: : 告之「捐血者健康標準」執行,該標準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曾有吸毒、慢性酒精中毒及
: : AIDS高危險群(包括靜脈注射藥物成隱者、同性戀、雙性戀及血友病患者)均不能捐
: ^^^^^^^^^^^^^^^^^^^^^^^^^^^^^^^^^^^^^^^^^^^^^^^^^^^^^^^^^^^^^^^^^^
: 如果是我 我會用另一個e-mail問他
: "我以上的行為都沒有 我只有跟多位異性朋友發生過關係
: 所以我不屬於Aids高危險群 因此我可以很理所當然的捐血囉??"
: : 血。
: : 在行政院衛生署未修改規定前,本會仍是必須依照「捐血者健康標準」執行,只要是同
: : 性戀皆不能接受捐血。
: : 再次謝謝您的熱心支持捐血運動,也謝謝您的不吝指教。
: : 台灣血液基金會 敬上
: : 怎麼那麼死腦筋呀??
: : 醬想捐血的熱血人都嘛不能捐了...一一"
: 我第一次捐的時候看到也嚇到
: 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捐....
: 不過最後還是捐了
: 因為我又沒濫交 為啥不能捐?? (挺胸)
: 一堆想捐的不能捐
: 等到哪天醫院缺血時看他們怎麼辦 (氣)
衛生署總是沒有搞清楚...
應該是「從事危險性關係」才會導致成為AIDS的高危險群
而非「同性戀」導致AIDS...
無論同性戀異性戀,只要從事危險性關係,都有可能感染AIDS...
他們應該要說「曾從事危險性關係」者不宜捐血
而非把直接把同性戀與「雜交」、「性關係混亂」、「AIDS」劃上等號!
說穿了,這根本就是歧視嘛!
另外我一直覺得,女同志的性行為模式較少的體液交換
比異性戀得到AIDS的機率還要低很多...
他們幹嘛不叫異性戀不准捐血 只准女同志捐血呢?
總歸一句,就是歧視同性戀嘛!
一直有一個幻想圖..
在未來,人們開始覺得異性戀的血也有許多問題..
於是在捐血車上紛紛掛上「歡迎女同志捐血,Welcome Lesbians!」
鼓勵擁有純淨高貴血液的女同志們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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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身為女同志的驕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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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250.243.78
推 zyxwvvwxyz:呵呵..推最後的幻想圖!! 59.114.35.68 08/13
推 jarlinlove:我覺得女同志不會啊..但是男同就..@@218.166.120.182 08/13
推 littleQueen:哈哈 好一個幻想圖 讚!!! 218.165.218.66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