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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討論] 國中生的性向 時間: Sat May 24 22:33:39 2008 : : 但為何未成年人就應被法律推定為無法嚴肅看待認識性行為?為何是18歲? : : 就像法律推定18歲之成年人有自我理性判斷自負其責的能力一樣, : : 就算一個已成年人待人處事猶如一般未成年人不成熟之情形,依舊不在刑法的保護傘下; : : 就算一個未成年人飽經風塵,依舊是刑法甚至是法秩序全體保護或不譴責的對象。 : : 這個標準,沒有偏差。 有個未成年人,雖發生多次性行為,(其實還是「兒童」) 卻沒有人說他不成熟,而且他的愛情故事還傳頌千古呢。 (答案在下一頁) 看紅樓夢中賈寶玉的四次性愛 說到寶玉的性行為,紅樓夢裡正面側面的描寫不下四五處。 第一次是在第五回裡警幻仙姑在寶玉夢裡秘授以雲雨之事,又將秦可卿許配給他,於是「 那寶玉恍恍惚惚,依警幻所囑之言,未免有兒女之事難以盡述。至次日,便柔情繾綣,軟 語溫存,與可卿難解難分。」 九歲半的賈寶玉有了第一次夢遺的經歷,初解人事。 第二次在第六回裡「賈寶玉初試雲雨情」,襲人給他繫腰帶時,摸到了大腿上的遺精,「 襲人忙趁眾奶娘丫鬟不在旁時,另取出一件中衣來與寶玉換上,寶玉含羞央告道: "好姐 姐,千萬別告訴人。"襲人亦含羞笑問道:"你夢見什麼故事了?是那裡流出來的那些髒東 西?"寶玉道:"一言難盡。"說著便把夢中之事細說與襲人聽了。然後說至警幻所授雲雨 之情,羞的襲人掩面伏身而笑。」如此這般接下來便有了「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遂 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 禮,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自此寶玉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襲人待寶玉更為 盡心。」 雖然襲人以「不為越禮」給自己壯膽,其實也是感覺見不得人,想來兩人心下都惴惴不安 。在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裡,靈牙利齒的晴雯便點化他們,「冷笑幾聲,道 :「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兒,也瞞不 過我去,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 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 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點破了襲人是沒有名正言順的身份和資格與寶玉做愛的, 那次偷試雲雨情不過是「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兒」,實屬於丫鬟和少爺偷情,於是「襲人羞 的臉紫脹起來」,寶玉也惱羞成怒,氣的說:「你們氣不忿,我明兒偏抬舉他。」並立馬 要回太太攆出晴雯去。 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風流裡,寶玉懷疑晴雯的被攆是襲人挑唆的,他哭道:「…… 只是晴雯也是和你一樣,從小兒在老太太屋裡過來的,雖然他生得比人強,也沒甚妨礙去 處。就是他的性情爽利,口角鋒芒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們。 想是他過於生得好了,反 被這好所誤。"說畢,復又哭起來。寶玉是個格外多情的人,雖說和襲人有了非同尋常的 男女關係,對晴雯和其他丫頭依舊處處留情,這也是讓襲人不放心的緣故。擔心自己屋裡 人的地位被他人取代。 也難怪襲人不放心,她身邊不僅有晴雯這樣的從小兒在老太太屋裡過來的,勢均力敵的對 手,且不斷有四兒芳官那樣的新競爭對手加入,何況以寶玉的性格對於紅顏是來者不拒, 多多益善,巴不得集天下女兒之愛情於他自己一身。彩霞不理他,他不甘心,繼續糾纏, 招致賈環嫉妒,被他用蠟燈燙傷了臉;跟著鳳姐料理秦可卿後事,連路上在一農莊暫歇一 下腳的工夫,他就看上了一個二丫頭,且情深意長得要命。「……寶玉卻留心看時,內中 並無二丫頭。一時上了車,出來走不多遠,只見迎頭二丫頭懷裡抱著他小兄弟,同著幾個 小女孩子說笑而來。寶玉恨不得下車跟了他去,料是眾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爭奈 車輕馬快,一時展眼無蹤。」的的確確是一個天下無雙的多情公子。 http://www.shulink.com/Get/hlmt/194626838.htm -- 表揚!立報聲明拒絕歧視廣告http://lihpao.shu.edu.tw/phpbb/viewtopic.php?t=27 性別/同志新聞比例最高的好媒體,出櫃前給家人性別洗腦之必備良藥。 立報官網http://lihpao.shu.edu.tw/ 電子報是簡略版,官網/紙本才有性別新聞 立報電子報http://paper.udn.com/ZOPE/UDN/PapersPage/papers?pname=POF00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05/24 22:35)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05/24 22:3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05/24 22:37)
nominalism:嗯啊,他的第一次性行為是在他國小畢業那年,12歲吧。 05/24 22:40
C1929:是否真有其人?若確有其人..大清律法和中華民國法律尚有差異 05/24 22:46
keeyah:推紅樓夢XD 好看好看 我反覆看了約30次= = 05/24 22:47
C1929:時代背景.民情.醫學.兩性..皆不同,不可混為一談吧! 05/24 22:47
nominalism:沒有人想要混為一談啊,只是想指出,未成年人不該做愛不 05/24 22:57
nominalism:是一個理所當然的事實。 05/24 22:57
nominalism:紅樓夢當然只是小說,但小說往往反應各時代環境的現實狀 05/24 22:57
nominalism:況,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不是嗎?? 05/24 22:58
C1929:退回清朝 就很值得參考! 快去找時光機 加油!! 05/24 22:59
kgbtdaguo:樓上我覺得你這個問題不是在這個版討論了 05/24 23:00
nominalism:所謂的"參考價值"指的是,當我們發現在某個不同的地區或 05/24 23:00
kgbtdaguo:喔我是要跟n大說 05/24 23:00
nominalism:不同的時代或不同的文化脈絡下,有不同的規矩或風俗或觀 05/24 23:00
nominalism:念時,我們可以思考這些不同的規矩、風俗、觀念,為什麼 05/24 23:01
nominalism:會和我們有差異。如果我們的規矩都是有理由而制定的,那 05/24 23:01
nominalism:別的時候或別的地方的規矩就是沒道理的嗎??應該不是吧, 05/24 23:01
nominalism:他們應該是有別的考量或別的理由,才會有一套不一樣的價 05/24 23:01
nominalism:值觀或規矩。 05/24 23:01
nominalism:所以如果清朝的貴族文化其實並不介意12歲的人有性行為 05/24 23:02
nominalism:原因是什麼??是因為他們覺得12歲就很成熟了嗎??是因為 05/24 23:02
C1929:入境隨俗 沒聽過嗎? 幹嘛要否定...... 05/24 23:02
nominalism:他們認為12歲就有能力負起性行為的責任了嗎??是因為他 05/24 23:03
nominalism:們不想保護小孩嗎??或者他們覺得這種事不需要介入保護? 05/24 23:03
nominalism:這些問題都可以提,也都可以思考,而這些思考的結果,也都 05/24 23:03
nominalism:可以拿來輔助我們思考上的盲點,因為我們生活在自己的環 05/24 23:04
nominalism:境、時代、文化脈絡中,難免會有既定的思考模式難以突破 05/24 23:04
nominalism:如果有不同脈絡的思考能夠加入刺激,讓我們避開原有的成 05/24 23:04
vmomv:未成年可不可以發生性行為應該不是本篇主旨 05/24 23:06
nominalism:見或窠臼,當然是有意義的事。 05/24 23:06
vmomv:而是未成年者在學校(公眾場合)發生性行為... 05/24 23:07
C1929:樓上的 你查這兩個字"窠臼" 查很久喔? 05/24 23:07
vmomv:即使兩情相悅,你真的覺得學校老師可以這樣不管嗎?? 05/24 23:08
nominalism:不對耶,我是在甄酌最後一句話應該寫怎樣... @@ 05/24 23:09
nominalism:我沒有說過學校老師可以不管啊 @@ 05/24 23:09
nominalism:我也不認為學校老師不應該管,反而我覺得該管,問題是該 05/24 23:09
keeyah:斟酌...囧a 05/24 23:09
nominalism:麼管,以及用什麼態度管吧?? @@ 05/24 23:09
keeyah:請問n大為什麼那麼堅持未成年可以合法合理的發生性行為? 05/24 23:10
C1929:喔!誤會了.不好意思...那你繼續吧~ 也許你可以投稿到報社 05/24 23:10
cmpuck:你要不要考慮左轉去性版問一下 05/24 23:10
C1929:這樣可以讓更多人瞭解你的想法... 05/24 23:11
> -------------------------------------------------------------------------- <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討論] 國中生的性向 時間: Sun May 25 00:07:19 2008 ※ 引述《kgbtdaguo (daguo)》之銘言: : 重點是: 同性性行為不會懷孕 : 那你當然可以未成年實行性行為 其實這一點不太有力耶,雖然這不是法律能控制的。 台灣對於做愛合法年齡標準比較高, 但是墮胎率也高得可怕,比做愛合法年齡低的國家高好幾倍。 一般討論未成年懷孕還是跟性教育比較有關係。 : 感覺討論到此不是直接拉到法律版 : 或者一些對於性行為更專業的版上? 我建議不要,因為跟性有關的法律其實常牽涉到道德, 而這方面關係最深的是非主流的性。 咦?台灣對於未成年人性行為的法律,只限於男女交合嗎? 應該不只吧,不然一些男男性侵青少年的案子怎麼成立? 如果家長抓到未成年拉子跟成年女人發生性行為, 應該也可以告吧....?跟拉板應該也有關係呀。 如果沒關係,可以說是小拉福音嗎? 香港法律「之前」對於16-21歲男同志肛交認為有罪, 新加坡不分成不成年都有罪,還有很多國家有罪, 不過好像多數跟男同志比較有關係。(當然也有跟拉有關的) 其實我覺得重點在於練習怎麼從法律或規定之外去看「性」啦, 如果丟出法律就打死,換個狀況,比方被媽媽嗆一句說: 「同志不能結婚,沒前途啦。」那很多同志大概都啞口無言吧。 還有一個重點,有人說發生地點在廁所是關鍵, 可是女女在大庭廣眾之下就方便親密嗎?@@ (即便是接吻這種比較淺的性接觸) -- 表揚!立報聲明拒絕歧視廣告http://lihpao.shu.edu.tw/phpbb/viewtopic.php?t=27 性別/同志新聞比例最高的好媒體,出櫃前給家人性別洗腦之必備良藥。 立報官網http://lihpao.shu.edu.tw/ 電子報是簡略版,官網/紙本才有性別新聞 立報電子報http://paper.udn.com/ZOPE/UDN/PapersPage/papers?pname=POF00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05/25 00:09)
spykin:如果是未成年小拉拉進入成年女人 自己沒被進入好像就不犯法 05/25 00:09
honkwun:那...互磨算是誰進入誰..... 05/25 00:10
spykin:那就看誰脫誰衣服...算猥褻吧XDD 05/25 00:13
hitlerk:刑法「性交」定義:1.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口腔或使 05/25 00:13
hitlerk:之接合之行為 2.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 05/25 00:14
hitlerk: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05/25 00:15
honkwun:(對不起講這麼明)陰蒂被口交不算進入/性交嗎?@@ 05/25 00:15
honkwun:如果不算的話... 那拉子蠻有機會無罪的感覺@@ 05/25 00:16
spykin:接合也算的話~那口交跟磨豆腐都算吧XDD 05/25 00:17
hitlerk:此次修正口交.肛交都算性交。 05/25 00:17
honkwun:可是定義1好像要進入 陰蒂只是被舔 好像不太算是"進入"@@ 05/25 00:19
hitlerk:個人覺得用第二項好像比較恰當@@a。舌頭和性器(陰蒂)。 05/25 00:22
spykin:有"或使之接合"啊 05/25 00:23
honkwun:接合好像要有一部份卡住的感覺@@ 05/25 00:24
kgbtdaguo:你們這邊好專業~讚~樓上沸沸騰騰的說~ 05/25 00:24
hitlerk:忘記說了,這是出自刑法第十條第五項。 05/25 00:25
honkwun:其實我會想到常有人說 同志幹嘛跑廁所呀 05/25 00:25
honkwun:可是去旅館好像要有一定的勇氣...(身分證要登記) 05/25 00:26
hitlerk:"使之接合"的典故呢,似乎是為了讓女強暴男也可成立強制 05/25 00:27
hitlerk:性交罪。因為以前的性交定義只有進入,而女無法進入男。 05/25 00:27
kgbtdaguo:去旅館要有一定的勇氣呢.......... 05/25 00:30
hitlerk:在廁所刺激,去hotel情趣(誤) 05/25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