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之
: 我看了不高興
: 可是也是放在心裡啦
^^^^^^^^^^^^^^^^^
: 並無大礙
: 但是也很希望
: 開放的人
: 將心比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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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230.242.154
: → ISRAFFL:我想她的莫名其妙指的是做的人不是看的人 推218.167.191.241 06/14
: → buckland:文字遊戲文字遊戲.....昏了..... 推 61.230.242.154 06/14
: → EsonP:可是如果說基因就是這樣,那恐同的人也 推140.122.212.172 06/15
: → EsonP:也可以這麼說嗎??Y 推140.122.212.172 06/15
回應小時候 個人認為兩者不能完全相提並論
首先 原po有表示:放在心裡
換言之 當他覺得尷尬時 並沒有表示出任何舉止去介入別人
再者 如果是當眾親熱 極有"可能"在實質環境上對別人有所妨礙
比方製造噪音 或者變成路障一類的:p (當然啦 這也只是可能)
舉例:
當你在公用走道上趕路時 有對情侶在你前面親親熱熱走得無敵龜速
他們已經擋到你的路了 但依舊旁若無人 眼中只有對方......................
這就是一種妨礙
但身為同志 對於恐同者 並沒有實質上的妨礙(若要說是心理障礙 那是個人問題)
再者 原po之所以會提到"尷尬大概是天生的balabala..."
也是因為vila詢問:為什麼會尷尬?(sorry 有點記不清原文)
並不是要拿這一點作為"當眾親熱是錯誤行為"的界定標準
但是恐同呢?
我老實說 假設今天我知道有個人恐同 除非這個人跟我關係密切
否則 只要他能夠於外在表現出必要的尊重(好像很難?)
那我會覺得 這樣也算夠了
畢竟有些深層的、內在的東西 很難要求別人都要符合我們的需求
有時候 政治正確是一種表現 我們很難要求把政治正確視為一種心態
尤其 其實很多同志相關的東西 不懂的人就是不懂
不懂其實無所謂 我認為 重點在於尊重
如同我們不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 但是我們要尊重別人
就算我們心裡覺得:這是什麼怪風俗? 但我們還是要尊重別人
(以上理論 建立於沒有實質傷害的情況下)
然而 如果恐同者 任著自己的想法去傷害同志 打壓同志人權
這當然是不對的 這根本就是侵犯別人的人權 當然要受到指責
以上是我的看法 在理想上是比較屈服的 簡單來說就是比較沒種比較妥協
但在另一方面 我認為這樣是比較實際的
就像很久以前 我們也討論過歧視這個問題
當時我的看法就是 要消瀰歧視是不可能的
因為大家本來就是歧視來歧視去 這是人的天性
今天恐同者歧視我們 我們當然也瞧不起他們
而且就算恐同者不歧視我們好了 我相信一定也有同性戀比較歧視異性戀
當然也會有異性戀比較歧視同性戀
然後自認為世界大同的X性戀 歧視這些"會歧視人家的O性戀"....
歧視不完啦!
糟糕 扯遠了
總之 結論是:如果要將"恐同"和"看到別人親熱而尷尬"兩者放在一起
那麼可能會因為下面的兩點 所以不能相提並論
1.同志身份這件事 並不會對恐同者造成實質妨礙
但是情侶親熱對別人而言 卻極可能有實質上的困擾
(當然我必須承認 如果同志做出騷擾的情事 那麼"該同志"便是對別人造成妨礙
而如果別人只是偷偷安靜的親熱 那麼並沒有多少妨礙)
2.尷尬只是個人感受的問題 並沒有造成對方的傷害
但是恐同者如果造成對同志的傷害 那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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